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安康 发表于 2011-6-26 22:16

“罪魁祸首”谁来除?

本帖最后由 和谐安康 于 2011-6-27 14:33 编辑

   6月22日傍晚,我和往常一样,准备去水镜庄河堤散步,走到运动场烧烤摊处,只见一个人突然被什么东西拌了一下,摔倒在地,只听她不停地“哎哟,哎哟!好疼啦,疼死我了!”我连忙上前将她扶起来,借助路灯看到:这个人的右膝和右手掌鲜血直流,已走不成路。出于一种同情和义务,我叫来一辆三轮,送她到医院治疗……
伤者走后,我才发现,原来拌倒伤者的“罪魁祸首”是一根高出地面约15公分左右的钢筋(道路两侧共有4根)。从现场地面情况看,这些钢筋是用于固定水泥圆球 (通往水镜庄道路两侧摆放的紫红色球体) 用的。因水泥圆球被破坏掉,便留下了这些“罪魁祸首”。
      听现场的人说,在此之前已有好几个老人被这里的钢筋拌倒摔伤,有的还摔成骨折。其实我本人也曾在此被拌过,幸运的是逃过“一劫!”
       由此我想到一种责任,一种对公众身体健康安全应尽的责任。这一责任就是谁来对在城市道路上的行人安全负责。我想,就职能部门来讲,除了公安交警部门管好路面交通秩序以外,恐怕就是城建(建设)部门的事了。众所周知,因城市下水道井盖问题造成行人受到伤害的事故举不胜举,结果还是相关部门承担了责任。因此说,这根暴露在城市街道上的钢筋无疑有了它的主人。
  在此我要说明的是,其目的不是想给有关部门找“麻烦”,而是想借助这个网络平台,呼吁责任单位尽快将对行人造成安全的隐患排除,还路人一平安!
      我是“和谐安康”,我的名字是对人们最美好的祝愿!愿天下的人们幸福安康!!
   

木头 发表于 2011-6-26 22:53

关注中

徐庶祥子 发表于 2011-6-26 22:54

正确的好的建议还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解决

心跳回忆 发表于 2011-6-26 23:01

其实没人去告啊,有人告状打官司索赔了,马上就有人来管了

天下无霜 发表于 2011-6-27 00:31

自古来,民不告,官不究,这些受害者,自己都没有维权意识,别人也帮不了他们

安集人在东莞 发表于 2011-6-27 08:00

如果某些不作为的管爷不掺合,这个官司一定会赢!

无色无味 发表于 2011-6-27 08:05

心跳回忆 发表于 2011-6-26 23: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没人去告啊,有人告状打官司索赔了,马上就有人来管了

有道理

三个人 发表于 2011-6-27 08:12

南漳老百姓法律意识淡薄:这样的事把证据收集好:直接到法院起诉:不会维护自己权利:只会吓求闹事。南漳地痞多。

三个人 发表于 2011-6-27 08:12

南漳老百姓法律意识淡薄:这样的事把证据收集好:直接到法院起诉:不会维护自己权利:只会吓求闹事。南漳地痞多。

温馨天使 发表于 2011-6-27 09:03

回复 心跳回忆 的帖子

wzg24e

村里人 发表于 2011-6-27 09:14

可以告有关施政单位,让这些单位赔偿你的医疗费等,咨询律师

西风吹-小人物 发表于 2011-6-27 09:51

wzg13e

离愁 发表于 2011-6-27 10:25

民不告。官不纠。

行惠四邻 发表于 2011-6-27 10:38

楼主有心,此贴该顶。wzg24e

城边一狼 发表于 2011-6-27 10:57

本帖最后由 城边一狼 于 2011-6-27 11:00 编辑

楼主是个公益人,
冒着吃官司的危险帮助别人,
还好他没有癞上你wzg26e

刘羽 发表于 2011-6-27 11:07

往死里顶

水镜老人 发表于 2011-6-27 11:35

伤者可要求偿,并进行不作为责任追究。

襄樊棋牌 发表于 2011-6-27 12:59

要小心啊

一生何求 发表于 2011-6-27 13:31

我就只顶一下

南山 发表于 2011-6-27 13:48

先找城建,不行就上诉!

妖娆丶未遂 发表于 2011-6-27 14:42

找哪个部门?这个部门推到那个部门...
老百姓自己认倒霉咯..!

小小先生 发表于 2011-6-27 15:14

{:7_486:}

良家小三 发表于 2011-6-27 15:42

GCD的天想要维权太难了!

柳絮飘飞 发表于 2011-6-27 15:45

支持,不希望看到下一个再在这里摔倒的悲哀!

和谐安康 发表于 2011-6-27 15:47

感谢各位关注、支持!wzg26e

地球村 发表于 2011-6-27 16:53

本帖最后由 地球村 于 2011-6-27 17:00 编辑

天一 发表于 2011-6-27 19:41

狗B娃子太多,南漳的地痞能收拾住吗领导?

子心 发表于 2011-6-27 20:26

把废钢筋挖出来换麻糖吃

十三水 发表于 2011-6-27 20:40

给我50块钱我来帮你除掉

先生论团 发表于 2011-6-27 21:33

wzg27e

扎西得勒 发表于 2011-6-27 21:38

我儿子去年也在那摔了一跤,摔破了腿

青山遮不住 发表于 2011-6-27 22:23

wzg32e

风韵犹存 发表于 2011-6-28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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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泉石 发表于 2011-6-28 09:13

{:7_487:}

我嗳星8 发表于 2011-6-28 09:39

{:7_493:}{:7_493:}{:7_493:}
我也顶一下,昨天晚上差点儿被那个钢筋绊到。。。有关部门不能只建设不管理啊,广场上那么玩的设施有人收钱,怎么设施维护没有人来看一看呢?

柳絮飘飞 发表于 2011-6-28 16:38

为了人民的安康,主管部门应该及时处理。

诚实 发表于 2011-6-28 16:48

关注中。

真情对白 发表于 2011-6-28 17:26

南漳人们的素质就那样,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向华强 发表于 2011-6-28 19:26

还有那些破坏公共设施的小比娃子们···逮到了叫他们背着这个大球游街去·

灵溪万督 发表于 2011-6-28 19:59

应该有运动场管理单位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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