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1314 发表于 2010-12-11 18:21

二话不说 直接上图 自己看 自己想

超级村夫 发表于 2010-12-11 18:43

医院本来就是生老病死的地方,死人是正常的。如果的确认为是医疗事件,也不应该这样,应该按照法律程序解决。

俞树 发表于 2010-12-11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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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今天的事吗?

水镜湖 发表于 2010-12-11 19:24

医闹何时了。。。。。。。。?

网事如烟 发表于 2010-12-11 19:48

此种风气不能助长和漫延。
应有信得过的第三方参与栽决。

生命在于折腾 发表于 2010-12-11 20:41

我操!(此回复虽有且仅有两个字,却深刻地表达了回复人的深深的祝福与刻骨的情感,可谓言简意赅,一字千金,字字扣人心弦,字字催人泪下,足可见回复人扎实的文字功底和信手拈来的写作技巧及惨绝人环的创新能力。实是佩服佩服!再加上以感叹号收尾,点睛之笔,妙笔生花,意境深远,照应前文,升华主题,把回复人的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给人无限感动和惆怅,有浑然天成之感,实乃回复中之极品,祝福中之绝笔。)

三权分立 发表于 2010-12-11 20:42

南漳的风气是越来越坏,淳朴的民风已荡然无存!!!

孤独一生 发表于 2010-12-11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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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尸检!

火鸟 发表于 2010-12-12 01:39

{:7_486:}{:7_486:}怎么回事

匿名者 发表于 2010-12-12 08:22

这事啊说不清楚,主要是家属方面怎么想。我觉得现在这些家属动不动就去围堵,说白了无非是想要钱。南漳什么时候成这种风气了,这年头想钱想疯的人不少。尤其是这种想发自己家死人财的人更应该拉出去枪毙

孤独一生 发表于 2010-12-12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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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g34e

襄樊棋牌 发表于 2010-12-12 09:38

要查清楚啊

问天 发表于 2010-12-12 09:43

据说,逝者是个女的,当时在家里发病,是家人背到医院去的,仅两个小时因心脏病不治身亡。

未来的建社 发表于 2010-12-12 09:51

看看人家襄樊中医院是怎么经营的,想想我们南漳中医院又是怎么运作的,人家是正儿八经的发扬了中医国粹,我们看到的是新大楼门前“为全县党员免费体检”的大红标语和电子屏上醒目政治口号。家中老母因胃不好去南漳中医院不是胃镜都是吊针,折腾了半年、白丢了几千块不说,还延误了病情。而去襄樊中医院三次搞定,挂个中医专家号,几幅中药吃下来病情大有好转,不说了,越说越生气。。。。。。。。。

火鸟 发表于 2010-12-12 09:54

{:7_486:}{:7_486:}

俞树 发表于 2010-12-12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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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政策支持都赶不上,一个县医院能跟市医院相比?我相信中医院绝对是想越做越好。

未来的建社 发表于 2010-12-12 09:59

前二天老人嘴上长了好多红斑,去中医院打张专家二次开了近百块的膏子,屁用没管,最后去卫校那找个私人医生花了10块钱搞定。你中医院也该好好反思下了。

晨晓 发表于 2010-12-12 11:54

是医疗事故还是有人管的

玫瑰刺 发表于 2010-12-12 22:53

本帖最后由 玫瑰刺 于 2010-12-12 23:14 编辑

这事我知道部分情况,死者是县实验小学的一位王姓女教师,今年53岁。12月10日上午她在上班时突然感到腹痛伴有呕吐,于是9点多钟在其丈夫的陪同下自己步行到县中医院就诊,接诊医生误认为患胃肠疾病给予用药治疗,结果在治疗过程中,病情加重,约中午一点钟该王姓老师在医院死亡。事发后,病人家属认为,死者从未有过心脏病史,只是平时血压过高,但在此次发病时,医院检查血压反而偏低,很多人认为王姓老师的患病证状应该是急性胰腺炎,由于医生误诊,导致死亡。医院方在与死者亲属签订协议后,县中医院赔偿死者家属60000元了结此事。

有点闲 发表于 2010-12-13 00:46

{:7_490:}

未来的建社 发表于 2010-12-13 08:42

俞树 发表于 2010-12-12 09: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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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政策支持都赶不上,一个县医院能跟市医院相比?我相信中医院绝对是想越做越好 ...

这次政策和资金都赶上了把,国家为你们建房投入了几百万又见到了什么效果?前二年一说南漳中医院还有几个让老百姓信服的老中医。现在你用什么让病人相信你?把个的中医院搞的根中央党校似的,好好找找你们的问题吧!!!

水晶论霸 发表于 2010-12-13 09:10

医院不能保证把每个人都治好,学校也不能保证每个学生都能上大学,如果医死人了就堵大门,我娃子不能上大学,我就堵学校大门吗?纯粹扯淡!

俞树 发表于 2010-12-1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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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g15e我又不是医院的……

帕米尔 发表于 2010-12-13 10:55

县中医院院训:站着进来,躺着出去!

物竞天择 发表于 2010-12-13 11:30

动辄大闹医院.理智的去法院!

朝夕相处@ 发表于 2010-12-13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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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恨,医生把病人的病情治疗方向搞错了,那就是间接杀人,听上面一位说的,本人感觉幸运,本人前年在深圳也是的了急性胰腺炎,当时去了一家私立的医院,也是当成胃肠疾病治疗,rtm打点滴时,越来越通(简直无法忍受),那医生屁都没屁,说过一会会慢慢减轻。我听旁边一个病友(本地人)的话,上了人民医院,结果慢慢减轻,,,,现在联想到后怕,,

七月花 发表于 2010-12-13 14:51

每天看看我,腰好,腿好,精神好,吃嘛嘛香--!

tpyjca 发表于 2010-12-13 21:30

医院不能保证把每个人都治好,学校也不能保证每个学生都能上大学,如果医死人了就堵大门,我娃子不能上大学,我就堵学校大门吗?纯粹扯淡!

匿名者 发表于 2010-12-14 11:26

孤独一生 发表于 2010-12-12 09: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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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峰火连天 发表于 2010-12-14 11:48

一条人命六万,是对生命的藐视吗

淡笔年华 发表于 2010-12-14 14:20

现在好多死在医院的都想找医院赔钱,都当医院是天堂,得了癌症也进门就好的地方。

海啸 发表于 2010-12-14 14:45

要查清死亡原因,不能乱下结论

@山里娃子@ 发表于 2011-1-6 16:59

闹一个,抓一个。没点力度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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