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请多发贴! 此事一出,群情激愤,为玉娇鸣冤者众,京城大状多曰:娇被侵,无伤害,虽数自卫,但终至朝廷大员身亡,非惩戒不可。此言即出,群情更愤,以至惊动朝廷。开封府急命彻查:官员犯错,比民更甚。此事要公平公正,免生民变。
接此书,娇被暂时收押,等候再议。 wzg12f 可惜没废了另外两个 读了。
修脚之刀,猛于枪炮
修脚之刀,猛于枪炮http://user.qzone.qq.com/377540468?ptlang=2052
邓贵大,野山关招商堂堂主,与黄德智、邓某并称梦幻三怪,所擅者,饮酒作乐、欺男霸女。贵大善使“币”。币者,软兵器也,叠之成沓,散之如雪花飞舞,可蛊惑世人心智。贵大常言:吾辈虽名招商,能招即招徕之,不能招则商之,招之不来,商而不致,则强摁之。
一日三怪向梦幻城寻欢,遇邓氏女玉娇。玉娇美姿色。德智招之。玉娇曰:吾非“服务着”者。德智再商之,不从。贵大怒,叠币成沓,抽其面。玉娇烈女也,币不能惑。贵大强摁之,玉娇奋起,贵大再摁之。另一邓某壁上观,德智亦攘臂向前。势急矣,玉娇抽刀自卫,贵大立毙,德智伤右臂。玉娇从容自首于官。
考玉娇所挥之刀,终不知所出。或曰:古龙先生所谓“第八种武器耶”?玉娇归案后,衙差细省其刀,盖平常人家修脚所用也。
夫子曰:小子识之,修脚之刀,猛于枪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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