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土土 发表于 2011-6-12 15:31

抗旱抽水电死人了,怎么赔偿才是合理?

本帖最后由 南漳土土 于 2011-6-30 03:28 编辑

事情:6月12号,抗旱电死他人了
过程:天旱我家请人抽水,因为取水点比较远,第一道抽水,第二再反水.因为第一道水不够,第二道暂停抽水,但电线仍然挂在. 昨天有跟附近作业的乡亲有交待,请注意电线. 今天上午,附近作业的两名乡亲(父子两人)开旋耕轮旋田,旋耕轮绞破了田埂上的电线通过旋轮导电,拖拉机操作人员当场被电死(被电死乡亲有三级残疾证,属于弱智类型),现在对方已经报官,目前官方在调查

补充事实:当时对方也是刚抽完水,在旋田,电线在田角,他旋完一块田准备旋他的另外一块田,电线就在田埂上,结果出事了.而且这个地方这些天以来大家都在这抽水,所以这个田埂上经常有电线存在,前天昨天他拖拉机下田时都是把电线挑起的,而今天他只挑起了水管却没有挑起电线,结果造成严重后果,从农村人的角度来讲,似乎我们的过错比较小.对方似乎也是讲道理的,至少现在没有闹. 三天以后不知道什么情况,毕竟这是一条人命.

官方昨天调解时说先葬人,我们家先支付5000元作安葬费用,三天后再协商.今天对方开价要15万,不然就上告.我们的答复是:支持走法律程序.(6月13号补充)
村委会转告,对方要走诉讼。(6月14号)
从村委会以及有朋友告知死者家属已经请了水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6月25号)
咨询襄樊律师得知类似民事纠纷我全额赔偿大概在13万,但大多有责任划分存在。
咨询熟知农村类似民事纠纷资深人士,按南漳经济状况我全额赔偿大概在八九万左右,但需要考虑实际情况,并且还有一个农村抗旱这一特定环境。并不是单纯的定量一个人命值多少钱?(6月26号)
在事发当日,周围有其他乡亲也在劳作,有看到也有听到也有说到,但如果真到法庭上这些乡亲未必出来作一个公正的评述,这也是农村这一特定环境下需要面对的状况。所以我也不指望寻求到对我有利证据。我只相信人在做,天在看。超过一定合理的状态,只能使事态朝恶化的方向发展。


注:一,上面提到乡亲弱智,我只是如实陈述事实,不是歧视他
二,向大家咨询,不是说我要逃避什么,我只是向大家请教我应该在这起不应该发生的遗憾的事情中负什么责任?责任占到几分?
   三,私自在田头乱搭电线抽水(有电表,我们是合法取电),主观上我们不是故意的,,这么多年到现在我们都是这样的操作方式,大家都是这样操作方式.

南漳土土 发表于 2011-6-12 15:35

现在对方报官的目的还不清楚.

南漳土土 发表于 2011-6-12 15:58

我现在只能是在静待官方调查结果.

宽阔的小道 发表于 2011-6-12 17:05

照你所诉 你应该负民事赔偿责任 这种事官方一般都是调解 双方达成一致即可不用负刑事责任

棍舞狂花 发表于 2011-6-12 17:17

看来楼主是个敢于承担责任的人你先按标准主动赔偿丧葬费 死者为大 入土为安啊,然后再等官方解决    应该负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死者也有过失)

实实在在 发表于 2011-6-12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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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你的观点

三个人 发表于 2011-6-12 17:44

所以说中国人法律意识太差:你看现路上老百姓晒粮:一但出问题是要负责的呀!
你这案例是一样:赔偿呀.

南漳土土 发表于 2011-6-12 17:48

本帖最后由 南漳土土 于 2011-6-12 22:49 编辑

现在是我拿5000块先把人安葬了.以后的事再协商.

蝇木花盗 发表于 2011-6-12 17:49

应该是首先赔偿,再说其它

骐滔宝宝 发表于 2011-6-12 17:58

宽阔的小道 发表于 2011-6-12 17: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照你所诉 你应该负民事赔偿责任 这种事官方一般都是调解 双方达成一致即可不用负刑事责任

应该不会负刑事责任,但是在调解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吧
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

温馨天使 发表于 2011-6-12 18:28

棍舞狂花 发表于 2011-6-12 17: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来楼主是个敢于承担责任的人你先按标准主动赔偿丧葬费 死者为大 入土为安啊,然后再等官方解决    应 ...

支持你的观点。
同情敢于承担责任楼主。

凌云 发表于 2011-6-12 18:32

楼主很理性,也敢于担当!好样的

幽一默 发表于 2011-6-12 18:43

回复 三个人 的帖子

同意。
现在的国人缺的就是法律意识。

南漳土土 发表于 2011-6-12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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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应该是"安全意识"淡薄.尤其涉及到我这个案例.

我也知道要赔偿,问题如何赔偿?如何判定赔偿额?
现在是我先拿5000块把人安葬了.但如果没有一个结论,这5千我不承认是丧葬费,我只认为出于道义我先出钱把人安葬了. 有个定论我才承认赔偿,没有定论我不接受.因为你报官了,咱们就应该以鉴定为准.这就是我现在的想法.

