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edit 发表于 2010-1-21 20:53

200亩能搞个工业园?

七牙 发表于 2010-1-21 21:32

wzg7f

三个人 发表于 2010-1-21 21:34

严格按照国家政策一级一级上访.

三个人 发表于 2010-1-21 21:35

有时老百姓也无理取闹.

错爱一生 发表于 2010-1-21 21:42

事实真相

沸腾的冰 发表于 2010-1-21 21:43

谁让你不让工业园和谐,领导帮你和谐

无奈的奋斗 发表于 2010-1-22 01:28

好像听说现在征地还要给农名买养老保险的,可以去查一下一亩到底赔多少。我一个同事前几天家里刚被征了点地,听他说是赔了3万,还有说是只要是基本农田可以不征的,给再多钱都不卖,因为还有子孙后代要靠这地吃饭

枫雪飘零 发表于 2010-1-22 12:47

政府还是厉害啊,用强盗的方式看你守得住还是守不住。

回家真好 发表于 2010-1-22 12:50

200亩能搞个工业园?
regedit 发表于 2010-1-21 20:53 http://bbs.nzkd.com/images/common/back.gif


    200亩只是现在进行中的项目

无名 发表于 2010-1-22 13:00

关于征地补偿可以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国演义 发表于 2010-1-22 13:57

这不是逼着农民造反吗?学习一下湖南人民大无畏精神!当然,这些都是气话!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接到电话到中央一台焦点访谈,希望新闻媒体出面解决!相信,群众的力量是强大的,关键是谁来带这个头!提醒一下,还得向省级以上举报方可!

回家真好 发表于 2010-1-22 14:39

200亩能搞个工业园?
regedit 发表于 2010-1-21 20:53 http://bbs.nzkd.com/images/common/back.gif


    200亩只是现在进行中的项目

回家真好 发表于 2010-1-22 14:41

回复 5# 三个人


    怎么会是胡闹,要是有人断你的口粮,你会怎么办?

回家真好 发表于 2010-1-22 14:42

回复 5# 三个人


    怎么会是胡闹,要是有人断你的口粮,你会怎么办?

三个人 发表于 2010-1-24 19:43

回复"回家真好
看事总要远一点:
发展才是硬道理:
南漳这两年发展不错呀!有些老百姓是在胡闹:(比喻)有菜市场:他就是要到马路上卖:请大家评评.

南漳新观察 发表于 2010-1-25 09:43

关注农业,农民,农村!

五星 发表于 2010-1-25 11:44

把事鬧大了就有人管了,先搞死兩個人在說

kadya 发表于 2010-1-25 11:45

土地啊 土地

老衲爱飘柔 发表于 2010-1-26 20:34

请楼主!好好看看 土地法再发帖子!
每亩是3万 为什么到老百姓手上是1万多 还有你要问的1万多去了那啦!
我现在告诉你 剩下的1万多不是属于被征农民的 那是属于村集体的!
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 不是个人 !
楼主 你的明白?
多学习学习 国家的各项法规再来发帖 免得被人笑话!

三个人 发表于 2010-1-27 09:08

气愤.现在很多村官是:
路霸:(修村级公路).............都由他亲人们修:
山霸:(所有公用山).............都由他亲人承包:
田霸:(所有公农田).............都由他亲人买卖:
在老百姓的心中引起很坏反响.请县委县政府重视.还是大学生村官好!

key 发表于 2010-1-27 19:25

严格按照国家政策一级一级上访.
三个人 发表于 2010-1-21 21:34 http://bbs.nzkd.com/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楼主

畅谈天下事 发表于 2010-1-27 21:49

按国家规定湖北省自12月1日起的征地补偿费标准,涌泉木林村征地补偿总额为30800元,其中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为14000元/亩,村民的安置补助费为16800元/亩。另加1400元/亩的青苗费,村民实际应得18200元/亩。
这是2009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新补偿标准,省政府2009年46好文件规定的标准,不是地方政府制定的。所以,不要盲目埋怨地方政府及征地工作人员。

