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天之序 发表于 2010-7-11 20:42

"千人所指,无病而死"浦峰资本家及高全卖的最终下场!

大家不要泄气,“千人所指,无病而死”这句话是我们的先人留下来的,这句话还将在浦峰资本家及高全卖身上应验,真他妈的可恨啊!

一个医生 发表于 2010-7-11 20:44

揪出高全麦,赶走浙江人
揪出高全麦,赶走浙江人
揪出高全麦,赶走浙江人
揪出高全麦,赶走浙江人

冬天的风 发表于 2010-7-11 21:17

赶走浙江人,
还我自来水。。。。。。。。。。

腐竹 发表于 2010-7-11 22:18

楼上的能不能说句新鲜的?

叫什么 发表于 2010-7-12 08:07

小媳妇 发表于 2010-7-12 08:21

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进候到了一定要报

千篇一律 发表于 2010-7-12 09:28

现在问题出来了,不仅要弥补过错,也应启动问责制,责任倒查制。。把高全卖,变成卖高全。

千篇一律 发表于 2010-7-12 10:02

民生问题,关注的人真多。

小麦 发表于 2010-7-12 11:09


过的依然很滋润啊

小麦 发表于 2010-7-12 11:10

离愁 发表于 2010-7-12 11:10

是政府要卖的,政府应该占一大部分责任

网事如烟 发表于 2010-7-12 11:45

千夫所指,
无疾而死。

人无脸皮,
天下无敌。

温馨天使 发表于 2010-7-12 12:20

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进候到了一定要报
小媳妇 发表于 2010-7-12 08:21 http://bbs.nzkd.com/images/common/back.gif


    赞同!

黑8 发表于 2010-7-12 17:05

高全卖,南漳历史上的罪人

nanzhanghao 发表于 2010-7-12 21:50

本帖最后由 nanzhanghao 于 2010-7-12 21:51 编辑

  ---   男, 1953年5月出生,汉族,湖北枣阳人,1975年10月参加中国GCD,197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襄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75.07--1980.10 湖北枣阳一中任教、团总支副书记,1978.06当选为团省委第六届委员会委员;   1980.10--1982.08 湖北枣阳县政府文教办公室干部;   1982.08--1984.02 共青团湖北枣阳县委书记;   1984.02--1984.08 湖北枣阳县吴店公社(区)党委书记;   1984.09--1986.06 湖北襄樊市委党校大专班学习;   1986.07--1990.02 湖北枣阳县(市)吴店镇党委书记;   1990.02--1992.02 湖北枣阳市委委员、副市长;   1992.02--1994.01 湖北枣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1994.01--1995.02 湖北枣阳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5.02--1997.01 湖北老河口市委副书记;   1997.01--1998.10 湖北老河口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   1998.10--1999.01 湖北老河口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副市长、代市长;   1999.01--2001.08 湖北老河口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1.06--2002.01 湖北南漳县委书记、县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   2002.01--2006.01 湖北南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县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期间:2003.07--2003.09省委安排到浙江省挂职锻炼,任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市委副书记);   2006.01--2006.02 湖北襄樊市委常委,南漳县委书记、人大主任;   2006.02--2006.03 湖北襄樊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南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6.03--2008.04 湖北襄樊市委常委、统战部长。   2008.04-- 中共襄樊市委常委、统战部长、 襄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湖北省七次、八次党代会代表,省十届人大代表,襄樊市七、九、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市第十、十三、十四、十五届人大代表,市第九届政协委员

很光辉!   还以为被南漳人退居二线了呢

飞影掠过 发表于 2010-7-13 06:36

回复 11# 现在登录

是啊,这个狗杂碎真可恶!

边城一狠 发表于 2010-7-13 09:38

你们要清楚"高""李""潘"可是同穿一条裤子,你们想轰走浙江浦峰集团真是白日做梦.

在乎谁 发表于 2010-7-13 09:53

wzg23e

小湖惊涛 发表于 2010-7-13 10:00

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我爱南 发表于 2010-7-13 12:23

高全卖不是个好东西,不知道他有没有胆量看看南漳的帖子,南漳的

五星 发表于 2010-7-13 14:25

高全卖听说是个笑面虎

阳光小子 发表于 2010-7-13 14:44

可悲啊

诸先生 发表于 2010-7-13 15:51

有人说,是政府要卖的,政府应该占一大部分责任。此话不妥,“政府”仅是名称,“政府”他是由人组成的,人的行为,他代表的是政府。政府的本身,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他不能从事任何活动。
“是政府要卖的,政府应该占一大部分责任”,这话,除了能为卖者、渎职、贪官推脱责任之外,我看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诸先生 发表于 2010-7-13 16:00

我看,南漳人应告玉状,要求追究卖自来水主要责任人当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渎职罪

