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老师死于医院 院方赔偿六万告终
12月10日上午县实验小学王姓女教师(现年53岁),正在上班时突然感到腹痛伴有呕吐,于是9点多钟在其丈夫的陪同下自己步行到县中医院就诊,接诊医生误认为患胃肠疾病给予用药治疗,结果在治疗过程中,病情加重,约中午一点钟该王姓老师在医院死亡。事发后,病人家属认为,死者从未有过心脏病史,只是平时血压过高,但此次发病时医院检查血压反而偏低,很多人认为王姓老师的患病证状应该是急性胰腺炎,由于医生误诊,导致死亡。医院方在与死者亲属签订协议后,县中医院赔偿死者家属60000元了结此事。 一条人命多少钱wzg17e {:7_492:} {:7_487:}{:7_492:} 这次政策和资金都赶上了把,国家为你们建房投入了几百万又见到了什么效果?前二年一说南漳中医院还有几个让老百姓信服的老中医。现在你用什么让病人相信你?把个的中医院搞的根中央党校似的,好好找找你们的问题吧!!! 医院能保证把每个人都治死,她王老师敢保证把每个学生都考上高中? 硬件虽然上去了,软件跟不上,又有什么用?中医院的领导应该好好去深思,你们从事的是治病救人,人命关天的事业,一而再的出现这种失误,以后老百姓还敢去你那看病吗?对得起国家为你们投入的这么多钱吗? {:7_485:} 水晶论霸 发表于 2010-12-13 09: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医院能保证把每个人都治死,她王老师敢保证把每个学生都考上高中?
wzg29e 蹬三轮的 发表于 2010-12-13 09: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硬件虽然上去了,软件跟不上,又有什么用?中医院的领导应该好好去深思,你们从事的是治病救人,人命关天的 ...
你知道什么叫疑难杂症么?病不是像你想的那样的,病人一来,医生立马就知道是什么病的?有很多病,一下子是诊断不出来的。即使在武汉同济,协和,每天也有很多病人的病诊断不出来的,也有死掉的病人的。
肚子疼,呕吐,我相信很多人都得过吧,但是你们自己是不是肚子疼,呕吐的时候会不会怀疑自己要死掉那?你们孩子肚子疼,呕吐的时候,你们是不是会想,哎呀,我们的孩子不行了呀?如果你们自己或者孩子因为肚子疼,呕吐去看医生,医生跟你说,哎呀,不行了,你或者你孩子要死了,你会有什么感觉,你会不会想上去打这个医生?可是有时候有些病就是这么意外的。人家江西省医院还有小孩子以为普通感冒突然爆发心肌炎而死掉的。这个病人9点来的,下午1点就死掉了,病情迅猛,医生难道一眼就看必须看出来? 总之人没了,是件令人心痛的事情!!~~~ 县中医院院训:站着进来,躺着出去! 偏远地方一个小县城,不要要求医生多么高超的水平
问问你自己有多高的水平?
水平很高的话,你愿意呆在这穷乡僻壤? 前二年一说南漳中医院还有几个让老百姓信服的老中医。 哎,愿死者安息 太少求了
20万 你咋不知道王老师家属的痛苦,仅仅60000元就能抵一条命?那我拿60000去把那个医生打死行吗?
医院舍得拿出60000元赔偿就足以说明医院的确有无可推卸的责任,否则,无论死者家属再怎么大闹医院,别说六万,就是六分也不应该拿出来,我就不相信这些闹医院的人就无法无天了,只要是无理取闹,法律一定是公平的。 在这方面确实有些体谅医生,虽然有些时候也恨医生咋不是万能的,但医生不是神他是人,没有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只是肉眼凡胎,确实有些病,不是一下子就能确诊出来的,怪只怪病情太迅猛了。另一方面如果你一见医生,医生就让你查这查那的,我估计你可能又觉得他小题大作,榨老百姓的钱。总之。各有各的难处。唯一一点就是尽量保护自己的身体,莫让一些恶劣的生活习惯,坏了我们的身体。 看看中医院有几个医生有证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一孩子碰伤一点,到中医院,楼上楼下跑3小时,还说要住院观察,怕脑震荡。
这么小心,你杂不观察出来呀?