畅谈天下事 发表于 2010-1-27 21:57

按国家规定湖北省自12月1日起的征地补偿费标准,涌泉木林村征地补偿总额为30800元,其中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为14000元/亩,村民的安置补助费为16800元/亩。另加1400元/亩的青苗费,村民实际应得18200元/亩。
这是2009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新补偿标准,省政府2009年46好文件规定的标准,不是地方政府制定的。所以,不要盲目埋怨地方政府及征地工作人员。

三个人 发表于 2010-1-28 21:47

wzg24e

邮差风之子 发表于 2010-1-28 22:19

请楼主!好好看看 土地法再发帖子!
每亩是3万 为什么到老百姓手上是1万多 还有你要问的1万多去了那啦!
...
老衲爱飘柔 发表于 2010-1-26 20:34 http://bbs.nzkd.com/images/common/back.gif


    冒昧的问一句啊、我不发表任何意见 我只是想想看您说的这个土地法是那一年版本?能否给网上连接、没事我想去看看土地老爷的法规到底说的啥~~~

邮差风之子 发表于 2010-1-28 22:22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鄂政发〔2009〕46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精神和我省实际,现将《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以下通称新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一、充分认识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重要意义

  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是进一步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解决当前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区域不平衡等突出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大举措,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重要性,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制定和执行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原则、依据和有关内容,争取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认真做好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工作

  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综合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新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后,各地要按照同地同价、协调平衡、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征地补偿。各地应当根据地类、质量、区位、社会保障水平等实际情况,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供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的倍数、青苗和地上附作物的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标准的修正系数的基础数据,由省国土资源厅汇总后制定相关具体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土地补偿费倍数和安置补助费倍数,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考虑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合理确定,原则上安置补助费倍数高于土地补偿费倍数。

  青苗补偿标准一般为统一年产值的1倍,大棚蔬菜可适当提高标准。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范围应以征地调查确认结果为依据,依法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青苗和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征收菜地、园地、林地、未利用地等其他土地,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征地补偿标准修正系数,菜地、果园、茶园、精养鱼池等(抢栽、抢种、抢挖的除外)一般要高于1?0,林地一般为0?7,未利用地一般为0?3。

国有农用地补偿参照此次公布的标准执行;涉及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予以合理经济补偿,具体办法由各地制定。

  三、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

  新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后,各地要周密组织,统筹安排,防止因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引发矛盾。实施征地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等程序,充分尊重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做好批前告知和批后公告。要针对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后可能发生的问题,制订工作预案,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确保新老征地补偿标准顺利衔接、平稳过渡。

  四、加强对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监督

  征地补偿工作政策性强,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监察、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农业、审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省国土资源厅要加强对各地实施工作的指导,对报批的建设用地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各地要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省人民政府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对新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修订。

回家真好 发表于 2010-1-31 14:37

回复 20# 老衲爱飘柔


    你说的“集体”是指那些有权利的人组成的吗?不包括失地老百姓吗?

回家真好 发表于 2010-1-21 19:39

10000多块一亩的征地补偿哪儿去了

现在涌泉木林村定位“工业园区”征地大约200亩左右,文件上注明的是3万多一亩的补偿,但实际上村里开会说只有1万多一亩,农民不愿意签字,但是工程队出动了,首先是推平了很多户的地,然后开始填方,无赖村民只有各自守着自家的地,但一旦有人离开,马上就被填平了,等回头找村官的时候已经晚了,要么找不到人,就算找到了也是一句话“给你钱你不要”。农民以什么为生啊,没有了田地,就等于断了口粮啊!像这样的事情简直就是强盗的做法,希望大家能帮忙出出主意,『那一万多的差价,到底是有什么文件表明要扣除的,还是被一级一级给吞了』现在那儿的村民晚上都不敢睡觉,都要“防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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