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摄无忌
发表于 2011-1-3 18:59
顶一下,找一下襄阳晚报报道一下。
骐滔宝宝
发表于 2011-1-4 09:09
水镜山庄 发表于 2010-12-30 11: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wzg24e
七牙
发表于 2011-1-4 12:18
顶一下
恢复
发表于 2011-1-4 20:28
回复 峰火连天 的帖子
你的问题解决了吗?南漳的公务员有很大一部分素质低下,凭关系无法无天!而且特别喜欢仗势欺人!
老公
发表于 2011-1-4 23:57
支持可以去新浪 @于建嵘 老师
冰山
发表于 2011-1-5 17:14
我觉得既然没人管,那你就也找人搞他一下子,看公安局怎么说?
冰山
发表于 2011-1-5 17:16
关键是证据,你要把证据保存好
蚂蚁人
发表于 2011-1-5 17:20
继续支持,直到有个结果!
森林
发表于 2011-1-5 18:02
{:7_482:}
森林
发表于 2011-1-5 18:05
回复 一片蓝天 的帖子
也 太 狠了 点吧
森林
发表于 2011-1-5 18:12
回复 三个人 的帖子
wzg34e
一片蓝天
发表于 2011-1-5 18:13
回复 森林 的帖子
我说的也是一时气话,呵呵。既有对目前南漳混混胡作非为的痛恨,也有对政府无所作为的痛恨,当然,当事人可能也只是受到一点认同和鼓励,应该不会这么去做的。如果真是这样做了,我就罪莫大焉了。
森林
发表于 2011-1-5 18:15
回复 一片蓝天 的帖子
怎么说了,是 南漳黑,黑南漳
一片蓝天
发表于 2011-1-5 18:17
回复 森林 的帖子
是啊,关于南漳的“黑”,我在许多帖子里都有表态,你可以看一下我在有关帖子的观点,我自己也知道有些偏激,但仍然得到许多网友的支持。有人说,我没有玷污总理的照片,说得在理。
蓝色的天空
发表于 2011-1-5 18:23
那个女人也是工商局的,找人在大街上扒光她的衣服啥!
快快
发表于 2011-1-7 00:46
事情不大也不小,当官的管吧没精力,不管吧天天闹,还烦得慌。
所以只有靠自己。1000块让他住医院,5000块让他掉零件,10000块让他起不来,。。。。。
老神在在
发表于 2011-1-7 08:44
{:7_482:}
飞马踏砚
发表于 2011-1-14 01:34
wzg16e
峰火连天
发表于 2011-1-22 09:52
再顶,上访一定要去
雪白的雪
发表于 2011-1-22 09:59
感谢各位网友在此对我的支持,我忠心的感谢你们,祝你们新年快乐,万事如意,春节后我就踏上上访的路途了,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我
蚂蚁人
发表于 2011-1-22 12:42
继续支持
说说
发表于 2011-1-22 12:55
独角兽-正义 发表于 2010-12-30 10: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都是GCD腐败的结果,很多事就是因为小事不管才弄成大事的,这也反映了公务员队伍的素质问题,说真的,现在 ...
wzg24e
nzws
发表于 2011-1-22 16:08
{:7_490:}
雪白的雪
发表于 2011-1-24 13:21
谢谢支持感谢大家
蚂蚁人
发表于 2011-1-24 13:29
雪白的雪 发表于 2011-1-24 13: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支持感谢大家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点点进展吗?
