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 发表于 2010-7-8 17:59

楼主说的是事实,那天我刚刚从那里路过。现在每亩好像补偿2万6,好像是太少了,不知道新标准是多少。当时不但有警察、城管还请了社会上的闲杂人员。这些农民(大老爷们)当时气的说话发抖,眼睛里含着泪花,根本无力反抗。

无名 发表于 2010-7-8 18:04

回复 33# shihuaabc

你是干什么的 ?请你多学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不要一味的把老百姓当刁民,违背良心充当枪手。

齐德隆冬强 发表于 2010-7-8 18:18

再来南漳采访曝光,焦点访谈都不好意思啦!

平民百姓 发表于 2010-7-8 18:21

回复 21# 笑天


    首先个人不能买卖土地,农民拥有的只是经营权,所有权在任何时候都是国家的。其次关于宅基地的问题,可以到徐庶庙4组看一看,安置地一家比一家盖得漂亮。第三,关于补偿标准,严格按省相关政策执行的,一亩田26400元已是一类标准的1.1倍,政策拉满用足。第四,关于失地生活保障,现正在调查摸底,要相信GCD的政策只会越来越好。城市发展了,只会对绝大多数人民有利。

无名 发表于 2010-7-8 18:40

凤凰大道南侧征地,程序合法,补偿标准到位。一般都是三番五次做工作,少数老百姓胡乱纠缠,政府依法组织腾 ...
shihuaabc 发表于 2010-7-8 10:19 http://bbs.nzkd.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是干什么的 ?请你多学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不要一味的把老百姓当刁民,违背良心充当枪手。

三个人 发表于 2010-7-8 21:45

是有些刁民......................是有些刁民......................

春之绿 发表于 2010-7-8 21:57

回复 3# 动向


    是啊!为什么南漳政府为南漳人们说句好话咋就这么难呢?徐庶庙七组也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占山也不补偿。县政府说给了村里,村里不也给农民,强行挖山,不管人们的感受,怎么南漳人就爱欺负不爱找事的老实人呢?真是他妈的没有天理了。

南九龙 发表于 2010-7-9 06:57

不明情况不好说

老幺 发表于 2010-7-9 09:52

到《焦点访谈》去请愿,让南漳的好经验5上央视

夜夜痴缠 发表于 2010-7-9 10:32

龙永图说:城市是拆出来的呀!南漳完全可以危房改建嘛,即改变了南漳的城市面貌又改变了现有人们的居住环境多好呀

正义之嘴 发表于 2010-7-9 11:17

民生民生民生民生民生,谁来顾及民生,这么多人都不感暴动那你们只有男的去削发为僧,女的去削发为尼.这样一切平安.

缘份天空 发表于 2010-7-9 11:37

农民的菜地都被征收了,农民们答应了吗?为什么要强征呢?南漳人吃的菜多贵呀,下一季菜价是不是又要上涨了啊,一块块菜地都被强征了,菜农咋个办哟。看到一片菜地被征确实心痛的呀。

戴花儿 发表于 2010-7-9 13:04

基本上无语,到处都是征地,拆迁

灰太狼 发表于 2010-7-9 14:50

下次中央就要到南漳县开个“中央焦点访谈驻南漳县办公室”了!不然经常来南漳来回跑的麻烦。。。

齐德隆冬强 发表于 2010-7-9 15:07

征地建政府衙门,那管农民死活!

无名 发表于 2010-7-9 16:36

回复 1# 在外游子

这要看政府征用的土地是否用于做公益事业,如果是的话,他们有权利去拆除;但是如果不是的话,你可以对他们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没有权利采取强制执行,全国现在都不允许了,国家已经有了这方面的法律保护了。

五星 发表于 2010-7-9 16:40

便河现在征的地都还荒着,四五年了怎么又在征?

说说 发表于 2010-7-9 16:52

看来咋南漳又要上焦点访谈了

天开眼 发表于 2010-7-9 17:28

焦点言谈报道也不用怕,今年已经报道一次了,还能天天报道南漳的事,不然中央电视台就成为南漳电视台了。

爱有点无聊吧 发表于 2010-7-9 17:42

就是那个人在曹营心在汉的徐庶?襄樊也真是出人才啊

零度 发表于 2010-7-9 18:09

喝酒象喝汤,此人在工商
喝酒象喝水,肯定在建委!
人均一瓶不会剩,工作一定在财政!
喝酒不用劝,肯定在法院!
举杯一口干,必定是公安!
喝酒不认真,可能是医生!
一口能干二两五,这人一定在国土!
喝掉八两都不醉,这人他妈是国税!
天天醉酒不受伤,老弟八成在镇乡!
白酒啤酒加红酒,肯定是个一把手!
酒后啥子都不怕,领导必定在人大!
成天喝酒不叫苦,哥们高就在政府!
一夜喝酒都不歇,保准任职在政协!
喝酒只准喝茅台,这位领导中央来!

