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计生政策
请教一下南漳计生局:育龄妇女为城镇户口,生育两个男孩后离婚。后与一未婚男子结婚,再婚后生育一女孩,属不属于违背计划生育政策?能办理准生证,上户口吗? 这个还真不知道 好象多了点儿 应该是违犯了计生政策 如果小孩判给你的话就算超生,不跟你的话就不算。 计生局熊局长能答复一下吗? {:7_486:} 如果是2009年3月1日以后结婚的,男方是未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但是小孩已出生办不了生育证了 。第十八条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第一段婚姻生多了吧,第二段应该是能生的,男方未婚没有孩子啥。 请问孩子在未办准生证的情况下已经生了,没有准生证、出生证明,不能上户口。计生能帮忙补办准生证吗?
能办理准生证,上户口。只是程序上有点麻烦找找关系吧。 {:7_487:} 计生局政策咨询电话:5240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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