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镜老人 发表于 2010-5-12 16:47

关于为何唯独农保局的8位职工未分房的回复

谢谢大家各位网友对社保部门和社保工作的关心,针对近期关注的新增社保局职工住房有关议论问题,特向网友作如下说明:
    1、南漳社保局没有盖职工住房,也不存在福利分房的问题。其原有土地按政策规定出让后由襄樊君和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全垫资方式进行房地产开发(注册为欣愿小区)。
    2、南漳社保局从欣愿小区开发商处团购商品房34套,农保局团购3套,因为是团购,每平方米均价约在在1500多元/平方米。按同区城市市场价比较有一点优惠,但优惠价的原因是由定向团购博弈形成的。
    3、南漳社保局出让地后的商品房开发没有也绝对不可能动用到职工职养老金。养老金是职工的“养命钱”,从1998年起全国就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我省2001年7月后职工养老金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核定、地税部门负责征收、财政部门专户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每月由社保经办机构上报用款计划,财政部门审核后由银行直达退离休人员个人存折。
再次感谢大家对社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0年5月12日

周吴郑王 发表于 2010-5-12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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盎然 发表于 2010-5-12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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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stem 发表于 2010-5-12 16:57

说明情况,澄清事实,解释疑问

海啸 发表于 2010-5-12 18:19

很好,以后说事要有理有据,不要空穴来风

水镜正义之手 发表于 2010-5-12 19:42

很好,以后说事要有理有据,不要空穴来风

水镜正义之手 发表于 2010-5-12 19:43

身正不怕影子歪,社保局好样的!

pjalm 发表于 2010-5-12 23:13

那房子几年前就准备开工了 估计那时候 农保局还没成立吧
医保局 农保局 社保局 都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的2级事业单位吧

二老爷 发表于 2010-5-13 10:10

出让土地金不知在哪里

爬上墙头等红杏 发表于 2010-5-13 10:26

为什么社保局团购34套,而农保局只团购3套?既然那时候农保局还没成立,那为什么又购了3套?典型的自欺欺人嘛!还解释什么!此地无银三百两!还说什么“绝对不可能动用到职工职养老金”,查一查就知道动没动了。

怕个求 发表于 2010-5-13 12:38

是啊,还解释什么呀!要是合规,自己的职工还会告发他们吗,吧当官的给拎了算求了,

怕个求 发表于 2010-5-13 12:39

本帖最后由 system 于 2010-5-14 09:24 编辑

听说社保局到处有房产,保养的一个**,听说还是他自己职工呢。

怕个求 发表于 2010-5-13 12:41

本帖最后由 赢造心情 于 2010-5-14 16:31 编辑

社保局

怕个求 发表于 2010-5-13 12:41

本帖最后由 赢造心情 于 2010-5-14 16:31 编辑

社保局

怕个求 发表于 2010-5-13 12:41

本帖最后由 赢造心情 于 2010-5-14 16:31 编辑

社保局

坎坷人生 发表于 2010-5-13 12:42

解释的很好,以后说事要有理有据,不要空穴来风

乌鸦 发表于 2010-5-13 12:52

本帖最后由 system 于 2010-5-14 09:24 编辑

是真的呀,谁敢把的**也给端出来,让我们心服口服。

乌鸦 发表于 2010-5-13 12:52

本帖最后由 system 于 2010-5-14 09:25 编辑

是真的呀,谁敢把的**也给端出来,让我们心服口服。

几委书记 发表于 2010-5-13 12:56

是啊,报名报姓,我来查!

得了了 发表于 2010-5-13 13:01

唉!也不知道社保局的局长头痛的什么样了,我看这个官不当也罢。

南宫剑 发表于 2010-5-13 13:29

我也想团购,给报名吗?

得了了 发表于 2010-5-13 15:22

回复 22# 南宫剑


    你和农保局的老百姓一样,小妈养的,没有你的份

可爱八戒 发表于 2010-5-13 17:37

事不关已,本不该发表言论的。但实在看不下去了,拿“团购”来说事?楼主何不解释一下何谓“团购”?漳城无房户都想和你们一起“团购”,不知尊贵的楼主及其幕僚们可否愿意?

