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侵害民事权益须担责
今天是侵权责任法正式实施的日子,这部法律将对公众在看病治疗、交通事故、校园损害、产品损害、网络诽谤、环境污染等方方面面产生深远的影响。 我就侵权责任法网络和发帖跟贴者要注意的事项和要承担的责任发了一个帖子,因为涉及到论坛,竟然没有通过审查,你说怪不怪,原来论坛也怕批评啊 我就侵权责任法网络和发帖跟贴者要注意的事项和要承担的责任发了一个帖子,因为涉及到论坛,竟然没有通过审 ...近日提醒 发表于 2010-7-1 08:09 http://bbs.nzkd.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话是极其不负责任的一个人,不知处于什么目的.
看样子好象是个老会员,但又用才注册的新用户来发言.
你跟着下面的链接看一下,你是什么时候发的,又是什么时候审核通过的.
以后说话请不要信口开河!
http://bbs.nzkd.com/thread-169920-1-1.html 回复 2# 近日提醒
你发帖上面那些说词,对论坛来说早已过时,在侵权责任法未出台前,论坛已注意到这些问题,并已采取了措施,你若是个有心人,你在论坛的相关地方一定能看到论坛的公告.
论坛不是如你所说怕担什么连带责任.
对于事实依据确凿充分的帖子,关系到大众民生的帖子,论坛是会一如既往地支持. 看到了通过审查的帖子,对不起啊,我怎么没有找到呢,再声说声对不起,错怪了。不过,论坛火药味也太浓了,哈哈 看到了通过审查的帖子,对不起啊,我怎么没有找到呢,再声说声对不起,错怪了。不过,论坛火药味也太浓了, ...
近日提醒 发表于 2010-7-1 08:43 http://bbs.nzkd.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火药味浓,近两天发的有些帖子确实不正常,一个要说关论坛的\一个又说要怎么怎么论坛的.广大会员网友可以摸着胸口问一下,有几个论坛能象水镜论坛环境这样宽松的?就这样,论坛的管理人员版主,还无故遭到极少数网友的辱骂攻击.如果这样还受到不负责任地无端指责的话,版主不是神,也是人,为什么不能站出来澄清事实呢?
再说一次,论坛上所有发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并不代表论坛的观点.这已有公告.所发生的侵权责任由发帖的网友个人承担,论坛并不为其承担责任,论坛只承担管理的责任.这与侵权责任法是不相违背的. 这样搞的鸡飞狗跳对谁有好处呢 这是说事的平台,不是玩政治的平台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