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之子 发表于 2010-8-11 15:21

致汪涛大哥道歉信

本帖最后由 当事人之子 于 2010-8-11 15:38 编辑

尊敬的各位网友:
       大家好!
       09年8月23日,水镜论坛曾登出“汪涛涉黑”的贴子,天涯博客也有热心过度网友写出“村霸强占土地”矛头直指汪涛大哥。更有好事者,将南漳县花石桥村委会卷入其中。
      此事因我而起,我感到非常的抱歉!做为当事人之子,要对汪涛大哥说声对不起。对帮助过我家的花石桥村委会(邱书记、杨书记、谭主任、宋主任、李队长等)表示真诚的歉意。
      虽然道歉100次也不能弥补我的过失,然而将真象公布于众或多或少可以抚慰一下我心中的内疚。
      2009年初,汪大哥与我母亲因建房问题产生分歧,双方互不让步,于是建房终止。有热心网友在不了解事情的情况下,写下了贴子。同时为了增加可信度,以我的名义发表了贴子。
    事实上,汪大哥和我家只是土地纠纷,并非涉黑;砍伤村民李某,事后也有补偿。至于其他涉黑事件,纯属子虚乌有之事。花石桥村委会邱书记多次派人(先后由杨书记、谭主任、宋主任)调解,因为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故使事情滞留。
    2009年9月至2010年4月,邱书记亲自上我家找到我母亲做工作就有三次,在邱书记和村委干部多次做工作之后,2010年4月17日,双方作出让步同意签字。
    在此,本人再次对汪涛大哥表示歉意,同时对邱书记、杨书记、谭主任、宋主任、李队长等表示真诚的感谢,也对汪大哥对此事不加追究的心胸表示衷心的感谢!!(也感谢水镜论坛和天涯、百度等网站及时删除贴子,避免了影响扩大!)

                                                         当事人之子
                                                                  2010年8月10日

蓝花花 发表于 2010-8-11 16:07

认识到错误,改正了仍旧是好汉一条

松下问童子 发表于 2010-8-11 16:14

事实上,汪大哥和我家只是土地纠纷,并非涉黑;砍伤村民李某,事后也有补偿。

没涉黑,为啥砍伤村民李某?

蓝花花 发表于 2010-8-11 16:31

砍伤了人不一定都涉黑啥

多球余 发表于 2010-8-11 17:12

当时把--打伤的照片是真的吧??

当事人之子 发表于 2010-8-11 17:28

谢谢蓝花花大姐的支持!

CTO 发表于 2010-8-11 17:54

砍伤了人不一定都涉黑啥
蓝花花 发表于 2010-8-11 16:31 http://bbs.nzkd.co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你说党 的书记砍伤了人是什么???

错爱一生 发表于 2010-8-11 17:56

这还不黑,黑!

CTO 发表于 2010-8-11 18:05

我也不说他有多黑,但素质低下是肯定了的。

齐德隆冬强 发表于 2010-8-11 18:28

打酱油的路上,围观一下。

重金属 发表于 2010-8-11 19:30

又被“和谐”了........

猪油饼 发表于 2010-8-11 19:49

小伙子,你叫我怎么说你呢,知道错了,就行了,下次不要再动不动就上纲上线的了,太敏感了吧,
什么事情不是顺你的利益就说人家“霸”呀,“黑”呀的,有证据吗,多大的事,至于吗
多大的人了,还搞的跟个粪青似的,

三道河水库 发表于 2010-8-11 20:05

打酱油的路上,围观一下

我心依旧 发表于 2010-8-11 20:57

有难言之隐吧,被迫道歉吧

水镜正义之手 发表于 2010-8-11 21:52

敢做敢为好青年

西北狼 发表于 2010-8-12 01:39

wzg18f

巴特尔 发表于 2010-8-12 07:25

竹外桃花三两枝
春江水乱鸭先知

tpyjca 发表于 2010-8-12 08:41

竹外桃花三两枝
春江水乱鸭

石榴王子 发表于 2010-8-12 09:08

自愿的?被迫的?和谐的?搞不懂的!

五线谱 发表于 2010-8-12 10:31

回复 17# 巴特尔


    哈哈,有意思。

路过看过 发表于 2010-8-12 10:44

这封道歉信,怎么看都不是自愿写的.

黑手党人 发表于 2010-8-12 10:52

越描越黑。

索命阎王 发表于 2010-8-12 11:48

相信他们会原谅你的。。。

大侠贵姓 发表于 2010-8-12 13:00

汪涛是那个混的汪涛吗?

一米阳光 发表于 2010-8-12 16:26

不清楚真相还是不乱发表意见为好!

九头鸟老大 发表于 2010-8-12 16:31

路过,招呼一声

水镜先生的家 发表于 2010-8-15 23:39

长期在外,不知汪涛是谁?
山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啊

西北狼 发表于 2010-8-16 00:04

wzg18f

zdy2002 发表于 2010-8-16 10:13

这不是楼主你的真心话吧。

wzcsl1985 发表于 2010-8-17 00:58

南漳哪有黑社会啊 只有地头蛇

千里杀将 发表于 2010-8-20 12:33

南漳的混混其实不如流的!!!下等拿刀枪,中等霸市场,上等买土地,大哥混官商!!!

腐竹 发表于 2010-8-23 12:40

跟楼上一样打酱油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致汪涛大哥道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