一望无际
发表于 2011-1-24 17:25
同情!问好
雪白的雪
发表于 2011-2-9 08:55
各位新年好啊
雪白的雪
发表于 2011-2-9 08:55
各位新年好啊
雪白的雪
发表于 2011-2-9 08:55
各位新年好啊
雪白的雪
发表于 2011-2-9 08:55
各位新年好啊
峰火连天
发表于 2011-2-9 08:56
在此给大家拜年啊
峰火连天
发表于 2011-2-9 09:02
祝当官的官运亨通
祝上班的万事如意
祝做生意的财源广进
祝在家上网的好人一生平安
给网友们拜年了啊
tpyjca
发表于 2011-2-9 09:12
wzg24e
镜湖晨风
发表于 2011-2-9 09:24
尊敬的领导、各位网友、各位法律界人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在万忙之中看我这封信。我叫刘汉林,是一名下岗女职工。在此向你汇报的是我丈夫在单位上班期间,被南漳县政府人社局办公室主任刘元勋雇凶冲到机关办公室打伤的事情。情况的经过是这样的。
我的丈夫叫廖云峰,是南漳县工商局办公室的网络管理员。在2010年7月12日下午上班时间,我丈夫的同事罗志菱越权违反规定办理业务。而我的丈夫是一名转业军人,为人耿直且坚持原则,当他发现这种违规行为,按照他的职责就将此事向注册分局的领导作了汇报。最后遭到同事罗志菱的破口大骂和人身攻击。但此事并没有因此而结束,反而更加恶劣。 就在当天下午四点十五分左右,我丈夫正在办公室办公,罗志菱带着两名陌生男子突然冲进他的办公室,指着我丈夫说:“就是他”,接着这两名男子上来就对我的丈夫一顿拳打脚踢。我丈夫当时因为身着工商制服,并考虑办公室的电脑设备是全局信息通讯的核心管理电脑,非常重要,因此并没有还手,只能是被动的挨打,头部、脸上、胸部和腰部多处不同程度受伤,右耳出血,听力严重下降。在这期间有单位同事过来阻止他们的打人行为,这两人其中一个个子较高的还威胁地说:“你们再多管闲事连你们一起打”。事后,我丈夫被单位的同事送到南漳县人民医院抢救,并报了警。 7月12日,我的丈夫被县人民医院诊断为:鼓膜穿孔(右),7月13日,被襄樊市中心医院诊断为:外伤性鼓膜穿孔(右)。7月13日,我丈夫经南漳县公安局刑事科技术室法医鉴定并出具法医活体检验鉴定书公(南)鉴(法医)字[2010]0293号鉴定意见为:“廖云峰的右耳部损伤致鼓膜穿孔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 南漳县工商局门卫监控录像记录显示,是由罗志菱和她的丈夫刘元勋(南漳县政府人社局办公室主任)夫妻二人带着三名男子进入南漳县工商局机关院内行凶,罗某带着两名男子到我丈夫所在的办公室打人,罗某的丈夫刘某则和另外一名男子守在楼下。打完人后,他们五人才匆匆离开工商局。让我想不通的是,罗某的丈夫刘元勋作为一名国家政府部门干部,应该是有品质、有素质、有很高法律意识的人,怎么会跟黑社会的人一样做出雇凶伤人事情。并且是知法犯法、冲击国家行政机关、寻衅滋事、故意伤人。教唆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到国家行政机关殴打国家行政干部,这种性质是非常恶劣的,国家政府部门还有这样的人员存在真让人寒心! 从7月12日到现在,我的家人曾多次找到派出所负责办案的警察、副所长、所长,了解这个案件的进展情况。派出所的所长一直保证说让我们放心,会给我丈夫的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办案警察也说罗志菱承认是她请人打的我丈夫。同时,在经过警察的调查后,对罗志菱下达了监视居住半年(2010年7月21日到2011年1月21日)的决定。两个多月后,我们再去了解案子的进展时,办案警察却说目前证据不足,动手打人的还没有抓到,不能证明是罗志菱请的人, 结不了案进行不了下一步司法程序。并对我丈夫说:你这个案子让对方赔点钱算了。我丈夫没有同意。这时,我们已经意识到行凶的人找关系走了后门,打通了环节,致使案子一直停滞不前。