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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庆祝2011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办[201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11年9月10日是我国第27个教师节。在中国GCD成立90周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和教育规划纲要发布实施一周年之际,组织好2011年教师节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庆祝2011年教师节的活动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GCD成立90周年大会和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通过组织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庆祝人民教师的节日,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教师的重视和关怀,充分展现人民教师的巨大贡献,全面反映人民教师的良好精神风貌,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荣誉感,激励广大教师热爱教育事业,为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教育部将向社会公示“教师之歌”优秀歌曲,接受网民投票,从中推选出最能反映当代教师精神风貌、群众最喜爱的优秀歌曲,同时,教育部将举办“感念师恩”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祝福老师、我身边的好老师、最想对老师说的一句话等话题,征集展示社会各界人士和大中小学生对老师的祝福。各地各校要动员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参与,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图片、访谈、署名文章等形式,表达感念师恩、祝福老师的深情厚意。
教师节期间,各地各校要认真研究制订本地区、本校走访慰问活动方案。各地教育部门负责同志和各级各类学校领导要带头通过各种方式看望慰问教师,重点走访慰问农村一线教师、特岗教师、离退休老教师、贫困教师以及因公殉职教职工家属,送去党和政府以及学校的关怀和温暖。
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把为教师办实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以组织教师节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深入调研,认真倾听教师的意见建议,帮助教师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认真落实绩效工资等各项政策,精心组织实施“国培计划”和教师全员培训项目,在提高教师待遇、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关心教师身心健康等方面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把尊师重教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各地各校要围绕今年教师节主题,精心设计宣传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集中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全社会关心支持教师工作的新举措、纲要实施一年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新进展、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以及庆祝教师节的各项活动。要坚持正面导向,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进一步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各地各校要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并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教育部将会同中央媒体推出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召开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表彰大会。要持久深入地开展向“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和教学名师等优秀教师学习活动,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地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有关方面要本着“隆重、热烈、务实、简朴”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策划,统筹安排,总体部署,并主动将教师节活动安排情况提前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切实组织好今年教师节的各项活动。
各地教师节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请及时报告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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