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的建设 发表于 2010-9-27 12:15

相关部门正按程序给英勇夫妇申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县领导专程看望了李豪家属,并送去慰问金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朱华伟看望李豪家属

县委副书记陈礼龙看望李豪家属并送去慰问金

相关部门正按程序给英勇夫妇申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眼看乘客利益即将受到不法分子侵害,南漳公交司机李豪和其妻子勇敢站出来予以警告,最终乘客利益得到保护,而夫妇俩却当即遭到报复,李豪本人倒在歹徒的匕首下再也没醒来。他们的事迹传开后,在南漳引起强烈反响。社会各界对歹徒的暴行给予强烈谴责的同时,深切地怀念李豪,赞扬夫妇俩的英勇事迹。县领导专程看望了李豪的家属,送去慰问金;相关部门正按程序给英勇夫妇申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县委副书记陈礼龙看望李豪家属并送去慰问金
9月 25日上午10时54分,南漳18路公交车行至水镜路3号站台停车上客时,司机李豪和妻子发现3名惯偷故意挤车,伺机行窃。为了乘客利益不受侵害,在关键时刻,其妻勇敢地站出来几次大声警告3名惯偷:“莫到这儿搞!”,也借以提醒站台和车上的乘客。3名惯偷见“好事”被搅,便与李豪夫妇发生争吵,其中1人继而行凶,李豪不幸被凶手刺中倒在血洎中,永远离开了18路公交车。
       案件发生后,南漳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朱华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破案。从县刑警大队、县城关派出所抽调40名民警全力展开侦破工作。当日下午5时,犯罪嫌疑人归案。当晚,犯罪嫌疑人如实交待了其伙同他人准备挤车行窃受到喝止而报复的犯罪事实。
据了解,李豪身材魁梧,为人正直,敢说敢做。其母胡从珍介绍:李豪从小到大,一直很听话,但有一个“毛病”,就是爱管闲事,“碰到别人有困难,总想帮一把。看到不平事,就想插手管一下。”

       李豪夫妇英勇事迹传开后,在南漳引起强烈反响。社会各界对李豪夫妇的事迹高度赞扬,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强烈谴责。网友“花开无声”说:“我们发自内心地佩服李豪夫妇俩;我们要对歹徒依法严惩。”25日下午,南漳县交通运输局和神州运业集团给李豪送去两个花圈,并为其家属送去1000元慰问金;26日上午,交通系统干部职工自发为李豪家属捐款5000多元。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朱华伟看望李豪家属
       南漳县领导对李豪夫妇事迹高度重视。受在襄樊参加会议的襄樊市委常委、南漳县委书记PanSJ的委托,县委副书记陈礼龙于26日晚召集相关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听取了案件发生的起因、经过、结果,认为李豪夫妇的行为是英勇的行为,是“见义勇为”的行为,他们是在关键时刻站出来保护了乘客的利益。他们的行为,是正义之举,见义勇为。他们的英勇事迹,应该大力弘扬。
       26日晚,南漳县委副书记陈礼龙、县委常委、政治委书记、公安局长朱华伟等同志还专程看望了李豪的家属,并送去慰问金;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整理李豪夫妇事迹材料,为夫妇俩双双申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览天觅云 发表于 2010-9-27 12:38

早该有所行动了。虽然晚了点,不过终究见到了一缕阳光,感到了一丝温暖。建议县委、政府以及政法公安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李豪的这一先进典型事迹,以弘扬正气,抵制不法,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勇敢地站出来,大胆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与此同时,公安部门要以保护人民群众和利益为已任,切实履行职责,在积极做好治安防范的同时,做到有警必报,有警必出,出警必速,出警必果,使南漳的社会治安有一个明显的好转。这样做才是南漳人民切实需要的政府职能部门。

无言的结果 发表于 2010-9-27 12:59

赞一个,总算看到政府部门做出行动了

欧麦雷迪嘎嘎 发表于 2010-9-27 13:09

看这给钱的领导,怎么在笑,,,

漳河之光 发表于 2010-9-27 13:17

那不是在笑吧?在心态他们的钱。。。。不过,ZF总算有动作了,顶一个!

水镜论霸 发表于 2010-9-27 13:33

希望有关部门不是喊出来的

蓝色雨 发表于 2010-9-27 13:40

这个社会太需要正义了

Aragom 发表于 2010-9-27 14:45

这个社会需要正义!!!

打工仔 发表于 2010-9-27 14:54

今天在街上一位朋友说了句让我既佩服又感触很深的话;我们南漳领导的公关意识太差了!!

二当家地 发表于 2010-9-27 15:01

顶起来。

淡如水 发表于 2010-9-27 15:02

英雄走好。

石榴王子 发表于 2010-9-27 15:05

公安同志啊!可惜了我们的英雄啦!
早干啥去了?

一米阳光 发表于 2010-9-27 15:06

这个社会需要正义!!!

邮差风之子 发表于 2010-9-27 15:13

wzg22ewzg22e 又快到年关了 治安要加强 小偷们要行动了~~~

镜湖晨风 发表于 2010-9-27 15:18

打工仔 发表于 2010-9-27 14: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今天在街上一位朋友说了句让我既佩服又感触很深的话;我们南漳领导的公关意识太差了!!

这话说的太牛B

镜湖晨风 发表于 2010-9-27 15:20

这些小偷是谁助长了他们的“志气”

青山遮不住 发表于 2010-9-27 15:22

应该的wzg13e

襄樊棋牌 发表于 2010-9-27 16:35

对呀那表情怎么那么不对呢?

海啸 发表于 2010-9-27 16:39

感谢政府,感谢正义的人们

山里娃儿 发表于 2010-9-27 16:42

本帖最后由 山里娃儿 于 2010-9-27 18:48 编辑

5000块   1000块?我服了气了双方的标准比我预期的降低了100倍。

览天觅云 发表于 2010-9-27 16:47

山里娃儿 发表于 2010-9-27 16: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5000块   1000块?我服了气了双方的标准比我预期的降低了10倍。

这只是慰问金。

从头再来 发表于 2010-9-27 16:57

钱只是一方面,政府出面意义就不同了。
这样更有助于振奋民心、弘扬正气。
以后遇到这样的恶行更不会有人退缩。

南漳热线 发表于 2010-9-27 17:48

本帖最后由 南漳热线 于 2010-9-27 17:49 编辑

强烈要求政府出台这样的规定,今后无论是谁,只要因见义勇为英勇牺牲的,由民政部门给予见义勇为奖50万元;因见义勇为打死打伤罪犯的,不追究任何责任。
如果这样,没有公安局,我看一样能维持社会治安。

低调的回头 发表于 2010-9-27 18:01

按23楼的观点,社会也乱套了,

nzws 发表于 2010-9-27 18:28

别到这闲扯,也向人家交通上的给英雄家庭捐点钱去撒

小湖惊涛 发表于 2010-9-27 18:41

这个社会需要正义!!!

三个人 发表于 2010-9-27 20:50

南漳太乱求了

无色无味 发表于 2010-9-28 08:27

县里面做的还是很到位的

孤独一生 发表于 2010-9-28 13:16

应该的,不管是从道德上讲还是从现实来讲!

无色无味 发表于 2010-9-28 14:56

这个社会需要正义!!!

阳光小子 发表于 2010-9-28 23:12

这个社会需要正义!!!

撕心裂肺的痛 发表于 2010-10-7 11:30

撕心裂肺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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