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墨迹 发表于 2011-7-20 19:55

南漳维权专班赴当阳为被打矿工唐明读争回18万元赔偿金

   2011年5月9日,此论坛以“一个矿井工人的呼唤”为题讲述了南漳县板桥镇的唐明读到当阳市庙前镇石马槽煤矿打工,被矿长打的七窍流血,昏迷十天。事后,矿长卢志兵多次到医院威胁、恐吓。恳请领导伸张正义。此帖出现后,县委副书记、县长黄其洲迅速做出签批,要求县司法局及县总工会配合及时给予法律援助。
    2011年6月,县司法局副局长邹忠源带领湖北水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波会同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闫雯前往当阳市进行维权。卢志兵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1年2月28日被当阳市公安局监视居住,当阳市公安局已将案件移送至当阳市检察院。
    南漳维权专班在当阳市司法局、当阳市总工会的陪同下,协调、敦促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将唐明读一案及时移送到当阳市人民法院;随后专班又与当阳司法局协商,7月5日,当阳市司法局法援中心为唐明读指派一名律师就民事赔偿部分提供法援。与此同时,在专班的协调下唐明读一案被迅速移送至当阳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通知于2011年7月6日开庭。通过庭审前调解,双方协定一次性赔偿受害人唐明读各类赔偿金187086.4元,唐明读表示无异议并当场签订了协议。当日除去前期已支付的6万余元,对方又支付唐明读12万元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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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矿井工人的呼唤!!!

一个矿井工人的呼唤 之 续一

好墨迹 发表于 2011-7-20 19:58

{:7_479:}

我心中华 发表于 2011-7-21 14:17

南漳维权专班的领导们幸苦了!
老百姓感谢你们!

清泉石 发表于 2011-7-21 15:37

不能光赔点钱就了事,应该让凶手得到法律的严惩。

从头再来 发表于 2011-7-21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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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絮飘飞 发表于 2011-7-21 16:16

向南漳维权人员致敬!你们为南漳的外出农民工讨回来了公道,争回了他们应得的血汉钱,你们辛苦了!

葫芦潭写意 发表于 2011-7-21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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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乡客 发表于 2011-7-21 17:54

“被矿长打的七窍流血,昏迷十天矿长卢志兵多次到医院威胁、恐吓”只是被当阳市公安局监视居住,这是什么狗屁法律?

小小先生 发表于 2011-7-21 18:48

不管怎样,非常感谢南漳人民政府帮助和关心,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

wukl 发表于 2011-7-21 19:45

本帖最后由 wukl 于 2011-7-21 19:47 编辑

赔了钱,虽然为唐明读稍感心慰,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应该是刑事犯罪且刑事部分不能和解吧?如此只赔18万而不追其刑事责任,那有钱可以为恶横行了!

都市游牧人 发表于 2011-7-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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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n 发表于 2011-7-21 21:44

本帖最后由 yjn 于 2011-7-21 21:46 编辑

水镜律师好样的,刘波,好样的wzg24e

九龙山人 发表于 2011-7-21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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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小楼 发表于 2011-7-22 11:53

顶一下。看了帖子我想说:
1、我们不了解实际情况,法院怎么判,公安局怎么做,我想,既然有南漳政府介入维权,应该还是公平的。
2、至于被打的程度和赔偿的数额,当事人同意,只要是在公平的环境下,我们就应该支持。
3、此次事件能顺利解决要感谢南漳县长、县委、政府、、当阳市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水镜论坛及有良知的网友。其中有一个环节缺失怕就无限拖延下去了。

水镜老人 发表于 2011-7-22 11:56

明月小楼 发表于 2011-7-22 11: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顶一下。看了帖子我想说:
1、我们不了解实际情况,法院怎么判,公安局怎么做,我想,既然有南漳政府介入维 ...

赞楼主意见wzg24e

骐滔宝宝 发表于 2011-7-22 12:03

柳絮飘飞 发表于 2011-7-21 16: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向南漳维权人员致敬!你们为南漳的外出农民工讨回来了公道,争回了他们应得的血汉钱,你们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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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执法官 发表于 2011-7-22 14:52

顶一个

打工仔 发表于 2011-7-22 20:24

yjn 发表于 2011-7-21 21: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水镜律师好样的,刘波,好样的

给水镜律师事务所做了个活广告(玩笑)别当真。

浠里糊涂 发表于 2011-7-22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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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花染红袖 发表于 2011-7-23 22:41

为民做主的好县长,支持老黄同志。

与君同乐 发表于 2011-7-24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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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 发表于 2011-7-2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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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样哪跑 发表于 2011-7-24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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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风看水望月 发表于 2011-7-24 16:35

支持楼上观点的同时向维权专班人员道声辛苦了!

七月化 发表于 2011-7-25 13:36

慢点喝彩,看楼主的描述,应该算个不实新闻。

好事者 发表于 2011-7-25 13:42

http://bbs.nzkd.com/data/attachment/forum/201107/25/121252f51p4n3vld4xl8ig.jpg

真情对白 发表于 2011-7-25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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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人 发表于 2011-7-25 17:16

稍感欣慰!

王寒 发表于 2011-7-25 18:30

支持

青山遮不住 发表于 2011-7-25 19:12

{:7_479:}

珠穆朗玛 发表于 2011-7-25 23:34

南漳维权专班赴当阳为被打矿工唐明读争回18万元赔偿金

珍珠液 发表于 2011-7-26 08:06

这帖的意思是?如今这年代,穷苦老百姓解决个事情就这么难嘛?给解决难道不是应该的吗?需要歌功颂德吗?从上到下,思想一直被几千年的糟粕所影响,何日能有所改观?我估计我们这一代人能看到就不错了。

珠穆朗玛 发表于 2011-7-26 10:58

] 南漳维权专班赴当阳为被打矿工唐明读争回18万元赔偿金

雨夜狂舞 发表于 2011-7-29 09:54

现在的世道儿,赔钱已经不错了。要不是县长签批的,恐怕没那么容易吧。人家那边的矿长又不是“三无”— 无人、无钱、无关系。

伤心也会笑 发表于 2011-7-30 19:37

热烈庆祝老唐又敲了一笔,哈哈哈。坏人也有被欺负的时候。

川天下 发表于 2012-4-18 18:03

老子顶你

川天下 发表于 2012-4-18 18:05

{:soso_e179:}

刘有凡 发表于 2012-4-18 18:06

黑暗!!!南漳那么多的农民工可要多搞些维权专班才好

刘有凡 发表于 2012-4-18 18:07

回贴还要审核????{:soso_e132:}

酒!再来一杯 发表于 2012-4-18 21:23

助纣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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