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kl
发表于 2011-11-6 09:49
本帖最后由 wukl 于 2011-11-7 07:45 编辑
明月清波 发表于 2011-11-5 10: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原意说的是论坛中网友中,真正为楼主负责任说话的又有几个人?让楼主去这样干、那样干,网友们是不负任 ...
多谢你的善意提醒。正如帖里所说,不是事实,我不说,说了,就会承担责任。
我要参与
发表于 2011-11-6 10:25
明月清波 发表于 2011-11-5 10: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原意说的是论坛中网友中,真正为楼主负责任说话的又有几个人?让楼主去这样干、那样干,网友们是不负任 ...
网民是法盲,楼主是吊子好吧。都你懂法是吧,那我们都等到看你怎样利用副主任的权利来依法追究楼主和网民的法律责任吧,我们将似目以代!!
光头大爷
发表于 2011-11-6 10:42
敢实名论述,勇气可嘉,望上级部门重视
爱家乡
发表于 2011-11-6 13:44
拭目以待
灵溪万督
发表于 2011-11-6 14:02
改天将你写的转到天涯。百度。凤凰。猫扑。网易。搜狐论坛给武安镇人民政府和那个猪正长作一下政绩宣传,提高武安镇人民政府的知名度。为湖北。襄阳。南漳政府领导还有那个开发商在全中国人里作下广而告知。
玩家
发表于 2011-11-6 14:08
{:7_487:}
要正义不要邪恶
发表于 2011-11-6 14:08
政府部门的腐败
腐竹
发表于 2011-11-7 15:18
已阅,速办
爱上老鼠123
发表于 2011-11-7 16:17
知道了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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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芙妮女靴2011新款 网址:http://www.wozouwolu.com
开心一下
发表于 2011-11-7 20:34
如果楼主讲的是实情,应该把那些证据都上传到网上,另外可以向黄书记,王县长反应下!
你个农民还怕他个当官的?
撒哈拉
发表于 2011-11-7 21:07
勇气可嘉,顶。。。。
七牙
发表于 2011-11-8 14:28
敢实名说事,帮顶!
希望得到重视
伤心也会笑
发表于 2011-11-9 09:43
我要参与 发表于 2011-11-6 10: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民是法盲,楼主是吊子好吧。都你懂法是吧,那我们都等到看你怎样利用副主任的权利来依法追究楼主和网民 ...
吊子是什么?就你懂,一堆人不懂,鄙视说话耍小聪明的家伙,这种人就是生活中典型的小人。
wukl
发表于 2011-11-17 15:46
不知各位关心这个帖子的朋友知不知道,罗修立副主任把我和水镜论坛都告了。
wukl
发表于 2011-11-17 15:58
本帖最后由 wukl 于 2011-11-17 16:15 编辑
他说我在《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罗修立巧取豪夺农民承包林地的报告》中凭空捏造、子虚乌有、毫无任何事实依据地恶意诋毁、侮辱、诽谤了罗副主任原本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及名誉,因此请求南漳县人民法院判决我与水镜论坛赔偿他公证费500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有鉴于此,我就把相关的材料发上来,请大家看看,我是否果然如罗副主任的指控,以凭空捏造、子虚乌有的手段恶意诋毁、侮辱、诽谤了他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及名誉。
wukl
发表于 2011-11-17 16:10
本帖最后由 wukl 于 2011-11-17 16:17 编辑
wukl
发表于 2011-11-17 16:10
wukl
发表于 2011-11-17 16:11
谦玉
发表于 2011-11-17 18:04
昏猫 发表于 2011-11-3 14: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发生纠纷如果行政手段无法解决就起诉法院判决。不是还有多级法院吗?
看看《秋菊打官司》你就会明白打官司的后果了。
一兰
发表于 2011-11-17 19:40
没打过官司的不知道法院有多黑!法院的门是朝南开的!
妈是一朵花
发表于 2011-11-18 10:53
支持正义
南漳土土
发表于 2011-11-18 11:32
何时开庭审理呢
南水百调
发表于 2011-11-18 11:42
论坛有必要把声势搞大些,无论谁输赢,都给那些造势者以警钟长鸣!
wukl
发表于 2011-11-18 14:06
本帖最后由 wukl 于 2011-11-18 14:08 编辑
南漳土土 发表于 2011-11-18 11: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何时开庭审理呢
传票上说是11月24日。前几天去见评审法官,说明这事纪委还在调查,请求延期开庭,法官不许。11月18号法官主动打电话来说,如果要延期,可以赶紧去办理。
打黑高手
发表于 2011-11-18 14:53
昨天报纸已发表,正在打官司,谁对谁错近期见分晓
谦玉
发表于 2011-11-19 09:09
密切关注。
襄阳新概念装饰
发表于 2011-11-19 11:55
{:soso__14898283620125103853_4:}支持你,加油。。。
我心平静
发表于 2011-11-19 13:52
近段时间一直在关注这个贴子,本想法律自有公道,静静等结果!可是在观近期的一些跟贴,疑惑和蹊跷实在是不解? 1、贴子的真实性有待法律的考证,是否真实???有多少是真实的???有多少夸大???
2、如果所有象贴子上所说的,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通过各级纪委来解决!!!
3、楼主所说的(我就发誓:不论L****多有权势,我都不会退缩了!我一定跟他斗到底。),从这句话完全可以看出肖的心态不正!一件事情出现或发生,我们要找到原由去解决他,而非肖的“斗”法!
