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管执法局强制拆除一违法建筑
县城管执法局强制拆除一违法建筑2011-3-9 9:31:06来源:--编辑:张兴江
--讯(通讯员刘波)3月9日上午,县城管执法局组织50多名执法人员和10台工程车辆,在多个部门的配合下,依法对县城东出口(305省道沙河段)一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此次共拆除违法建筑200多平方米,清除建筑、生活垃圾30多车次。
为彻底治理城市“脏、乱、差”,展现我县城市建设新风貌,今年县城管执法局将此户清理工作做为重点,集中精力、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从立案到拆除违法建筑共用20多天时间,在相关部门的全力配合下,终于将这张多年来“贴”在我县城东入口处的“牛皮癣”得到彻底根治,现场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治标不只本 回复 城市管理 的帖子
图片: {:7_484:} 支持城管依法行政wzg24e 城边一狼 发表于 2011-3-10 14: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支持城管依法行政
谢谢网民的给力! 希望城部门加强对涌泉街道的管理,涌泉街道也是南漳入口的脸面,涌泉街道的脏、乱、差也直接影响着南漳的形象。 回复 城市管理 的帖子
网民也是规范城市管理的直接受益者!wzg26e 能管管城关镇内的路边菜市场吗??? 不明真相,不乱说话。 光阴如梭 发表于 2011-3-10 16: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能管管城关镇内的路边菜市场吗???
wzg24e 支持城管依法行政!不要只做一事、只做一时! {:7_485:} 做的好,那个地方有十几年了,乱糟糟的, 能管管城关镇内的路边菜市场吗???
光阴如梭 发表于 2011-3-10 16: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能管管城关镇内的路边菜市场吗???
整治路边菜市场是我们的工作职责,过去影响最严重的是卞和北路,通行难的程度估计大家都清楚。不过经过我们去年几个月的整治,基本能通车,中医院门前的生命通道畅通无阻。这些我们都做出一些努力,但远远不够。路边菜市场不光是菜农的问题,也有硬件设施的问题,比如农贸市场布局不合理与容纳量过小的问题。仅卞和北路我们就固定了一个管理中队,其他地段也需要管理,城区面积由过去几平方公里发展到现在十几平方公里,人员过少也是我们的实际问题。不过我们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在市民的给力下,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南漳的明天一定会更美好。 回复 城市管理 的帖子
路边菜市场不光是菜农的问题,也有硬件设施的问题,比如农贸市场布局不合理与容纳量过小的问题。
的确是我们过去城市功能建设的欠债,导致现在的功能紊乱,
城管朋友也付出了艰辛的努力,还要兼顾各群体的利益,
但是一定要保持漳城唯一一条南北通道的畅通,
恐怕还得辛苦你们了!wzg26e 那房子本来就是强占的 怎么不都拆了呀推了点垃圾就这么报道实在是wzg12e 回复 风=影 的帖子
违法建筑和垃圾已有20年左右,这么多年都未得到彻底根治,我们只是依法履行了强制措施。房和垃圾都是我们强制清除的!宣传的目的就是要求大家共同爱护我们的家园,让大家理解我们城管的工作,不要一味指责城管“野蛮”执法。为了将此次强制措施执行好,我们付出了许多努力,也离不开相关部门的支持。 这一幕我在车上看到了的,在这里想提三个问提?
1,进去搬东西是否合法?2,你们是以城市管理者还是以城市服务者的观念在执法?3,拉线和穿公安相同的制式服装是否让老百姓对公安同志产生误解?谢谢! 千里杀将 发表于 2011-3-11 19: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一幕我在车上看到了的,在这里想提三个问提?
1,进去搬东西是否合法?2,你们是以城市管理者还是以城市 ...