为什么一向办事效率快的公安机关到我们老百姓的面前时就变得难办?最让人气愤的是,在这个案件中,教唆打人的主谋罗志菱、刘元勋却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仍然逍遥法外。派出所的警察在七月份说罗志菱承认了是她请的人,而且十二月份警察却又说罗志菱太狡猾了根本不承认她请了人,为什么警察说的前后都不一样,难道说法律到了这些人的面前就另开一道门?就是因为刘元勋及他们的家人都是政府部门官员吗?人情、权利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吗?倒底是人大还是法大? 到目前为止,我丈夫的住院治疗费用都是我们自己出的。我丈夫的明伤虽然基本治愈,但却留下了后遗症,他在思想上很矛盾,压力也很大,心理上蒙上了很大的阴影,这也给我们这个家庭在经济和生活各方面都增加了很大的负担。我是一名下岗的职工,还有两个正在接受小学和幼儿学前教育的孩子,我希望领导能关注到我们这样的弱势群体上来。我们知道刘元勋的关系很硬,刘元勋找来说情的人在我们不同意私了时,就对我们说过,这个事情最后的结果是我丈夫自己出钱治自己,现在在公安、检查院、法院都有刘元勋的直系亲属在里面上班,刘元勋的父亲原来是政府的部门领导,现在好多人都是他父亲的部下,让我们好自为之。所以只好写了这封信恳请领导能帮助我们这个家庭能够早日从这件事情中解脱出来,让违法份子得到应有的惩罚,还法律一个公正,也还给我的家庭一个公道。
此致
敬礼
上访人:刘汉林
2010年12月21日
联系电话:15071561508
上访接待记录:
1、南漳县信访局:信访局接待人说此事属于公安部门,在法律范畴之内不受理,让我去找政法委。
2、南漳县政法委:三楼郭书记接待并受理登记,说是要等二个月后才能通知我。
3、南漳县委:二楼上访接待主任王公民说,要想找到主要领导解决此事必须以信件邮递方式寄达,我们无能为力。
4、南漳县政府人社局:人社局朱杰春局长(刘元勋的直接领导)说,这件事我知道,刘元勋向我汇报过这个事情,刘元勋说他没有打人,是他老婆找人打的。再说这是我上任之前的事情,应找公安部门解决。
5、南漳县组织部:值班人员朱君明接待受理,说组织部只管副科级以上干部,不在这个级别上,也无能为力。另一个人却说刘元勋原来在我们这上过班,这个事情也不好出面。
28顶一下一键分享:
引用 回复 雪很白 发表于 2010-12-28 12:28
镜湖晨风
发表于 2011-2-9 09:24
尊敬的领导、各位网友、各位法律界人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在万忙之中看我这封信。我叫刘汉林,是一名下岗女职工。在此向你汇报的是我丈夫在单位上班期间,被南漳县政府人社局办公室主任刘元勋雇凶冲到机关办公室打伤的事情。情况的经过是这样的。
我的丈夫叫廖云峰,是南漳县工商局办公室的网络管理员。在2010年7月12日下午上班时间,我丈夫的同事罗志菱越权违反规定办理业务。而我的丈夫是一名转业军人,为人耿直且坚持原则,当他发现这种违规行为,按照他的职责就将此事向注册分局的领导作了汇报。最后遭到同事罗志菱的破口大骂和人身攻击。但此事并没有因此而结束,反而更加恶劣。 就在当天下午四点十五分左右,我丈夫正在办公室办公,罗志菱带着两名陌生男子突然冲进他的办公室,指着我丈夫说:“就是他”,接着这两名男子上来就对我的丈夫一顿拳打脚踢。我丈夫当时因为身着工商制服,并考虑办公室的电脑设备是全局信息通讯的核心管理电脑,非常重要,因此并没有还手,只能是被动的挨打,头部、脸上、胸部和腰部多处不同程度受伤,右耳出血,听力严重下降。在这期间有单位同事过来阻止他们的打人行为,这两人其中一个个子较高的还威胁地说:“你们再多管闲事连你们一起打”。事后,我丈夫被单位的同事送到南漳县人民医院抢救,并报了警。 7月12日,我的丈夫被县人民医院诊断为:鼓膜穿孔(右),7月13日,被襄樊市中心医院诊断为:外伤性鼓膜穿孔(右)。