4、当事情出现用法律来解决时,后面的附件有些蹊跷???你说你要和罗斗到底,为什么用法律来解决的时候又来了这一套招术???
5、 世间自有公道,发贴一定要公正、公平的想想自己的所做所为!贴
我心平静
发表于 2011-11-19 14:08
刚才又了解了解了一下贴子,事情还没有明朗,法律将主持正义!在法律宣告前,水镜论坛已经对当事人姓名进行处理的时候,楼主肖和WUKL还在网上对别人指名道姓,大肆宣吹!你觉得妥吗?是何具心???
人要摸着自己的良心!!!
灵溪万督
发表于 2011-11-19 14:26
县委政法委召开治庸问责动员会
http://www.nzkd.com/ 2011-11-18 9:30:18 来源:-- 点击:1962
--讯(通讯员张家元)11月17日下午,县委政法委召开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机关全体干部会议,对治庸问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由副书记王广才同志主持。会上,副书记许刚、唐大海先后宣读了南办发51号《南漳县党政机关治庸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南办发52号《南漳县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试行)》、南办发53号《南漳县党政机关治庸问责工作暂行办法》,以及县委政法委治庸问责实施方案,常务副书记吴善龙对委机关开展治庸问责工作进行了动员。
吴善龙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打造“平安南漳”、服务“四个南漳”建设和推进政法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等方面深刻阐述了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分析了委机关存在的理想信念淡薄、大局意识不强,工作只当评论员、不做实干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问题,动员机关全体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入到治庸问责活动中去,发挥政法领导机关的表率作用。重点做到“六破除六解决六形成”即:破除得过且过和不思进取,着力解决精神不振、暮气沉沉的问题,形成解放思想、充满激情的良好风气;破除因循守旧和墨守成规,着力解决创新不够、效率低下的问题,形成锐意进取、敢于创新的良好风气;破除本位主义和各自为政,着力解决重权轻责、敷衍塞责的问题,形成敢于担当、恪尽职守的良好风气;破除局部利益和小团体利益,着力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形成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良好风气;破除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着力解决工作不深入、服务意识淡漠的问题,形成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服务群众的良好风气;破除自由主义和享乐主义,着力解决纪律涣散、以权谋私的问题,形成艰苦奋斗、勤俭创业、清正廉洁的良好风气。
吴善龙强调,治庸问责,突出“问”,重点在“治”上,要抓重点、抓典型,动真格,求实效,不仅要抓好委机关活动的开展,还要检查督导政法各部门治庸问责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通过活动,达到政法机关“素质能力大提升、精神状态大改观、工作效率大提高、纪律作风大增强”的目标。
天一
发表于 2011-11-19 14:40
官不作为,还害人。。。
我心平静
发表于 2011-11-22 19:21
报纸上说明天法律宣判!在论坛上闹了这么久的人终于要得到法律的制裁!我视目以待!我相信许多人都视目以待!
和谐中国呀!和谐中国!你的国人到底怎么了?有些女人为了走红,脱得光光到处发贴,最后反而说为了艺术而献身!有丁子户,为了多从国家(全国人民的钱)那搞得补偿款,非要说如何如何!更有些人,认为自己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使用各种阴险鬼计来搞垮别人!哎!和谐中国呀!和谐中国!你何时让这些披着羊皮的狼人,何时让这些狼的真正面貌公众于世呀!
石金振宇
发表于 2011-11-22 19:48
改天将你写的转到天涯。百度。凤凰。猫扑。网易。搜狐论坛给武安镇人民政府和那个猪正长作一下政绩宣传,提高武安镇人民政府的知名度。为湖北。襄阳。南漳政府领导还有那个开发商在全中国人里作下广而告知。
公民观察
发表于 2011-11-22 21:41
我心平静 发表于 2011-11-22 19: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报纸上说明天法律宣判!在论坛上闹了这么久的人终于要得到法律的制裁!我视目以待!我相信许多人都视目以待 ...
楚天都市报
A2要闻2011.11.22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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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帖侵权案”原告撤诉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牛泰 实习生张璇)昨日,南漳县武安镇男子肖昌军致电本报称,他已接到法院通知,告他侵权的罗某已经撤诉。
认为自家山林被侵占,肖昌军在南漳水镜论坛实名发帖,称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罗某巧取豪夺他的山林。罗某认为该帖文严重失实,将肖昌军和南漳信息网告上了法庭(本报曾作报道)。
记者随后从相关部门也得到证实撤诉的消息。罗某称,他和肖昌军本是亲戚关系,经思考,他决定不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肖昌军也同意和他协商,妥善解决此事。
妈是一朵花
发表于 2011-11-22 21:55
看来还是有压力的啊。。都协商了。。
也许也许
发表于 2011-11-23 15:52
坚持正义,支持你斗到底
七月里的冬天_
发表于 2011-11-24 20:31
{:soso_e198:}
纳兰家的猫
发表于 2011-11-25 22:31
中国人,都擅长窝里斗,自家人整自家人。在论坛往死搞板桥双龙寺村干部的人,其实跟村干部也是亲戚。悲哀啊,悲哀!
三个人
发表于 2011-11-29 20:09
我认为:什么都擅长窝里斗:GCD员就要有正气。
什么都不想说
发表于 2011-11-29 21:21
敢实名上贴,果然勇气。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