朋友说让我请调查的同志吃顿饭,我说断不可取.这是他们的责任和义务,我不需要什么偏向我,只要按准则,按实际情况处理即可.

langziaqi 发表于 2011-6-12 19:37

第一要找人,第二还是要找人,不找人就赔的多,找人就赔的少。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

学会 发表于 2011-6-12 20:24

南水百调 发表于 2011-6-12 20:36

你先当被告,再告政府不作为,不把灌溉设备配套;再告电力部门不安装触电保护设备要求他们赔偿损失。

先生论团 发表于 2011-6-12 22:20

{:7_486:}

幽一默 发表于 2011-6-12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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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原则有自己的准则,并不代表别人也会像你一样有原则。这年头啥人逗有,劝你还是多找点关系,免得自己吃亏。不过话说回来,你的做法值得赞赏。

十三水 发表于 2011-6-12 23:11

咋会摊上这等事替你着急

南漳土土 发表于 2011-6-12 23:24

谢谢各位关注.也谢谢各位朋友的安慰. 我一直坚信我的村庄民风淳朴. 也相信会有一个按照讲道理的方式来了结这件令人深感遗憾的事.

天下无霜 发表于 2011-6-13 01:03

弱智应该不是理由,拿不到案上来说,人家弱智,还能开拖拉机,还能旋田?
这事,只能赔偿,赔偿到位了,对方家里没异议了,就结了

转角未有爱 发表于 2011-6-13 02:34

回复 天下无霜 的帖子

对,这与弱智无关啊,看来这事你要负主要责任啊,唉,楼主看来要出钱了。。。,不过欣赏你的坦诚!

安集人在东莞 发表于 2011-6-13 08:13

你私自搭电抽水,这件事情属于:合理不合法!虽然很多年都是这样过来的,但是记住是没有出事,一旦出了事,走法律程序对你是相当的不利!在民事赔偿上你是要付80%的责任,目前你最好还是疏通一下关系,这并不代表全部责任都在于你。毕竟在我们的这个社会,有理无人是办不成事的。

tpyjca 发表于 2011-6-13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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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不会吧 发表于 2011-6-13 11:36

雨季已即将来临,久旱必有久阴,洪水是无情的,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做要防洪准备,把人身安全放到第一位才是正理。

南漳土土 发表于 2011-6-13 13:10

本帖最后由 南漳土土 于 2011-6-13 13:14 编辑

这事有些东西我不能说的太详细,因为涉及到对方的隐私.站在农村角度来讲,大部分错误在对方,这也是目前双方能够用比较平和的方式解决问题的原因.但如果真的对方在有人挑唆下蓄意恶化此事,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我鼓励走法律程序.

金色童年 发表于 2011-6-13 17:07

都有责任,理性一点,和平处理为上

南漳土土 发表于 2011-6-13 17:18

今天传话过来要15万, 不然上告. 我毫不犹豫回复,支持你上告.

南漳土土 发表于 2011-6-13 18:48

如果法院受理并开庭审理,我作为被告可不可以要求公开审理?并且我是否有权进行全过程记录?

司马对诸葛 发表于 2011-6-13 18:55

私搭飞火抗旱不出事楼主就没事,一旦出事楼主就要负主要责任。在利益驱动下,遇害方悲痛之余狮子大开口,楼主方觉得委屈无奈拼命杀价,双方总也找不到利益共同点。建议楼主还是找个村子里德高望重的人或者是共同的亲戚两边调停,万一不行再走走司法程序。

南漳土土 发表于 2011-6-13 19:20

本帖最后由 南漳土土 于 2011-6-13 19:22 编辑

我搭飞火,第一我有知会于他. 第二他也知道这儿有电.事发当日死者开拖拉机从旋完的地到另外一块地,死者也告知其父,田埂有电线.但其父只挑起水管而没有挑起电线,而且命令死者加大油门,快速通过.结果造成严重后果. 这种情况我也需要负全责吗?
我是要负责,但责任需要划清,退一步说:你无知,难道需要我全额为你无知买单?

南漳土土 发表于 2011-6-13 19:26

本帖最后由 南漳土土 于 2011-6-13 19:32 编辑

我不杀价,我也不接受讹诈,我只需要合理!我还可能需要律师

wzcsl1985 发表于 2011-6-13 20:39

你最大的问题是 没挂标识牌

wzcsl1985 发表于 2011-6-13 20:40

应该在线路附近和人过往密集 和有人作业的地方挂上线路有电 那样的话责任会小的多

有句话说 发表于 2011-6-13 21:53

要他告好了~最JB讨厌没根据的乱要钱~

白云蓝天 发表于 2011-6-13 22:50

应该在线路附近和人过往密集 和有人作业的地方挂上线路有电 那样的话责任会小的多
说的很有道理。必定是一条人命嘛!在处理问题上都要都要考虑到双方利益。

言言 发表于 2011-6-13 22:54

乡亲们就是不理解,为什么不到供电部门不报装呢?乱搭乱挂。供电部门是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管吧,觉得农民们现在为了水真的很不容易,不管吧,就出现这样的意外。还在乱搭乱挂的朋友们吸取教训吧。

好事者 发表于 2011-6-13 22:56

主观你无意,客观他无心
共商和谐意,免费世人心。

灵溪万督 发表于 2011-6-13 23:13

南漳土土:我很同情你 ,摊上这样的事,最好像楼上讲的那样找人帮忙调解,比尽是你的过失。真的要走司法程序,还是咨询一下律师,据我所知现在的赔偿是同命同价最高为20万元人民币。不论是正常人还是愚智,伤残人,城市人,乡下人,山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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