轻风吹拂 发表于 2010-5-13 17:57

团购???哈哈wzg29e

愛我別走 发表于 2010-5-13 22:47

说明情况,澄清事实,就是好事!

网缘 发表于 2010-5-14 15:52

事不关已,本不该发表言论的。但实在看不下去了,拿“团购”来说事?楼主何不解释一下何谓“团购”?漳城无 ...
可爱八戒 发表于 2010-5-13 17:37 http://bbs.nzkd.com/images/common/back.gif


    越扯越远了,人家是单位团购。

爱心 发表于 2010-5-14 22:23

此地无银,

爱心 发表于 2010-5-14 22:25

此地无银三百两

爱心 发表于 2010-5-14 22:34

团购???哈哈。事不关已,本不该发表言论的,但实在看不下去了,拿“团购”来说事?楼主何不解释一下何谓“团购”?漳城无房户都想和你们一起“团购”,不知尊贵的楼主及其幕僚们可否愿意?

戈尔巴乔夫 发表于 2010-5-14 22:41

有理个球啊,既然不是福利分房,那为什么会有团购房?为什么职工没有份?

小媳妇 发表于 2010-5-15 08:01

我想人家把团购的范围是定在单位内部。单位的地皮、单位的职工。单位职工集资团购、与我们社会上没房子的人何干?个人理解,限于讨论。

水镜正义之手 发表于 2010-5-15 08:30

楼上的小媳妇说的有道理

小玉玲珑 发表于 2010-5-15 16:11

身正不怕影子歪,社保局好样的

乌鸦 发表于 2010-5-15 22:05

是真的好样的?前几年了,他犯了 渎职罪就没有追查责任, 现在有靠山的人就是牛B! 说白了就是同流合污!

可爱八戒 发表于 2010-5-17 17:29

回复 27# 网缘
“单位团购”?词语创造力真强,接着忽悠!

可爱八戒 发表于 2010-5-17 17:42

回复 32# 小媳妇

“单位的地皮,单位的职工,单位职工集资团购”说来说去和团购商品房有质的区别,购房户还是享受了一定的福利,未享受到此项福利的职工心里不爽,也在情理之中嘛。

向往明天 发表于 2010-5-17 18:26

有个好单位就是好哟,还能争一争,单位差了争的机会都不给你撒

乌鸦 发表于 2010-5-18 18:44

这领导们就是想撒谎,也要有有水平撒,这个弥天大谎怎么也能想得出,说得出!一看就知道是群乌龟王八蛋!也难怪职工要起来造反,这个世道公理何在?!

怕个求 发表于 2010-5-18 18:50

社保局的房子其实并不便宜,只是开发商和社保局一把手赚得盒满钵满。证据是:社保局建房,卖地即没招标,又没有竟拍,一切都是暗箱操作,原始合同只有邹XX和卫XX两人知道,他们敢把原始合同公开吗?
社保局一把手问题大着呢
举证一:社保局原有空地一亩多田,又征地一亩田,花了六十五万,加上原有地,邹XX只卖了80万。对比县质检站少卖了300万,仅次一项,邹XX得了多少好处?
举证二:县农机公司破产,10几间门面抵给社保局,可帐面上只反映了0间门面,还有几间到哪儿去了?
举证三:邹XX作为社保局一把手,GCD员长期包养情妇,有谁管?有谁过问?《公务员条列》明文规定GCD员严禁包养情人,劳动局作为主管局管过吗?纪委,监察管过吗?有人给纪委写信举报,可是都不了了之,石沉大海。
为啥没人查?————听说“有钱能使鬼推磨”了吗?!

怕个求 发表于 2010-5-18 18:52

县农机公司破产,10几间门面抵给社保局,可帐面上只反映了1 0间门面,还有几间到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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