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闻中心关于有艾滋病人死于蓄水池的传言的真相发布
各位市民:7月9日,社会上有人称:“有一个有爱滋病的人跳进蓄水池里,没人发现,几天后尸体腐烂,导致蓄水池的水变臭。”此纯属捏造和谣传。
县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传播有害信息和造谣者立案侦查,并将对相关犯罪嫌疑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事情真相是:
2010年7月6日17时55分,我县城关派出所接110指令:白马洞吊桥发现一具尸体。接警后,县城关派出所及县刑警大队高度重视,迅速出警赶到现场。经现场勘查,死者在城关镇文笔峰塔新吊桥上游50米处死亡,系溺水死亡。死者已得到妥善处理。据卫生防疫部门介绍,死者不会造成水污染。
据查,死者杨某,男,现年37岁,家住东巩镇。今年6月26日,杨某到县医院治疗,收住感染科。6月27 日凌晨两点,医生查房时发现杨不在病房(后经县医院监控录像发现杨是凌晨1点55分从医院院走出),院方于6月27日上午9点50分左右向县公安局110报案。
各位市民:针对社会上有人说:“有一个有爱滋病的人跳进蓄水池里,没人发现,几天后尸体腐烂,导致蓄水池的水变臭。”此事纯属捏造和谣传,望大家不要轻信谣言,也不要传播谣言。南漳自来水近期出现异常情况后,县委、县政府已立即引起高度重视,并尽全力解决突发的相关问题。而自来水突发的异常情况,县建设局、县自来水公司就异常情况的原因已在南漳热线、南漳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及时进行了公告,敬请市民关注。
南漳县新闻中心
2010年7月12日 您说的是不是真的? 已阅。及时避谣! 这下放心了 是什么传染病?请答复! 公布的真及时,希望早点把臭水问题解决。 希望严惩散布谣言的人 给大家造成恐慌 是什么传染病?请答复! 造谣的人真恶心。 消息发布的有点晚,但有这个意识已很了不起了。 县委、政府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网民应该支持。 县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传播有害信息和造谣者立案侦查,并将对相关犯罪嫌疑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怎么不公布犯罪嫌疑人信息?? 有点后知后觉,都多少天啦现在才出来说话,早点出来也不会有谣传啊! 据卫生防疫部门介绍,死者不会造成水污染?----------这句话不严密,应该说对上游水源地不会造成污染。 及时有效 这下好了 楼主发布的这一信息值得赞扬,不过此信息的发布稍显迟缓,最近几天,无论在本论坛,还是在南漳城区的大街小巷,一传十,十传百,此谣言一时间传得沸沸扬扬,对此传闻,稍有头脑的人,坚信这种传言必定是别有用心的人在借题发挥,制造紧张空气。但也有相当部分的人,不加分析,轻信谣言,甚至传播谣言,给广大市民造成一种心理上的恐慌,所以南漳市民一直在等待官方的澄清。通过去年的泥水事件和今年的臭水事件,给我们的政府一个明确的警示,那就是来自官方及时,准确,快捷的信息是何等的重要。大家还可以清楚地记忆,去年的泥水事件后连续好多天,虽然县委、政府为此也做了大量工作,但在网站上、电视上根本无法看到事件的来龙去脉,最近发生的臭水事件又是如此,自7月7日开始自来水出现问题,在网民的置疑声不断的情况下,只是从本论坛上看到几则供水公司和有关部门的解释,这种解释能不能让人信服,网民和有关部门各说各话。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在这种关键时刻,政府的信息(无论是真是假)老百姓总觉得有了一种信赖度和主心骨,只要信息及时公开,越能求得老百姓的支持和理解。不要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才去修修补补。那时大势已去矣! 听说是肺癌 回复 19# 阳光天使
你不要又来个听说好吧,搞的大家不明白,用事实说话。 回复 19# 阳光天使
杂可能啦,都是你这种人天天在造谣,不知道事实就不要乱说话好吧。 迟到,警告 要你楼主避个什么谣?
凡思维正常的人都知道那是谣言,为什么还有人那样说?请你代表谁个谁仔仔细细想想! 都这长时间了,来发个帖避谣说明,显得有些心术不正! 县委、政府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网民应该支持。
放手离开 发表于 2010-7-12 16:51 http://bbs.nzkd.com/images/common/back.gif
霍霍,这也叫及时啊,笑死人了.
搞清楚水臭的原因了吗? 新闻中心是个什么机构?
看到这几个字,把老子牙都笑掉了,啥J玩意!这是那个G的出来装13
今都几了?发布这么个玩意,你们2吧 消息发布的有点晚,但有这个意识已很了不起了。
多球余 发表于 2010-7-12 16:50 http://bbs.nzkd.com/images/common/back.gif
wzg24f wzg12e 不免想起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大跃进,亩产“10000”公斤,一头猪重10000斤,要用大卡车来拉。
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了证明领导人的英明,竟然如此颠倒黑白的说谎,还把说出真相的人当成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杀之而后快。文化大革命的流毒何其深也? 你们美丽的谎言,真的败坏了社会,败坏了社会的诚信基础。我不知道,对社会来说,还有什么比诚信还重要的? 信息及时公开,是击破谣言的最好方法。
不过,既然公安出面了,一定有现场照片。
如果此贴再配上现场照片,岂不无懈可击? 我估计造谣的人也是被臭水气的没门了·刚好借这个由由搞蒲峰的·不过你丫的害我已经喝了一个星期的矿泉水了嘎嘎·找着丫的了给我报销· 是什么传染病啊?能不能公开啊 到目前水还是有臭味?请问咋解释。。。。。。? 回复 1# 南漳县新闻中心
都谣几天了,就你们这效率,黄花菜都凉了,难怪水会臭,还不知臭几天,水都是你们这等人捂臭的。 严惩散布谣言的人 .
信息早点公开,就不会有谣言。
你们太官僚。 谣言止于智者 新闻中心应该改名古董中心 我国刑法第291条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