7月13日,我丈夫经南漳县公安局刑事科技术室法医鉴定并出具法医活体检验鉴定书公(南)鉴(法医)字[2010]0293号鉴定意见为:“廖云峰的右耳部损伤致鼓膜穿孔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 南漳县工商局门卫监控录像记录显示,是由罗志菱和她的丈夫刘元勋(南漳县政府人社局办公室主任)夫妻二人带着三名男子进入南漳县工商局机关院内行凶,罗某带着两名男子到我丈夫所在的办公室打人,罗某的丈夫刘某则和另外一名男子守在楼下。打完人后,他们五人才匆匆离开工商局。让我想不通的是,罗某的丈夫刘元勋作为一名国家政府部门干部,应该是有品质、有素质、有很高法律意识的人,怎么会跟黑社会的人一样做出雇凶伤人事情。并且是知法犯法、冲击国家行政机关、寻衅滋事、故意伤人。教唆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到国家行政机关殴打国家行政干部,这种性质是非常恶劣的,国家政府部门还有这样的人员存在真让人寒心! 从7月12日到现在,我的家人曾多次找到派出所负责办案的警察、副所长、所长,了解这个案件的进展情况。派出所的所长一直保证说让我们放心,会给我丈夫的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办案警察也说罗志菱承认是她请人打的我丈夫。同时,在经过警察的调查后,对罗志菱下达了监视居住半年(2010年7月21日到2011年1月21日)的决定。两个多月后,我们再去了解案子的进展时,办案警察却说目前证据不足,动手打人的还没有抓到,不能证明是罗志菱请的人, 结不了案进行不了下一步司法程序。并对我丈夫说:你这个案子让对方赔点钱算了。我丈夫没有同意。这时,我们已经意识到行凶的人找关系走了后门,打通了环节,致使案子一直停滞不前。为什么一向办事效率快的公安机关到我们老百姓的面前时就变得难办?最让人气愤的是,在这个案件中,教唆打人的主谋罗志菱、刘元勋却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仍然逍遥法外。派出所的警察在七月份说罗志菱承认了是她请的人,而且十二月份警察却又说罗志菱太狡猾了根本不承认她请了人,为什么警察说的前后都不一样,难道说法律到了这些人的面前就另开一道门?就是因为刘元勋及他们的家人都是政府部门官员吗?人情、权利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吗?倒底是人大还是法大? 到目前为止,我丈夫的住院治疗费用都是我们自己出的。我丈夫的明伤虽然基本治愈,但却留下了后遗症,他在思想上很矛盾,压力也很大,心理上蒙上了很大的阴影,这也给我们这个家庭在经济和生活各方面都增加了很大的负担。我是一名下岗的职工,还有两个正在接受小学和幼儿学前教育的孩子,我希望领导能关注到我们这样的弱势群体上来。我们知道刘元勋的关系很硬,刘元勋找来说情的人在我们不同意私了时,就对我们说过,这个事情最后的结果是我丈夫自己出钱治自己,现在在公安、检查院、法院都有刘元勋的直系亲属在里面上班,刘元勋的父亲原来是政府的部门领导,现在好多人都是他父亲的部下,让我们好自为之。所以只好写了这封信恳请领导能帮助我们这个家庭能够早日从这件事情中解脱出来,让违法份子得到应有的惩罚,还法律一个公正,也还给我的家庭一个公道。
此致
敬礼
上访人:刘汉林
2010年12月21日
联系电话:15071561508
上访接待记录:
1、南漳县信访局:信访局接待人说此事属于公安部门,在法律范畴之内不受理,让我去找政法委。
2、南漳县政法委:三楼郭书记接待并受理登记,说是要等二个月后才能通知我。
3、南漳县委:二楼上访接待主任王公民说,要想找到主要领导解决此事必须以信件邮递方式寄达,我们无能为力。
4、南漳县政府人社局:人社局朱杰春局长(刘元勋的直接领导)说,这件事我知道,刘元勋向我汇报过这个事情,刘元勋说他没有打人,是他老婆找人打的。再说这是我上任之前的事情,应找公安部门解决。
5、南漳县组织部:值班人员朱君明接待受理,说组织部只管副科级以上干部,不在这个级别上,也无能为力。另一个人却说刘元勋原来在我们这上过班,这个事情也不好出面。
28顶一下一键分享:
