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yjca 发表于 2011-6-30 08:31

回复 夏苑 的帖子

wzg24e

辰辰宝贝 发表于 2011-6-30 09:11

期待真相

兵荒马乱 发表于 2011-6-30 09:17

杨家将 发表于 2011-6-29 20: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千里杀将 的帖子

不管怎么说出人命了,就是医院的错。

医院有不可推卸责任。
产妇需要住院,医院却将产妇往其它医院转。
没有金钢钻开什么医院?wzg12e

兵荒马乱 发表于 2011-6-30 09:20

医院现在是不是用高薪聘请的水货医生呀?
出此命案,将死者抛弃街头。wzg12e

天一 发表于 2011-6-30 09:53

各有各的说法,我们想知道真相!

香水百合 发表于 2011-6-30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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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都跳槽了。

兵荒马乱 发表于 2011-6-30 10:05

天一 发表于 2011-6-30 09: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各有各的说法,我们想知道真相!

产妇江明芬,现年37岁[为了要第二胎,需报了2岁,实为35岁]

向华强 发表于 2011-6-30 10:07

丫的还不是想学古人找个接生婆自己在家生娃子·

兵荒马乱 发表于 2011-6-30 10:10

本帖最后由 兵荒马乱 于 2011-6-30 10:13 编辑

天一 发表于 2011-6-30 09: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各有各的说法,我们想知道真相!

这是定期检查的结果。

兵荒马乱 发表于 2011-6-30 10:11

向华强 发表于 2011-6-30 10: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丫的还不是想学古人找个接生婆自己在家生娃子·

江明芬的第一个孩子在妇幼生的。

汀兰 发表于 2011-6-30 10:23

预产期超半个月才到医院检查啊,35岁也算是高龄产妇吧,胆子太大了。。
这种医疗事故责任多半在病患身上,早点去医院检查,哪会有这出悲剧啊?花钱消灾啊,有时候就别心疼花那点儿钱。

兵荒马乱 发表于 2011-6-30 10:30

汀兰 发表于 2011-6-30 10: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预产期超半个月才到医院检查啊,35岁也算是高龄产妇吧,胆子太大了。。
这种医疗事故责任多半在病患身上, ...

问题是:每次检查都是正常正常。
为何出现这样的后果。

汀兰 发表于 2011-6-30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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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产期的时候有没有到医院检查呢?妇幼再差也不会连死胎都查不到吧。。

村里人 发表于 2011-6-30 10:41

wzg22e

额安静 发表于 2011-6-30 11:28

wzg13e

暗夜 发表于 2011-6-30 12:02

孩子自己在肚子里不动了都不晓得?不会吧?还有这么笨的人?

暗夜 发表于 2011-6-30 12:10

本帖最后由 暗夜 于 2011-6-30 12:11 编辑

兵荒马乱 发表于 2011-6-30 09: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医院有不可推卸责任。
产妇需要住院,医院却将产妇往其它医院转。
没有金钢钻开什么医院?

话不是这么说的,一级医院一级水平,国家医院分成3甲,3乙,2甲2乙,1甲等。有些病医院是可以治的,有些病一些医院是治不好的。有些病超出了医院的水平就要转到更好的医院的。

千里杀将 发表于 2011-6-30 13:18

人死了,说话的都多了。君不见今天还有一路过的买菜老麻麻也在跟着起哄吗?医院不是闹事了,就可以杂搞得,

行惠四邻 发表于 2011-6-30 13:27

贫穷可悲,
无知可恨。
撕破自己脸不要了的,···· 唉!我不知道咋说!

三个人 发表于 2011-6-30 14:35

表于 2011-6-30 13:27 |只看该作者 |主题 |聊聊天 |加好友 |打招呼 |去留言 贫穷可悲,
无知可恨。
撕破自己脸不要了的,···· 唉!我不知道咋说!

三个人 发表于 2011-6-30 14:42

表于 2011-6-29 11:28 |只看该作者 |主题 |聊聊天 |加好友 |打招呼 |去留言 真相是:儿子里舍求不的钱,给他老婆在怀里时候好好检查哈子。好象到妇幼了以后一看是怀里要命里个胎,早叫他住院,他不求搞,JB肉呗,昨里来了一看,说是娃子不行了,叫他到市里去,他个儿子里非要说县医院里有熟人,一或搞成要命里事了呗,一事二命啦,自己造孽啊,还想闹点钱,我日,女里娘屋里都是丫B,还陪他闹,叫老子不打死他吧!!!!!

