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无缺 发表于 2011-4-22 16:05

《关于网民吃官司》转帖真实性有问题,对不起大家了。。。

4月15日,本人在其它论坛无意间看到一个“南漳网民吃上官司”的帖子,因原帖上面有报纸名号,记者、通讯员、实习生名字,文字内容也很符合新闻报导的语气,以为可信度高,所以顺手将它转到本论坛,目的是希望大家文明理性发帖回帖。后来有朋友反映此帖真实性有问题,本人翻遍该报很多期报纸,又到该报查,发现并无此记者,本人立即意识到原帖真实性有问题,所以当即将我发的帖子内容全部删除,并发此帖以澄清。在此向网友表示歉意,希望给予宽容和谅解,谢谢。

有二说一 发表于 2011-4-22 16:09

本人代表全体网民谅解你,就此一次,下不为例。

跨越发展 发表于 2011-4-22 16:13

知错就改,勇气可佳,好同志!wzg24e

青山遮不住 发表于 2011-4-22 16:15

{:7_489:}

yjn 发表于 2011-4-22 16:22

敢做敢当,wzg24e

刘有凡 发表于 2011-4-22 16:57

好!顶下子。发贴也要发些真实才行

一兰 发表于 2011-4-22 17:02

wzg24e

襄樊棋牌 发表于 2011-4-22 17:18

网上的信息本来就是很杂

诚实 发表于 2011-4-22 17:19

理解。

温馨天使 发表于 2011-4-22 17:31

wzg24e

一肚子坏水 发表于 2011-4-22 17:42

敢于担责任,佩服wzg19e

民生群声 发表于 2011-4-22 18:57

网上加东西很多。

烦球人的狠 发表于 2011-4-22 21:36

我上次就质疑了,先不从法律专业上否定,说句实话,就南漳这环境,要骂人的赔200,那绝对会拿刀子砍人的

老乡 发表于 2011-4-22 22:41

不要乱却说嘛wzg25e

戴花儿 发表于 2011-4-23 22:45

很负责的说南漳某事业单位职工因为在本论坛发布虚假信息,被单位除名,被公安机关处理,下岗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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