清泉石 发表于 2010-7-9 19:56

南漳的菜价要涨了哟,以后小菜比肉价还要贵。

无名 发表于 2010-7-10 00:23

南漳的菜价要涨了哟,以后小菜比肉价还要贵。
清泉石 发表于 2010-7-9 19:56 http://bbs.nzkd.com/images/common/back.gif

百姓的民生问题当官的往往没放在眼里,可悲。

飞影掠过 发表于 2010-7-10 07:10

回复 51# 正义之嘴

是啊,这么多人就没有几个血性汉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飞影掠过 发表于 2010-7-10 07:16

知道什么叫“灌肠”吗?政府的恶霸行径就是咱老百姓惯坏的;就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开始做坏事时不加严管,一次次纵容、迁就,终究无法管、管不住,可悲啊~~

齐德隆冬强 发表于 2010-7-10 09:36

征吧,最好把全国农民的地全部霸占完!最好把农民逼到绝境!最好让他们对生活绝望!不然怎么会有:陈胜和吴广呢!

本拉登 发表于 2010-7-10 09:40

连国民党都不如!集体上访!

一个医生 发表于 2010-7-10 09:40

我顶,把良田建房,我一万个反对

小刚琴琴 发表于 2010-7-10 12:22

就是那个人在曹营心在汉的徐庶?襄樊也真是出人才啊

嘴尖毛长 发表于 2010-7-10 12:55

国土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征地涉及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要先安置后拆迁,国土部耕保司有关负责人解读称,征地要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民意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

国土部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被认为是继2004年《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后,国土部针对征地管理,出台的最为全面的一个文件。

通知中称,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各地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对于没有及时调整的地方,国土部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及时纠正截留、挪用问题。

上述负责人在对通知的解读中表示,通知鼓励单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不影响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因此,我们鼓励借鉴,以解决征地补偿费用偏低、社保资金普遍难以落实的问题。”

另外,该负责人说,征地要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民意见。对被征地农民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

■ 要点

●各地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未及时调整的,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切实做好征地涉及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

拯救中国 发表于 2010-7-10 13:16

国土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征地涉及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要先安置后拆迁,国土部耕保司有关负责人解读称,征地要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民意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农民征地补偿2-3年须提高1次

拯救中国 发表于 2010-7-10 13:17

实行新农保的地区,“只做加法,不做减法”,不影响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因此,我们鼓励借鉴,以解决征地补偿费用偏低、社保资金普遍难以落实的问题。

拯救中国 发表于 2010-7-10 13:18

本着“谁用地,谁承担”的原则,鼓励各地结合征地补偿安置积极拓展社保资金渠道。被征地农民纳入新农保的,还应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不得以新农保代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拯救中国 发表于 2010-7-10 13:18

未及时调整的,不予通过用地审查。按照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及时纠正截留、挪用问题。

五星 发表于 2010-7-10 15:16

wzg33e

无名 发表于 2010-7-10 17:31

南漳怪事多多,很多国家政策在南漳是行不通的,老百姓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是刁民,经营自来水的没资质是做水泥的。南漳现在怎么了?

清晨雨点 发表于 2010-7-10 17:46

还田于民,还菜于民,还公道于民。

五星 发表于 2010-7-10 20:43

wzg22e

酱油 发表于 2010-7-10 21:27

每2至3年对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及时足额支付;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

无名 发表于 2010-7-11 01:36

国土部:征地须先安置后拆迁 不得强行实施征地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7月10日02:07

  本报讯 (记者吴鹏)国土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征地涉及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要先安置后拆迁,国土部耕保司有关负责人解读称,征地要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民意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

  国土部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被认为是继2004年《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后,国土部针对征地管理,出台的最为全面的一个文件。

  通知中称,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各地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对于没有及时调整的地方,国土部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及时纠正截留、挪用问题。

  上述负责人在对通知的解读中表示,通知鼓励单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不影响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因此,我们鼓励借鉴,以解决征地补偿费用偏低、社保资金普遍难以落实的问题。”

  另外,该负责人说,征地要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民意见。对被征地农民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

  要点

  各地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未及时调整的,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切实做好征地涉及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
(责任编辑:廖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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