三个人 发表于 2011-6-30 14:49

哎,这男人真他妈的没人道,也没人心,为了钱,尽把自己的老婆孩子都葬送了,这女的娘家应把这头男人一起葬埋了才是........

三个人 发表于 2011-6-30 15:01

女人愚昧,这男人完全拿老婆不是人,把人害死了还不让安宁,拖着死人要钱

三个人 发表于 2011-6-30 15:07

二条人命120万,60万还够,去抢银行吧.....哎,还真没见过有这么死不要脸的

三个人 发表于 2011-6-30 15:08

二条人命120万,60万还少了点,去抢银行吧.....哎,还真没见过有这么死不要脸的

三个人 发表于 2011-6-30 15:12

妇幼也真够倒霉的,咋就遇上这么无赖的病人家属......

清泉石 发表于 2011-6-30 16:10

寻求真相

xqlsrj 发表于 2011-6-30 18:08

可怜、可悲!

三个人 发表于 2011-6-30 21:36

wzg29ewzg29e

南宫剑 发表于 2011-6-30 22:09

哎,社会乱了,动不动都堵大门。有医疗事故程序可以走。
赶明,我在医院治感冒几天不好,我也堵大门。

343521978 发表于 2011-6-30 22:32

南宫剑 发表于 2011-6-30 22: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哎,社会乱了,动不动都堵大门。有医疗事故程序可以走。
赶明,我在医院治感冒几天不好,我也堵大门。

我支持。。。

三十的困惑 发表于 2011-6-30 22:40

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无语了!

戴花儿 发表于 2011-6-30 22:44

杨家将 发表于 2011-6-29 20: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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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出人命了,就是医院的错。

按照你这么说,医生应该是孙猴子,一口仙气一吹,人就活过来了。
按照你这么说,医院应该是监狱,医生应该是警察,可以违背病人的意志,强行为其手术。
按照你这么说,医院和医生可以不需要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和规范,看病可以为所欲为。
按照你这么说,全国就没必要分诊所,镇医院,县医院,市医院和省医院。
按照你这么说,医院和医生无论有无条件和技术对所有的病人都一概而论,不顾其死活和后果,先开刀再说,无论病人死活,且暴死包埋。
按照你这么说,那年北京那个应为其丈夫不签字的产妇就不该死,应该由医生带其履行丈夫的职责和义务,代为签字,然后再代为手术。
拜托,不懂不要乱说,不懂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这种不懂却非要在这推波助澜,败坏社会风尚,助长医闹的言语。
闹吧,闹吧,早晚我们大家都会为这种风气而买单。

南漳胖哥 发表于 2011-6-30 22:53

千里杀将 你他妈的不说人话,要是是你他妈老婆死了,你他妈还会这样说吗?人渣

你是我的等候 发表于 2011-6-30 23:05

信息多元化时代,人们在接收来自四面八方信息的同时,忽略了自身素质的修养。一方面是快速发展的外在环境,一方面是脆弱无知的内心世界。

liubeep 发表于 2011-6-30 23:27

生命高于一切。

三十的困惑 发表于 2011-6-30 23:29

liubeep 发表于 2011-6-30 23: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生命高于一切。

那就可以不要道德了!

千里杀将 发表于 2011-6-30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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裾你是人不是个东西的话说:原因调查,可能绝对消息。他们二口子在闹离婚!男的根本不管女的,女的每次去那里都是走着去的,不然也不会检查了以后还不管,明明人家妇幼叫你8.30就转院,你还肉到11.00多吧,今天在你们闹事的大门口都听人家说了,好多老百姓都知道。以前只绝的你不该闹。现在决的你都不要脸,都懒的里你的,要不是你会骂人,我还不想和你摆这么多。公道大家都知道了,自己么把脸当屁股才能换得别人的理解和尊重,自己晚上么怕,有什么找你哦!!

爱人葡萄子 发表于 2011-7-1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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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死者不应该进火葬场吗?

一兰 发表于 2011-7-1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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