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县高级中学领导不要认为有上级领导的支持就可以忽乱搞
请县高级中学领导不要认为有上级领导的支持就可以忽乱搞县高级中学学生宿舍严重不足,已引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同意学校提出的建学生公寓的建设方案,据说县委潘书记还要求快点搞。
领导的支持,这本来是一件大好事,但我们不可歪曲了领导的好意,不可辜负县委县政府的希望,不可认为有了领导的支持,自己就可以胡作非为忽求乱搞。
对学校提出的建设方案,据笔者调查了解,包括潘书记在内的所有县委县政府领导,虽同意其方案,但无一领导同意可省略法定程序、可不按政策、可不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搞。
如果错误理解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好意,自以为有了领导的支持,就可以不按法定程序、不按政策、不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忽求乱搞的话,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可能将来无一领导为你承担责任。你头上好不容易带上的官帽,能否保得住还是一个问号。
一看就知道,肯定伤及你个人的利益了。
做事难,为老百姓做好事更难,你要多支持才对,不要老盯着个人利益不放。那样,人人都会把你当成过街老鼠的。 国家《宪法》第五条第四款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支持南漳县高级中学的建设,其支持行为,必需在国家政策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并非是盯着个人利益不放,如果超越国家的政策法律,那才是人人都会把你当成过街老鼠的。 真相不明不好说 是不好说 {:7_489:}{:7_485:}{:7_490:}{:7_490:} 做事难,为老百姓做好事更难 “做事难,为老百姓做好事更难”贴切!wzg13e 不明真相强力围观 {:7_494:} 唉,愤怒! wzg30e wzg30e {:7_479:} 路过 教育系统杂就这么的乱呢。南漳的教育真让人失望。
请县有关部门马上对县高级中学庞大的建筑工程进行监督
请县有关部门不要当聋子、瞎子,对县高级中学两、叁万平方米,价值数千万元的建筑工程的前期工作进行监督,刹住其违规行为。 嘿嘿,南漳教育是遍地开花了----白花齐放才是春撒 教育系统杂就这么的乱呢。南漳的教育真让人失望。
wzg20e 湖北省委书记罗清泉发表致网友公开信
2010-3-17 7:38:06来源:--编辑:何彦博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人民网北京3月17日电湖北省委书记罗清泉今天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发表致网友公开信。罗清泉在信中对网民的大量留言给予肯定,并指出,网民声音是湖北省委、省政府“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进行科学民主决策,以及接受监督、改进工作、提高效能的依据和保证”。罗清泉表示,湖北省委、省政府已针对网友留言建立专门制度,及时对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调查和核实,“你们在网上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我已认真看过。我真诚地希望网民朋友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继续为湖北的改革发展稳定建言献策”。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9位书记、省长公开对人民网网友声音做出回应。
公开信内容具体如下:
湖北省委书记罗清泉同志致网友的一封公开信
亲爱的网民朋友:
大家好!
你们在网上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我已认真看过。湖北省委、省政府对网友提出的意见非常重视,已建立专门制度,及时收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对大家反映的问题予以认真调查、核实,对大家提出的合理建议充分采纳。
湖北的发展离不开广大网友的关心和支持。广大网友的意见和建议,是我们倾听民声、了解民情、汇聚民智、凝聚民心的重要渠道之一,是我们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进行科学民主决策,以及接受监督、改进工作、提高效能的依据和保证。
在此,我真诚地希望网民朋友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继续为湖北的改革发展稳定建言献策。
谢谢!
啥子都摸说了,找省长 请县高级中学想住房的老师抽时间看看下面的政策规定
国家教育部、建设部1998年10月19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住房制度改革 加快解决教职工住房问题的若干意见》
三、坚持对教职工住房的建、租、售实行优先优惠政策。.......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办发〔1998〕130号文件精神,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在符合城市及学校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利用国有商业银行住房建设贷款,在自有用地自建经济适用住房,以进一步加快教职工住房的建设与深化改革的步伐,促进教职工住房困难问题的解决。
1.目前城镇中小学校的校园面积普遍偏小。为了学校今后的管理和长远发展,建在中小学校园内的住房一般不得出售,并要设法逐步调整出学校;对于校园占地面积大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学校,其建在校园内或校园周边能与教学活动区域分离、且分离后又不影响学校长远规划和管理的住房,经区(县)房改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按当地房改规定向教职工出售。
2.高等学校必须保留必要数量的公有住房作为公寓进行管理,其数量一般不低于学校规划住房总量的15%。学校今后在校园内建设住房,应主要建设适用于在职青年教师居住廉价租用房,实行公寓化管理,一律不得向个人出售。这次学校改造的筒子楼和危旧住房,近期主要供住房有困难的青年教师租用,待其工作一段时间、具备购房能力后,另购经济适用住房。之后,连同余留的公寓,一律作为学校的长久周转用房,主要供学校每年新增年轻教师、新聘人员和引进人员租用。具体由学校确定,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五、采取有效措施,使国家给予优惠政策建、购的教职工住房确保教职工居住。为避免学校住房流失,学校向教职工个人出售住房时,要根据所售房产权的具体情况,同购房者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凡享有国家和学校优惠政策的住房和建在学校校园内的住房,应明确购房者不能擅自改变住房用途或赠与他人;购房一定期限后如出售亦只能再售给学校、学校教职工或学校主管部门;如因特殊情况要进入市场,向社会出售,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未满业务年限擅离教育岗位的,学校有权按原售价收回其住房。
国家建设部 发展改革委 监察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第十二条 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
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采取竞标方式优选规划设计方案,做到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二十条 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市、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第三十四条 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
第三十九条 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第23号
(八)调整住房投资结构,重点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加快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居民的住房问题。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原则确定。其中经济适用住房的成本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7项因素,利润控在3%以下。要采取有效措施,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特别是降低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切实降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成本,使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与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促进居民购买住房。
(十二)按照《决定》规定,进一步搞好现有公有住房出售工作,规范出售价格。从1998年下半年起,出售现有公有住房,原则上实行成本价,并与经济适用住房房价相衔接。要保留足够的公有住房供最低收入家庭廉价租赁。校园内不能分割及封闭管理的住房不能出售,教师公寓等周转用房不得出售。具体办法按教育部、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拆旧建新10200平方米,建筑施工成本多少?