引用 回复 雪很白 发表于 2010-12-28 12:28
镜湖晨风
发表于 2011-2-9 09:24
尊敬的领导、各位网友、各位法律界人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在万忙之中看我这封信。我叫刘汉林,是一名下岗女职工。在此向你汇报的是我丈夫在单位上班期间,被南漳县政府人社局办公室主任刘元勋雇凶冲到机关办公室打伤的事情。情况的经过是这样的。
我的丈夫叫廖云峰,是南漳县工商局办公室的网络管理员。在2010年7月12日下午上班时间,我丈夫的同事罗志菱越权违反规定办理业务。而我的丈夫是一名转业军人,为人耿直且坚持原则,当他发现这种违规行为,按照他的职责就将此事向注册分局的领导作了汇报。最后遭到同事罗志菱的破口大骂和人身攻击。但此事并没有因此而结束,反而更加恶劣。 就在当天下午四点十五分左右,我丈夫正在办公室办公,罗志菱带着两名陌生男子突然冲进他的办公室,指着我丈夫说:“就是他”,接着这两名男子上来就对我的丈夫一顿拳打脚踢。我丈夫当时因为身着工商制服,并考虑办公室的电脑设备是全局信息通讯的核心管理电脑,非常重要,因此并没有还手,只能是被动的挨打,头部、脸上、胸部和腰部多处不同程度受伤,右耳出血,听力严重下降。在这期间有单位同事过来阻止他们的打人行为,这两人其中一个个子较高的还威胁地说:“你们再多管闲事连你们一起打”。事后,我丈夫被单位的同事送到南漳县人民医院抢救,并报了警。 7月12日,我的丈夫被县人民医院诊断为:鼓膜穿孔(右),7月13日,被襄樊市中心医院诊断为:外伤性鼓膜穿孔(右)。7月13日,我丈夫经南漳县公安局刑事科技术室法医鉴定并出具法医活体检验鉴定书公(南)鉴(法医)字[2010]0293号鉴定意见为:“廖云峰的右耳部损伤致鼓膜穿孔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 南漳县工商局门卫监控录像记录显示,是由罗志菱和她的丈夫刘元勋(南漳县政府人社局办公室主任)夫妻二人带着三名男子进入南漳县工商局机关院内行凶,罗某带着两名男子到我丈夫所在的办公室打人,罗某的丈夫刘某则和另外一名男子守在楼下。打完人后,他们五人才匆匆离开工商局。让我想不通的是,罗某的丈夫刘元勋作为一名国家政府部门干部,应该是有品质、有素质、有很高法律意识的人,怎么会跟黑社会的人一样做出雇凶伤人事情。并且是知法犯法、冲击国家行政机关、寻衅滋事、故意伤人。教唆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到国家行政机关殴打国家行政干部,这种性质是非常恶劣的,国家政府部门还有这样的人员存在真让人寒心! 从7月12日到现在,我的家人曾多次找到派出所负责办案的警察、副所长、所长,了解这个案件的进展情况。派出所的所长一直保证说让我们放心,会给我丈夫的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办案警察也说罗志菱承认是她请人打的我丈夫。同时,在经过警察的调查后,对罗志菱下达了监视居住半年(2010年7月21日到2011年1月21日)的决定。两个多月后,我们再去了解案子的进展时,办案警察却说目前证据不足,动手打人的还没有抓到,不能证明是罗志菱请的人, 结不了案进行不了下一步司法程序。并对我丈夫说:你这个案子让对方赔点钱算了。我丈夫没有同意。这时,我们已经意识到行凶的人找关系走了后门,打通了环节,致使案子一直停滞不前。为什么一向办事效率快的公安机关到我们老百姓的面前时就变得难办?最让人气愤的是,在这个案件中,教唆打人的主谋罗志菱、刘元勋却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仍然逍遥法外。派出所的警察在七月份说罗志菱承认了是她请的人,而且十二月份警察却又说罗志菱太狡猾了根本不承认她请了人,为什么警察说的前后都不一样,难道说法律到了这些人的面前就另开一道门?就是因为刘元勋及他们的家人都是政府部门官员吗?人情、权利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吗?