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魁祸首”谁来除?
本帖最后由 和谐安康 于 2011-6-27 14:33 编辑6月22日傍晚,我和往常一样,准备去水镜庄河堤散步,走到运动场烧烤摊处,只见一个人突然被什么东西拌了一下,摔倒在地,只听她不停地“哎哟,哎哟!好疼啦,疼死我了!”我连忙上前将她扶起来,借助路灯看到:这个人的右膝和右手掌鲜血直流,已走不成路。出于一种同情和义务,我叫来一辆三轮,送她到医院治疗……
伤者走后,我才发现,原来拌倒伤者的“罪魁祸首”是一根高出地面约15公分左右的钢筋(道路两侧共有4根)。从现场地面情况看,这些钢筋是用于固定水泥圆球 (通往水镜庄道路两侧摆放的紫红色球体) 用的。因水泥圆球被破坏掉,便留下了这些“罪魁祸首”。
听现场的人说,在此之前已有好几个老人被这里的钢筋拌倒摔伤,有的还摔成骨折。其实我本人也曾在此被拌过,幸运的是逃过“一劫!”
由此我想到一种责任,一种对公众身体健康安全应尽的责任。这一责任就是谁来对在城市道路上的行人安全负责。我想,就职能部门来讲,除了公安交警部门管好路面交通秩序以外,恐怕就是城建(建设)部门的事了。众所周知,因城市下水道井盖问题造成行人受到伤害的事故举不胜举,结果还是相关部门承担了责任。因此说,这根暴露在城市街道上的钢筋无疑有了它的主人。
在此我要说明的是,其目的不是想给有关部门找“麻烦”,而是想借助这个网络平台,呼吁责任单位尽快将对行人造成安全的隐患排除,还路人一平安!
我是“和谐安康”,我的名字是对人们最美好的祝愿!愿天下的人们幸福安康!!
关注中 正确的好的建议还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解决 其实没人去告啊,有人告状打官司索赔了,马上就有人来管了 自古来,民不告,官不究,这些受害者,自己都没有维权意识,别人也帮不了他们 如果某些不作为的管爷不掺合,这个官司一定会赢! 心跳回忆 发表于 2011-6-26 23: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没人去告啊,有人告状打官司索赔了,马上就有人来管了
有道理 南漳老百姓法律意识淡薄:这样的事把证据收集好:直接到法院起诉:不会维护自己权利:只会吓求闹事。南漳地痞多。 南漳老百姓法律意识淡薄:这样的事把证据收集好:直接到法院起诉:不会维护自己权利:只会吓求闹事。南漳地痞多。 回复 心跳回忆 的帖子
wzg24e 可以告有关施政单位,让这些单位赔偿你的医疗费等,咨询律师 wzg13e 民不告。官不纠。 楼主有心,此贴该顶。wzg24e 本帖最后由 城边一狼 于 2011-6-27 11:00 编辑
楼主是个公益人,
冒着吃官司的危险帮助别人,
还好他没有癞上你wzg26e 往死里顶 伤者可要求偿,并进行不作为责任追究。 要小心啊 我就只顶一下 先找城建,不行就上诉! 找哪个部门?这个部门推到那个部门...
老百姓自己认倒霉咯..! {:7_486:} GCD的天想要维权太难了! 支持,不希望看到下一个再在这里摔倒的悲哀! 感谢各位关注、支持!wzg26e 本帖最后由 地球村 于 2011-6-27 17:00 编辑
狗B娃子太多,南漳的地痞能收拾住吗领导? 把废钢筋挖出来换麻糖吃 给我50块钱我来帮你除掉 wzg27e 我儿子去年也在那摔了一跤,摔破了腿 wzg32e wzg28e {:7_487:} {:7_493:}{:7_493:}{:7_493:}
我也顶一下,昨天晚上差点儿被那个钢筋绊到。。。有关部门不能只建设不管理啊,广场上那么玩的设施有人收钱,怎么设施维护没有人来看一看呢? 为了人民的安康,主管部门应该及时处理。 关注中。 南漳人们的素质就那样,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还有那些破坏公共设施的小比娃子们···逮到了叫他们背着这个大球游街去· 应该有运动场管理单位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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