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先生 发表于 2010-7-22 08:26

建议对卖淫嫖娼者 实名曝光

建议对卖淫嫖娼者实名曝光

   前段时间,武汉警方实名曝光了几名卖淫嫖娼人员,招来了非议,后来以涉隐私为由,不搞实名曝光了。实际上实名曝光是对的,不搞实名曝光才是错的。
   为何实名曝光招来非议,主要是对“隐私”一词的理解。笔者查阅了相关资料,隐私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隐私,简单的解释,就是指不愿告诉人或不便告诉人的事情,他包括非道德性的隐私和道德性的隐私。人们通常说的隐私,一般是狭义隐私,是指道德性的隐私,是指受社会道德和法律保护的隐私,是符合道德规范条件的隐私,属广义隐私中的一种,他必需同时具备四个基本要件。
   一是不违反法律和道德;
   二是与公共利益无关;
   三是当事人不愿告诉别人或别人不采用窥视、窃取、偷听、刺探等手段,根本无法知晓;
   四是有特定的主体和特定的空间领域限制,说某一件事情是否属于隐私,要根据他发生在谁人的身上和发生在什么地点来判断。比如男女性生活,他的主体和空间仅限于夫妻。对其隐私判断的唯一条件,就是看他们是不是夫妻。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四个要素的隐私,才受法律保护,反之不保护,目前我国法律所保护的是具备上属四要件的隐私,没有把非道德行为的隐私拿入保护范围。
   卖淫嫖娼,他不具备上属条件,是非道德性的隐私,若把他当成符合上属要件中的“隐私”,是对“隐私”一词的歪曲。
   如果把不属于道德、法律限定的“隐私”范畴的隐私,以涉隐私为由,不实名曝光,自然是对非道德行为卖淫嫖娼的放纵和支持。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对卖淫嫖娼者,实行实名曝光是对的,他既是文明道德法律规范的要求,更是扼制卖淫嫖娼行为发生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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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什么 发表于 2010-7-22 08:29

诸先生 发表于 2010-7-22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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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边一狼 发表于 2010-7-22 10:26

支持实名曝光,
普通老百姓谁有多的钱去嫖娼呢?
就是有点钱嫖娼了,你能够拿他怎么样?
腐败分子拿老百姓的去嫖娼,
还要我们来买单,
实名曝光下有什么不好?

小湖惊涛 发表于 2010-7-22 10:32

狼叔说的好啊!支持!

顽石 发表于 2010-7-22 11:23

本人支持楼主的观点,对卖淫嫖娼者应该实行实名公布,要把他(她)们从阴暗的角落里挖出来晒晒,让大家都知道,并且在法律和道德范围内重重处罚,这样才能抑制卖淫嫖娼行为的发生,达到净化社会风气之目的!

白云红语 发表于 2010-7-22 11:24

扫黄是为了护贪,你信吗?

TIM 发表于 2010-7-22 12:49

每個人都有自已的生活方式,卖淫也是其中一种,如果沒有這些人,可能要增加很多police,也有很多人犯罪,這社會將更多事情發生,因此中國不准卖淫,建議抓住後做義工一個月,這樣可能會少點.另外爆光屬於侵犯人權,police也不敢知法犯法的 .

纯真 发表于 2010-7-22 20:08

楼主建议的好

巴特尔 发表于 2010-7-22 21:06

wzg14e

南山 发表于 2010-7-22 21:41

支持

什么哥 发表于 2010-7-22 21:46

表示很遗憾

千里杀将 发表于 2010-7-22 22:20

日,你没搞过啊!

放飞情怀 发表于 2010-7-23 11:36

wzg14f

飞影掠过 发表于 2010-7-25 04:36

你说个鸡巴子哦

放飞情怀 发表于 2010-7-25 09:05

这个好啊!大力支持

南漳热线 发表于 2010-7-25 15:16

应当可以,杀人强奸之类的事,不都是可以公开暴光吗?卖淫嫖娼属违法行为,建议公安机关公开处罚,并制作处罚决定四处张帖。

汉水悠悠 发表于 2010-7-25 15:19

支持

山呼海啸 发表于 2010-7-25 15:21

强烈建议嫖娼卖淫也要实名制,凭身份证干活。

襄樊棋牌 发表于 2010-8-12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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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论霸 发表于 2010-8-12 20:35

腐败分子拿老百姓的钱去嫖娼,有什么不好,要知道卖淫可都是贫穷的老百姓,那可是在扶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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