倒底是人大还是法大? 到目前为止,我丈夫的住院治疗费用都是我们自己出的。我丈夫的明伤虽然基本治愈,但却留下了后遗症,他在思想上很矛盾,压力也很大,心理上蒙上了很大的阴影,这也给我们这个家庭在经济和生活各方面都增加了很大的负担。我是一名下岗的职工,还有两个正在接受小学和幼儿学前教育的孩子,我希望领导能关注到我们这样的弱势群体上来。我们知道刘元勋的关系很硬,刘元勋找来说情的人在我们不同意私了时,就对我们说过,这个事情最后的结果是我丈夫自己出钱治自己,现在在公安、检查院、法院都有刘元勋的直系亲属在里面上班,刘元勋的父亲原来是政府的部门领导,现在好多人都是他父亲的部下,让我们好自为之。所以只好写了这封信恳请领导能帮助我们这个家庭能够早日从这件事情中解脱出来,让违法份子得到应有的惩罚,还法律一个公正,也还给我的家庭一个公道。
此致
敬礼
上访人:刘汉林
2010年12月21日
联系电话:15071561508
上访接待记录:
1、南漳县信访局:信访局接待人说此事属于公安部门,在法律范畴之内不受理,让我去找政法委。
2、南漳县政法委:三楼郭书记接待并受理登记,说是要等二个月后才能通知我。
3、南漳县委:二楼上访接待主任王公民说,要想找到主要领导解决此事必须以信件邮递方式寄达,我们无能为力。
4、南漳县政府人社局:人社局朱杰春局长(刘元勋的直接领导)说,这件事我知道,刘元勋向我汇报过这个事情,刘元勋说他没有打人,是他老婆找人打的。再说这是我上任之前的事情,应找公安部门解决。
5、南漳县组织部:值班人员朱君明接待受理,说组织部只管副科级以上干部,不在这个级别上,也无能为力。另一个人却说刘元勋原来在我们这上过班,这个事情也不好出面。
28顶一下一键分享:
引用 回复 雪很白 发表于 2010-12-28 12:28
镜湖晨风
发表于 2011-2-9 09:28
尊敬的领导、各位网友、各位法律界人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在万忙之中看我这封信。我叫刘汉林,是一名下岗女职工。在此向你汇报的是我丈夫在单位上班期间,被南漳县政府人社局办公室主任刘元勋雇凶冲到机关办公室打伤的事情。情况的经过是这样的。
我的丈夫叫廖云峰,是南漳县工商局办公室的网络管理员。在2010年7月12日下午上班时间,我丈夫的同事罗志菱越权违反规定办理业务。而我的丈夫是一名转业军人,为人耿直且坚持原则,当他发现这种违规行为,按照他的职责就将此事向注册分局的领导作了汇报。最后遭到同事罗志菱的破口大骂和人身攻击。但此事并没有因此而结束,反而更加恶劣。 就在当天下午四点十五分左右,我丈夫正在办公室办公,罗志菱带着两名陌生男子突然冲进他的办公室,指着我丈夫说:“就是他”,接着这两名男子上来就对我的丈夫一顿拳打脚踢。我丈夫当时因为身着工商制服,并考虑办公室的电脑设备是全局信息通讯的核心管理电脑,非常重要,因此并没有还手,只能是被动的挨打,头部、脸上、胸部和腰部多处不同程度受伤,右耳出血,听力严重下降。在这期间有单位同事过来阻止他们的打人行为,这两人其中一个个子较高的还威胁地说:“你们再多管闲事连你们一起打”。事后,我丈夫被单位的同事送到南漳县人民医院抢救,并报了警。 7月12日,我的丈夫被县人民医院诊断为:鼓膜穿孔(右),7月13日,被襄樊市中心医院诊断为:外伤性鼓膜穿孔(右)。7月13日,我丈夫经南漳县公安局刑事科技术室法医鉴定并出具法医活体检验鉴定书公(南)鉴(法医)字[2010]0293号鉴定意见为:“廖云峰的右耳部损伤致鼓膜穿孔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 南漳县工商局门卫监控录像记录显示,是由罗志菱和她的丈夫刘元勋(南漳县政府人社局办公室主任)夫妻二人带着三名男子进入南漳县工商局机关院内行凶,罗某带着两名男子到我丈夫所在的办公室打人,罗某的丈夫刘某则和另外一名男子守在楼下。打完人后,他们五人才匆匆离开工商局。让我想不通的是,罗某的丈夫刘元勋作为一名国家政府部门干部,应该是有品质、有素质、有很高法律意识的人,怎么会跟黑社会的人一样做出雇凶伤人事情。并且是知法犯法、冲击国家行政机关、寻衅滋事、故意伤人。