诸先生 发表于 2010-7-13 16:06

  渎职罪: 国家《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明确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说说 发表于 2010-7-13 16:11

回复 15# 现在登录


    有同感

不再沉默 发表于 2010-7-13 18:08

民生问题,关注的人真多

动向 发表于 2010-7-14 01:36

请楼主不要给某某书记唱赞歌了,明眼人都知道你这是替他瞒天过海。作为现任书记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泥水门事件发展到臭水门不是一天两天的时间了。当年自来水厂资不抵债,员工工资,养老无着落,卖掉自来水厂本身没有错,错的是卖掉之后现任政府监管不力,主管单位与虎谋皮,给这些不良奸商大开方便之门,才导致老百姓怨声四起,问责政府。
大家把责任都推给高全买是不地道的

xfzdg 发表于 2010-7-14 10:01

揪出高全卖,赶走浙江人

xfzdg 发表于 2010-7-14 10:03

“千人所指,无病而死”------浦峰资本家及高全卖的最终下场!!!

飞影掠过 发表于 2010-7-15 05:12

回复 34# 动向

主管单位与虎谋皮

错,那叫开门揖盗

飞影掠过 发表于 2010-7-15 05:14

“千人所指,无病而死”

天欲其亡,先令其狂

五星 发表于 2010-7-15 10:51

揪出高全卖,赶走浙江人

有缘再相见 发表于 2010-7-15 11:47

[/b公益事业和公共资源是不能卖的。

有缘再相见 发表于 2010-7-15 11:49

[/b公益事业和公共资源是不能卖的。

一个医生 发表于 2010-7-15 16:30

回复 34# 动向


    "2002年9月,作为招商引资的成果,浙江浦峰集团来南漳投资,以1158万元的价格整体买下南漳县自来水公司,完成了自来水公司的改制。

对于自来水公司改制的原因,南漳县委宣传部部长张功玉表示,自来水公司严重亏损,资不抵债。

“我们当时是盈利的,是他们强加的债务。”原南漳县自来水公司经理马天河表示,自来水公司被卖掉以前,一直是盈利的,“每年都要向政府上交30万元的纯利润。”

后来,随着建二水厂1700万债务的强加,自来水公司成了“亏损企业”,于是,顺理成章地进行了改制。

原南漳县自来水公司经理马天河反映,当时,职工们都反对把自来水公司卖给外地商人,提出可以破产重组,职工自己买下,但领导没有同意。

马天河称,他当时向县领导反映,自来水是“天上掉的,地下冒的,不愁产,不愁销”,这么好的企业为何要卖,“领导笑而不言”。

2002年11月8日,浙江浦峰集团南漳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

知情人反映,县领导之所以舍弃内资而选择“外资”,主要是为了达到“招商引资”的效果,“说白了就是在追求政绩!” ""

以上摘自新华网中有关南漳污水的报道 。

想说一句话,高全卖为了自己升官发财,害苦了南漳百姓!良心怎安?




请你看看这几句话,,,你绝对是官方人士,高全卖的左右,,,请问你是替谁说话?

一个医生 发表于 2010-7-15 16:49

"2002年9月,作为招商引资的成果,浙江浦峰集团来南漳投资,以1158万元的价格整体买下南漳县自来水公司,完成了自来水公司的改制。

对于自来水公司改制的原因,南漳县委宣传部部长张功玉表示,自来水公司严重亏损,资不抵债。

“我们当时是盈利的,是他们强加的债务。”原南漳县自来水公司经理马天河表示,自来水公司被卖掉以前,一直是盈利的,“每年都要向政府上交30万元的纯利润。”

后来,随着建二水厂1700万债务的强加,自来水公司成了“亏损企业”,于是,顺理成章地进行了改制。

原南漳县自来水公司经理马天河反映,当时,职工们都反对把自来水公司卖给外地商人,提出可以破产重组,职工自己买下,但领导没有同意。

马天河称,他当时向县领导反映,自来水是“天上掉的,地下冒的,不愁产,不愁销”,这么好的企业为何要卖,“领导笑而不言”。

2002年11月8日,浙江浦峰集团南漳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

知情人反映,县领导之所以舍弃内资而选择“外资”,主要是为了达到“招商引资”的效果,“说白了就是在追求政绩!” ""

以上摘自新华网中有关南漳污水的报道 。

想说一句话,高全卖为了自己升官发财,害苦了南漳百姓!良心怎安?

一个医生 发表于 2010-7-15 16:50

想说一句话,高全卖为了自己升官发财,害苦了南漳百姓!良心怎安?你是好样的,说了真话

松下问童子 发表于 2010-7-15 17:23

存着敢于卖党卖国之心,卖个自来水公司算啥!

老幺 发表于 2010-7-15 17:55

人在做,天在看,善恶到头终有报,你看苍天饶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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