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镜新界小区?你交房时,为何要另收水电开户费???
水镜新界小区:你交房时,为何要另收水、电开户费?物价局局长:聂晶 答复记者!水电初装费计入房价,不能另行收费 !
2011.10.28楚天都市报襄樊版讯 (记者祝杰)南漳县水镜新界小区,业主收房时,开发商要另收水电开户费,否则不予办理交房手续。此举引起很多业主的不满,他们认为该收费违规。
业主王先生介绍,2008年初,他在水镜新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该项目耽搁了近3年才交房。前几天,他接到通知去收房时,开发商要他另交2450元水电开户费,否则不予交房。
王先生说,购房合同里,开发商并未注明此项收费。他咨询物价部门得知,水电初装费已并入房价,不能再另外收费。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水镜新界售楼部,记者以购房者身份咨询,一工作人员称,水电开户费由物业代收,收费标准是2450元,不交钱不能办理交房手续。
对此,开发商襄阳市亿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称,水镜新界项目于3年前就已对外出售,当时的房价很低,并不包含水电开户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就已告知业主了。
该负责人称,由于法人变更等原因致该项目交房延期,但水电开户费他们一直没有收,这笔费用若由开发商来承担,他们也难以承受。
该县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聂晶表示,供水、供电是商品房交付使用的基本条件。按照规定,开发商应将水、电设施的初装费用计入房价,不能另行收费。水镜新界另行收费属违规行为,该局将立案调查。
====希望政府职能部门能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希望政府职能部门重视!解决好这个老百姓非常关注已久的问题!还老百姓一个公道!不要又过几天石沉大海了!
祝杰!老百姓在此特别感谢您的深入调查!谢谢! 好多人都没有关注新闻媒体的报道------楚天快报:唉……任劳任怨,任“人”宰割!
交房时,为何要另收水电开户费
物价局:水电初装费计入房价,不能另行收费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祝杰)南漳县水镜新界小区,业主收房时,开发商要另收水电开户费,否则不予办理交房手续。此举引起很多业主的不满,他们认为该收费违规。
业主王先生介绍,2008年初,他在水镜新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该项目耽搁了近3年才交房。前几天,他接到通知去收房时,开发商要他另交2450元水电开户费,否则不予交房。
王先生说,购房合同里,开发商并未注明此项收费。他咨询物价部门得知,水电初装费已并入房价,不能再另外收费。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水镜新界售楼部,记者以购房者身份咨询,一工作人员称,水电开户费由物业代收,收费标准是2450元,不交钱不能办理交房手续。
对此,开发商襄阳市亿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称,水镜新界项目于3年前就已对外出售,当时的房价很低,并不包含水电开户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就已告知业主了。
该负责人称,由于法人变更等原因致该项目交房延期,但水电开户费他们一直没有收,这笔费用若由开发商来承担,他们也难以承受。
该县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聂晶表示,供水、供电是商品房交付使用的基本条件。按照规定,开发商应将水、电设施的初装费用计入房价,不能另行收费。水镜新界另行收费属违规行为,该局将立案调查。
哪儿的没收啊?凤凰,锦绣不也一样。 水镜新界还是个讲理讲法的窝吗?要真是,房子早就交了! 延误了三年,按合同赔付你多少罚金了不 顶起来。。。。 南漳物价局聂局长:您可要给南漳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结果啊!,争取早日立案调查,所有的业主都在关注您!期待政府职能部门不要为民不作为? 是啊,现在已是强权当道、强势当道! 法律是制裁弱势的!
这属于违法事件,可以报案啊!! 一片蓝天 发表于 2011-10-29 06: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律是制裁弱势的!
wzg24e 代表小区业主顶顶! 听朋友说,嘉美苑也在收。物价局你要为民做主啊 不该收你们斗莫收唦 等待物价局立案调查,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本帖最后由 温馨天使 于 2011-11-1 17:37 编辑
漳家人 发表于 2011-10-31 19: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等待物价局立案调查,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支持!更可气的是水镜新界开发商还收了每位业主的评估费。
等待物价局立案调查,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条件不合理可以直接退房啊。 布谷鸟 发表于 2011-11-1 17: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条件不合理可以直接退房啊。
三年前你买房1400,现在开发商退给你1400你答应吗? 20#
发表于 2011-11-1 19:47:41 |只看该作者
立了案吗?聂晶是女律师吗?
=====聂晶是南漳县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 {:soso_e179:} 人家领导说说而已,你还当真啊, 城市花园还不是收了。。{:7_486:} 顶起来。。。。
{:7_492:} 不交接清楚,可以不收房呀!看开发商乍办。 {:7_484:}{:7_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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