教唆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到国家行政机关殴打国家行政干部,这种性质是非常恶劣的,国家政府部门还有这样的人员存在真让人寒心! 从7月12日到现在,我的家人曾多次找到派出所负责办案的警察、副所长、所长,了解这个案件的进展情况。派出所的所长一直保证说让我们放心,会给我丈夫的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办案警察也说罗志菱承认是她请人打的我丈夫。同时,在经过警察的调查后,对罗志菱下达了监视居住半年(2010年7月21日到2011年1月21日)的决定。两个多月后,我们再去了解案子的进展时,办案警察却说目前证据不足,动手打人的还没有抓到,不能证明是罗志菱请的人, 结不了案进行不了下一步司法程序。并对我丈夫说:你这个案子让对方赔点钱算了。我丈夫没有同意。这时,我们已经意识到行凶的人找关系走了后门,打通了环节,致使案子一直停滞不前。为什么一向办事效率快的公安机关到我们老百姓的面前时就变得难办?最让人气愤的是,在这个案件中,教唆打人的主谋罗志菱、刘元勋却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仍然逍遥法外。派出所的警察在七月份说罗志菱承认了是她请的人,而且十二月份警察却又说罗志菱太狡猾了根本不承认她请了人,为什么警察说的前后都不一样,难道说法律到了这些人的面前就另开一道门?就是因为刘元勋及他们的家人都是政府部门官员吗?人情、权利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吗?倒底是人大还是法大? 到目前为止,我丈夫的住院治疗费用都是我们自己出的。我丈夫的明伤虽然基本治愈,但却留下了后遗症,他在思想上很矛盾,压力也很大,心理上蒙上了很大的阴影,这也给我们这个家庭在经济和生活各方面都增加了很大的负担。我是一名下岗的职工,还有两个正在接受小学和幼儿学前教育的孩子,我希望领导能关注到我们这样的弱势群体上来。我们知道刘元勋的关系很硬,刘元勋找来说情的人在我们不同意私了时,就对我们说过,这个事情最后的结果是我丈夫自己出钱治自己,现在在公安、检查院、法院都有刘元勋的直系亲属在里面上班,刘元勋的父亲原来是政府的部门领导,现在好多人都是他父亲的部下,让我们好自为之。所以只好写了这封信恳请领导能帮助我们这个家庭能够早日从这件事情中解脱出来,让违法份子得到应有的惩罚,还法律一个公正,也还给我的家庭一个公道。
此致
敬礼
上访人:刘汉林
2010年12月21日
联系电话:15071561508
上访接待记录:
1、南漳县信访局:信访局接待人说此事属于公安部门,在法律范畴之内不受理,让我去找政法委。
2、南漳县政法委:三楼郭书记接待并受理登记,说是要等二个月后才能通知我。
3、南漳县委:二楼上访接待主任王公民说,要想找到主要领导解决此事必须以信件邮递方式寄达,我们无能为力。
4、南漳县政府人社局:人社局朱杰春局长(刘元勋的直接领导)说,这件事我知道,刘元勋向我汇报过这个事情,刘元勋说他没有打人,是他老婆找人打的。再说这是我上任之前的事情,应找公安部门解决。
5、南漳县组织部:值班人员朱君明接待受理,说组织部只管副科级以上干部,不在这个级别上,也无能为力。另一个人却说刘元勋原来在我们这上过班,这个事情也不好出面。
28顶一下一键分享:
引用 回复 雪很白 发表于 2010-12-28 12:28
举起手来
发表于 2011-2-9 16:32
我都有点怀疑你老公是不是逃兵,一当兵的还被人打成轻伤。严重影响我军形象!
但是太多
发表于 2011-2-9 16:45
襄樊棋牌 发表于 2010-12-30 10: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得好。。。
实在不行,这也是个办法。
问天
发表于 2011-2-9 19:23
无语!wzg13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