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风港 发表于 2011-4-9 16:47

11岁小女孩被学校食堂老板杀害抛尸刘坪大桥

便河小学11岁小女孩被学校食堂老板杀害抛尸刘坪大桥

路过看过 发表于 2011-4-9 16:51

靠!LZ好快,一个小时不到,就发上来了

路过看过 发表于 2011-4-9 16:51

这个畜生要千刀万剐

路过看过 发表于 2011-4-9 16:55

蓬勃发展 发表于 2011-4-9 16: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怎么回事

你没看到呀,你今回家要翻院墙wzg27e

避风港 发表于 2011-4-9 16:57

快把,因为我正要回家上网从政府路过就随便拍了几张,,,具体情况我也不了解,好象昨天才被杀害,凶手抓住了,说是绑架要30万,女孩家里钱准备好了也报警了,小女孩也被撕票了。

城边一狼 发表于 2011-4-9 16:58

家家都有子女,
绝对不能再死缓!!!

路过看过 发表于 2011-4-9 16:59

是武汉的个货,承包城关实小食堂,推同子输干净了,把一个学生给绑架了,找学生家要30万,家长把钱拿去时.那个货说:家长报警了,把娃子给杀了.

避风港 发表于 2011-4-9 17:00

回复 路过看过 的帖子

对头‘’‘’

路过看过 发表于 2011-4-9 17:01

凶手昨晚在涌泉逮到了

路过看过 发表于 2011-4-9 17:02

避风港 发表于 2011-4-9 17: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路过看过 的帖子

对头‘’‘’

我看到一个MM在照,是你吧

警风 发表于 2011-4-9 17:04

令人发指啊!建议中国恢复对罪大恶极的罪犯处以——凌迟!

我本布衣 发表于 2011-4-9 17:06

狗日的太坏了

路过看过 发表于 2011-4-9 17:11

刚才有听消息说:小姑娘是被石头砸死的.
我操他祖宗十八代大好的.

避风港 发表于 2011-4-9 17:26

回复 路过看过 的帖子

我是男滴wzg14e

和其正 发表于 2011-4-9 17:57

我也去政府大门上看了,看到城关政府领导和很多警察在现场,听群众说的和上面基本一样,又是推筒子输了钱造成的,真是惨。

避风港 发表于 2011-4-9 17:57

照片怎么没了?????

蓝色雨 发表于 2011-4-9 18:08

这种凶手要严惩

comngogo 发表于 2011-4-9 18:15

是的,是真的,小孩姓孙,是学校的状元,全校第一名,一定要给个说法!!!!为什么会这样呢!!!

子心 发表于 2011-4-9 18:16

取消了死刑,有些人就会挺而走险。还是不能取消好。

comngogo 发表于 2011-4-9 18:21

是该好好思考下了,为什么呢,怎么听话的小孩,又是全校的状元????这叫人怎么活呀!

路过看过 发表于 2011-4-9 18:24

避风港 发表于 2011-4-9 17: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照片怎么没了?????

有ZF大门的照片,被和谐了

路过看过 发表于 2011-4-9 18:25

子心 发表于 2011-4-9 18: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取消了死刑,有些人就会挺而走险。还是不能取消好。

死刑取消了吗?

子心 发表于 2011-4-9 18:28

回复 路过看过 的帖子

不是全部,至少有一部分。可上网查。

安集人在东莞 发表于 2011-4-9 18:29

靠!这么吓人,南漳越来越乱了。

新新亚亚 发表于 2011-4-9 18:34

凶手太可恨了,严惩凶手!一个小小生命就这样被剥夺了

爱新觉罗痛经 发表于 2011-4-9 18:36

以后卡五星的输光了绑谁勒

你是我的等候 发表于 2011-4-9 18:45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情系漳水 发表于 2011-4-9 18:49

一枪崩了太便宜他了,这种人最好用明朝的刑法慢慢弄死他

爱上 发表于 2011-4-9 19:33

像这种人应该把他拉出来一刀一刀的把他的肉割下来疼死他示众。枪毙太便宜他了。

村里人 发表于 2011-4-9 20:36

每当看到这样的标题,我都不忍心打开。我实在无法看下去。我的心在滴血。我痛恨凶手的同时,总在一次次想凶手面对鲜花般的孩子如何下得去手。他跟这个社会有多大的仇恨,我们要深思的东西太多了。

襄樊棋牌 发表于 2011-4-9 20:40

绝不能轻饶

忘掉过去 发表于 2011-4-9 20:54

杀害李豪的凶手刘平不该判死缓,那样的话社会就乱了套,必将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南漳的凶杀案将更加猖獗),此案就是最好的说明!

忘掉过去 发表于 2011-4-9 20:55

南漳县教育局雇外地黑社会残害11岁在校女学生!新动力,学生奶,现在又发生命案,教育局难辞其咎,聂局,你也该下台了!

腐竹 发表于 2011-4-9 21:17

靠,推筒子害人啊

忘掉过去 发表于 2011-4-9 21:26

都是刘棕会,刘平惹的祸!向神勇的公安干警致敬,向黑暗腐败的政府默哀!

熟悉、的陌生人 发表于 2011-4-9 21:32

{:7_490:}{:7_490:}

淡如水 发表于 2011-4-9 21:42

畜生

一片蓝天 发表于 2011-4-9 21:45

期待进一步的真相报道。首先,这个孩子是不是在学校被拐走的。如果是,那么学校有责任。其次,杀人者是不是学校引进的,如果是,学校仍然有责任。再次,杀人者是不是通过前教育局长刘宗会引进的,如果是,教育局乃至县政府也有责任。

便河居 发表于 2011-4-9 21:49

请大家不要为难我们的panSJ和聂局了,他们也无能为力了,找中央领导吧!承包我们全县中小学校商店和食堂是省教育厅的领导安排的,是一个公司(私人承包的)

村里人 发表于 2011-4-9 21:51

本帖最后由 村里人 于 2011-4-9 21:51 编辑

忘掉过去 发表于 2011-4-9 21: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都是刘棕会,刘平惹的祸!向神勇的公安干警致敬,向黑暗腐败的政府默哀!

wzg15e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11岁小女孩被学校食堂老板杀害抛尸刘坪大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