1、对强制房屋内的物品,我们是在司法公证部门的监督下实施转移,拆的是违法建筑,物品肯定要给当事人保护好;2、我们管理城市的宗旨是为人民管理城市,不是为城市管理人民。那里的环境与面貌,既不利于南漳对外形象,也影响附近群众居住环境,清理的时候,臭味非常难味。并且当事人并非无房居住、无宅基地,相反有关部门给予了很大照顾。违法建筑和垃圾占有那里的原因我想大家心里都明白。不能由于个人“利益”而不顾公共利益;3、参与违法建筑拆除的有多个部门,包括公安,公安主要是控制305省道交通安全,维护现场秩序。强制执行部门是城管,城管的制服是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置的标准装备。 回复 城市管理 的帖子
及时回复,耐心疏导,
显示了城管朋友们的依法管理城市的水平在不断提高!wzg24e 城管的形象正在向好的方面发展wzg28e 一肚子坏水 发表于 2011-3-13 10: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城管的形象正在向好的方面发展
谢谢给力! 2011年+和谐=幸福
南漳人动不动就堵政府:
希望政府拿出强硬态度: 好样的,有力度,才有进度。。 能管管城关镇内的路边菜市场吗??? 还有三轮车
要管就管好 冬天的风 发表于 2011-3-14 21: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能管管城关镇内的路边菜市场吗??? 还有三轮车
城区内的占道经营是我局管理范围。三轮车管理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部门的职责,我可以精练地总结三点:三轮车占道停放由城管管,三轮车非法载客营运由城市客运部门管,三轮车挂牌登记、驾驶人准许和行驶秩序由交警部门管。再深入一点,三轮车生产、销售管理的部门都多了。县政府为了整治三轮车,2008年的“4.28”事件大家还应该还记得,我们城管部门付出了许多许多。目前我县开通了城市公交,县政府在不断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三轮非法客运的问题。三轮车多,影响大家通行与安全,大家都觉得不方便,但谁没坐过三轮?我们每个人都没想想自己的行为吗?我想只要三轮没“客源”了,三轮自然淘汰。最后,希望大家都拒绝乘座非法营运的三轮车,支持公汽和出租车。 城管不等于强拆!我认为应重在"理"上.违规建筑是一夜之间建起来的吗?如果不是,能不能在一开始就制止?? 知足常乐也 发表于 2011-3-16 13: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城管不等于强拆!我认为应重在"理"上.违规建筑是一夜之间建起来的吗?如果不是,能不能在一开始就制止??
非常赞成“城管不等于强拆”这个观点,什么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最好,当事人没什么损失,我们的执行成本又低。我县实行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是省政府在2007年12月批复同意,我们城管部门正式职行职责时间是2008年元月。从单位成立到现在,我们的工作既有成功经验,又有失败教训。对于大部分群众来说,只要话说到、理说到,都是遵纪守法的。但仍有少数人顶风上,抱侥幸心理,个人利益至上。社会治安天天在抓,可每天都有坏人犯事;都知道杀人偿命,可就是有人敢杀人;都知道吸毒害人害己,可就是有人敢吸;都知道买码推筒子会家破人亡,可每天仍然继续搞。在对待违法建筑的事情上,有时候我们把执法文书、宣传教育提前到位,可就是有少部分人置之不理,利用节假日、夜间抢盖。去年12月份原商业大厦家属院一居民利用周日晚上抢盖,我们一直执法到凌晨2点。我们城管做的工作就是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搏弈,什么是公共利益?看不到,维护的是一个抽象对象。而个人利益就是一个当事人实实在在的利益,当然违法建筑就是非正当利益。一但执法过程中发生一些事,就会看到城管在与具体某个人发生冲突,而看不到城管维护的是什么。 沙河子 没有给城管足够的钱,所以就推了哦 爱没有距离 发表于 2011-3-16 17: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有给城管足够的钱,所以就推了哦
要凭事实说话,罚款是法律规定的,有时候的事情不是仅罚款能解决的事.有时候不仅罚还要推呢!!支持城管! 做了的事都报道了还有多少该做而没做的 鸡八自己门前的一条大路都管不好,还出来显摆。 wzg15e 城市管理 发表于 2011-3-12 20: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对强制房屋内的物品,我们是在司法公证部门的监督下实施转移,拆的是违法建筑,物品肯定要给当事人保护 ...
既然是违法建筑当初建的时候你们干什么去了。事后平民百姓没钱,没势,你们想怎么拆就怎么拆这和暴徒有啥区别,还在网上显摆“羞不羞”? 边城一狠 发表于 2011-3-18 03: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既然是违法建筑当初建的时候你们干什么去了。事后平民百姓没钱,没势,你们想怎么拆就怎么拆这和暴徒有啥 ...
该违法建筑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那时候还没有城管。2009年县委、县政府进行文明长廊建设的时候,九集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对此户进行免征一切费用,在路边给此户划了四间宅基地,用于安置此户,当时并签了协议,当事人保证房屋建好了就自己拆除。可等四间三层的房屋建好了,当事人拒不履行协议。这种情况,只有执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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