南漳城区一单位,根据单位发展和职工要求,想对两栋建筑总面积3206平方米的职工住房(房改房)全部拆除原地重建,初步规划是两栋,6个楼梯道,七层,一楼是车库、储藏室,共72套,建筑总面积10260平方米。请问,按南漳目前建筑市场,一平方米建筑施工成本是多少(含地址钻探、图纸绘制)?愿参与竞争且有建筑资质(挂靠的也行)的企业可联系 wzg12e {:7_487:}{:7_487:} 但愿县高级中学领导说为老师办好事的良心不要被狗吃了?
上月底,县高级中学领导,以筹资建学生公寓为由,提出了将红旗校区两层楼拆除建七层单元楼按1400-1500价格向老师出售的建设方案,因七层楼建起后严重影响北面现单元楼的采光、日照,所以遭到反对,校领导对其的解释是:我们这是在为老师办好事,不应反对,应支持学校的工作。对此,住在现单元楼、两层楼的住户,为支持学校这一工作,为老师办更多的好事,针对现单元楼已成危房的事实,依照国家政策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学校所提出的方案基础上,稍作了变动,提出了将两层楼、单元楼全部拆除重建的新方案,并请工程师绘制了仅供学校及县规划部门参考的详细规划草图。这个详细规划方案,不仅扩大了建筑面积,增加了单元房的户数,而且经核算由1400-1500一平方米降为1200-1300一平方米。应该说这个方案比学校方案更优化、更得民心、学校老师能得到更多的实惠,也更符合学校建设实际,是一个皆大欢喜一举多得的好方案。但学校看了这个规划草图和方案后,传出的消息说:原来将两层楼拆除重建的方案取消了,只在两层楼旁边空地上建一小楼。
人们对其不明白的是,学校不是口口声声说是在为老师做好事吗?怎么看了真正为老师做好事的图和方案后,又不搞了呢?人们但愿传出的消息不是真的,但愿学校领导为老师办好事的良心不要一下子被狗吃了。
教育局长万岁
教育局长万岁
教育局长万岁
教育局长万岁
教育局长万岁 学校遇到个神经病领导人有啥法
为筹资建学生公寓,校领导先是计划将红旗校区教师居住的两层楼拆掉建单元楼出售,因与现单元楼太近,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违反了国家法律,遭到反对,又加上在拆迁补偿问题上斤斤计较,受到被拆迁户的阻拦,使其美梦打破了。
对学校筹资建学生公寓的计划,无一教师不支持(包括退休的),都说这个办法好,为此在这居住的老师,为支持学校的工作,从学校整体发展、保护学校环境出发,依照国家政策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学校设计方案基础上作了变动,并请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了建设详细规划,绘制了草图,进行了核算,并送交学校。
百姓绘制的草图和核算,可能触动了校领导的某根神经,揭穿了内心世界,拨开了画皮,使其某种目的难以实现,所以学校又将原有计划取消了。教师单元楼从拆除两层楼建,改成在学生操场上建,学生公寓由原来在操场的南边南北建,通风朝阳采光日照充足,改成到操场的西边东西建,卡在两栋高楼的中间,气都难出。
对其,人们不知学校领导懂不懂什么是学校的整体规划、长远规划,懂不懂学生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道理,懂不懂学生宿舍必需保证有充足采光、日照的基本原则。2000多学生,没有一个大操场,一个100米跑道都没有,还要在这个操场上建老师单元楼,把教师居住区与教学区混在一起;建学生公寓,有条件南北建保持充足的采光和日照,但非要东西建影响采光和日照,南北卡在两栋高楼的中间气都不得出。
好好的一个学校,这种布局,只有有神经病的领导才这样做。
看来,学校领导看了百姓编制的详细规划和核算情况后,好象是晕了头,大脑出了问题,得了领导人中的神经病,处理群众利益和不同意见,显得不象正常领导人。人们不知一个领导神经不太正常的人是怎样当上领导的?
{:7_487:}{:7_487:} 当官就是为了搞钱,搞钱就是为了拉关系网,有关系网才能保得住命和贪来的钱。你看人家刘宗会贪了几千万,还不是保外就医啊。 要想富,搞建筑,忽悠老师才是路,官上勾结谁知道,有了票子好上树(向上爬)
越来越混乱,不知道还能不能住上新房。 我过细看过县高级中学红旗校区教师编制的这个详细规划和情况分析,应该说这是一个一举多得皆大欢喜的好方案,他既解决了学校建学生公寓无钱问题,又解决了相当一部分教师买不起房、住不起房的问题,还解决了原有房子环境差又是危房的问题。在百姓看来何乐而不为呢!但问题出现在,如果这样搞,对掌权的校领导来说,自己和建筑商操场心什么油水都捞不到,还做他干什么?这些人是意想天开,根本办不到。 不过也不要仅,他还有官帽,只要群众有信心,把自己的意见告诉有关部门,群起而攻之,为保官帽,有可能这些领导者会变通自己的美梦。 纳兰家的鱼网友,你要知道,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你想住新房,路只有两条,要么仍贪官摆布,接受贪官条件;要么自力更生,实现自己编制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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