一亲戚旧病复发,在市中心医院作的核磁共震复查,他们说不行,到市一医院做,害的人家又做。想上凡治病,合作医疗又不报。
恨! 回复 暗夜 的帖子
听你说话的口气就象是院方的人,就凭你这种态度就感觉你在推卸责任,不错,即使是知名的大夫遇到复杂的病症也会有判断失误的,但你不能作为推卸责任的托词,你的失误带来的是病人生命的代价,具我所知,前几年有个治疝气的病人也是在中医院治死的,最后也是赔了几万元了事。出事是不可预料的,如果你去站在病人的角度去履行自己神圣的职责,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尽量把失误降到最低最低,这才不愧你从事医生这个神圣职责追求的目标。 中医院楼房建好了,可医疗水平没有提高,前两天我去拿药,连续两天都拿错药了,完全没有一点工作责任心!并且现在的药费也比原来提高不少!只想钱!!! {:7_486:}{:7_487:}{:7_486:} 啊,赔了6万,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了吗? 看来还是需要闹啊。闹了也没人管,闹了就会赔钱。人死在医院真好。 {:7_493:} 玫瑰刺 发表于 2010-12-12 23: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2月10日上午县实验小学王姓女教师(现年53岁),正在上班时突然感到腹痛伴有呕吐,于是9点多钟在其丈夫的陪 ...
生命无价,关键看该不该赔。 回头是岸 发表于 2010-12-13 14: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这方面确实有些体谅医生,虽然有些时候也恨医生咋不是万能的,但医生不是神他是人,没有孙悟空的火眼金睛 ...
wzg24e 六万元,买条人命,难道咱老百姓的命真就这么不值钱?还是那么句老话,要是搁我,提刀就把主治医生给斩首了,再把相关人员全给砍了,叫你们草菅人命!现在的医生,都他妈的玩忽职守,只想搞黑钱!杀你个狗日的! 记得几年前,我一亲戚胡言乱语,到中医院救治,院方治疗了一个礼拜,未见丝毫好转,然后疑诊为神经病,让转到襄樊安这医院;到襄樊安定医院后,人家不说,说是病,不是精神病;然后又转到襄樊中心医院,主治医师接诊后安排住下,几个小时的吊瓶下来,病人已经神智清楚,能够正常表达思想了——是糖尿病导致的!南漳中医院的那些王八蛋,全他妈的吃屎的!杀他个狗日的! 爱跳的鱼 发表于 2010-12-14 10: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啊,赔了6万,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了吗?
如果经过医疗事故鉴定,远远不止赔偿六万元,院方在与死者家属商谈过程中,向死者家属提出放弃医疗事故鉴定权,方可赔偿六万,否则六万就不给赔,死者家属只好同意这一方案。所以在院方与死者家属签订一份协议中就明确列出了死者家属”自愿放弃医疗事故鉴定权“。赔偿六万元能平息事态,也算院方占了一大便宜,但吃亏的总是老百姓。难道一条人命就仅值这区区六万元吗? 真是想说:医生也不是神啊。不可否认,也会有过错的地方,但每个人都会犯错,也不是在想错的情况下出的错,不可避免而已。只能希望要提高警惕,关乎人命,必须要有职业使命感。 中医院的医生没有几个有真功夫的。你看什么时候招过好医生和好护士了。 为了病人几乎陪睡,点头哈腰就差下跪;日不能息夜不能寐,病人一叫立马到位;屁大点事不敢得罪,一年到头不离岗位;劳动法规统统作废,身心憔悴无处流泪;逢年过节家人难会,大病小病让人崩溃;病人扯皮就像开会,稍不留神就得犯罪;工资不高还装富贵,各项捐助经常破费;抛家舍业愧对长辈,身在其中方知其味;不敢奢望社会地位,全靠傻傻自我陶醉;大小考试还让人劳累。仅以此文,向仍战斗在医疗界的同仁们致以崇高的慰问!
不要一概而论啊,象中医院老中医张道成医生的医术还是不错的,医生还是老的辣! 回复 一片蓝天 的帖子
不懂就别瞎说?如果鉴定是医疗技术事故需要赔偿,还要根据事故的等级来赔偿。如果鉴定不是医疗技术事故,医院一分钱也不用赔 在南漳的现阶段,所谓的法律、程序,都只是为一部分人服务的,老百姓从中得到的利好实在是有限得很。就拿你说的医疗鉴定来说,谁来鉴定?谁能给老百姓一下真正公正的说法?即便是院方的责任,通过鉴定,也可能院方一点责任都没有,你搬石头砸天去?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杀! 回复 爱跳的鱼 的帖子
在南漳的现阶段,所谓的法律、程序,都只是为一部分人服务的,老百姓从中得到的利好实在是有限得很。就拿你说的医疗鉴定来说,谁来鉴定?谁能给老百姓一下真正公正的说法?即便是院方的责任,通过鉴定,也可能院方一点责任都没有,你搬石头砸天去?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杀! wzg30e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