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件,死者本身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10月怀胎相信所有成年人都知道,况且她已经是第二胎,预产期前后1星期分娩属于正常,她已经超出这么久为什么不能引起重视?生命是自己的,自己要懂得珍爱生命!
个人观点,就事论事! 换个频道 我看点别的 {:7_487:} 很正常,我朋友的姐姐当时有一个月的身孕的时候也是在妇幼保胎。三天一大查,两天一小查的。住了两个星期以后,孩子还是流产了。最后清了宫,做了检查,出院回家了。回家不到两天,肚子突然剧烈地疼痛,她老公可以用肉眼看见她的肚子渐渐的胀大。送到县医院后,立马上了手术台,被告知“宫外孕”!我真的不知道妇幼那三次彩超是怎么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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