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百调
发表于 2011-11-17 19:41
一个政府副主任,连自家事都解决不好,还当球的公仆,在毛伟人时代早叫其打背包回家了!如今时代确实换朝了!
星星锁
发表于 2011-11-17 19:57
希望能有一个公正、公平的裁决!
做人要有礼仪廉耻,做官更不能丢了一颗平常心!
仗势欺人的狗东西是常有的,正义一定要坚持哦!支持!
我心平静
发表于 2011-11-17 20:03
???
无才
发表于 2011-11-17 20:41
我爱家乡 发表于 2011-11-17 10: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天!无论帖子是否属于,人家网站已经给你做了处理,你作为堂堂的政府官员
连这点法律常识都不懂,还要将别 ...
wzg24ewzg24e
无才
发表于 2011-11-17 20:43
星星锁 发表于 2011-11-17 19: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希望能有一个公正、公平的裁决!
做人要有礼仪廉耻,做官更不能丢了一颗平常心!
仗势欺人的狗东西是常有的, ...
wzg24ewzg24e
银河
发表于 2011-11-17 20:44
我要参与 发表于 2011-11-17 10: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个是罗的妹妹,一个是罗的老婆。他没参和这事从人之常情上都说不过去。
官太太们都惹不起
多普达
发表于 2011-11-17 21:00
{:soso_e179:}
妈是一朵花
发表于 2011-11-17 21:04
{:soso_e179:}
山里农民
发表于 2011-11-17 21:37
只要林权证在你手里,有个啥子怕的撒,告死他!
山里农民
发表于 2011-11-17 21:41
好像是2007年的林权证和1981年的自留山证起了冲突哦!这个要看林业部门怎么解释!个人认为,既然2007年给肖*颁发了林权证,那1981年的自留山证应该作废了
九龙山人
发表于 2011-11-17 21:52
{:soso_e147:}
无色无味
发表于 2011-11-18 09:57
银河 发表于 2011-11-17 20: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官太太们都惹不起
官太太一般都多啊
漳人
发表于 2011-11-18 10:39
政府官员用法律而不是用权力解决问题,是好事
天一
发表于 2011-11-18 10:42
官那?官?无语老。。。。。。
公民观察
发表于 2011-11-18 12:00
漳人 发表于 2011-11-18 10: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政府官员用法律而不是用权力解决问题,是好事
貌似阁下没看懂20楼帖子的意思。
wzg12e
荆山龙
发表于 2011-11-18 18:45
关注中{:7_486:}
小湖惊涛
发表于 2011-11-18 22:11
当官能不能干点正事
我爱家乡
发表于 2011-11-19 23:07
小湖惊涛 发表于 2011-11-18 22: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当官能不能干点正事
仗势欺人还可以
腐竹
发表于 2011-11-19 23:33
游戏的开始
骐滔宝宝
发表于 2011-11-20 14:00
想出名啊?
让胡哥、温哥看到你的壮举?
七牙
发表于 2011-11-20 19:09
南漳这此又出名了
镜中影
发表于 2011-11-21 11:49
抛开其它因素,如果仅从“侵权”的角度去打这场官司,罗必胜。
网上乱发贴的人太多,不少被“侵权”的一方,因不懂信息技术,不懂这方面的一些法律,更不知道怎样维权,某种程度上助长了侵权者的气焰,错误地认为这样做不违法,类似现象反复出现,网民习以为常,违法事件被淡化。
南漳需要这样的官司,让网上发言者明白,在论坛上要说负责任的话。否则,论坛“侵权”乱象只会愈演愈烈。
我要参与
发表于 2011-11-21 18:28
镜中影 发表于 2011-11-21 11: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抛开其它因素,如果仅从“侵权”的角度去打这场官司,罗必胜。
网上乱发贴的人太多,不少被“侵权”的一方 ...
牛B没吹早了,24号见分晓。
七月花
发表于 2011-11-21 19:17
我是来打酱油的{:soso_e146:}
七月花
发表于 2011-11-21 19:18
{:soso_e145:}
一六八
发表于 2011-11-21 19:55
想知结果,且看今后分解{:soso_e203:}{:soso_e204:}
妈是一朵花
发表于 2011-11-21 20:33
我要参与 发表于 2011-11-21 18: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牛B没吹早了,24号见分晓。
24号开庭??????
学会
发表于 2011-11-21 21:44
{:soso_e142:}
xpdd23
发表于 2011-11-21 22:27
呵呵,笑笑就行了
但是太多
发表于 2011-11-22 09:41
{:soso_e182:}好事,官员知法用法。网民也是民,应该懂法守法。
邮差风之子
发表于 2011-11-22 10:23
政府官员状告网民!
cjb810413
发表于 2011-11-22 12:33
每个人都有起诉的权利~
礼貌
发表于 2011-11-22 14:48
南漳需要这样的官司,让网上发言者明白,在论坛上要说负责任的话。否则,论坛“侵权”乱象只会愈演愈烈。
公民观察
发表于 2011-11-22 21:39
楚天都市报
A2要闻2011.11.22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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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帖侵权案”原告撤诉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牛泰 实习生张璇)昨日,南漳县武安镇男子肖昌军致电本报称,他已接到法院通知,告他侵权的罗某已经撤诉。
认为自家山林被侵占,肖昌军在南漳水镜论坛实名发帖,称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罗某巧取豪夺他的山林。罗某认为该帖文严重失实,将肖昌军和南漳信息网告上了法庭(本报曾作报道)。
记者随后从相关部门也得到证实撤诉的消息。罗某称,他和肖昌军本是亲戚关系,经思考,他决定不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肖昌军也同意和他协商,妥善解决此事。
伤心也会笑
发表于 2011-11-23 00:25
我希望有人告我,要是唐明国也来告我就好了。
伤心也会笑
发表于 2011-11-23 00:27
礼貌 发表于 2011-11-22 14: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南漳需要这样的官司,让网上发言者明白,在论坛上要说负责任的话。否则,论坛“侵权”乱象只会愈演愈烈。
最好,前些时间,我一直揭露唐明国和陈国良贪污,板桥政府腐败、受贿、为什么板桥政府和陈唐不告我?那样就知道什么叫责任!什么叫公道!
QQQQQQQQ
发表于 2011-11-23 01:12
公民观察 发表于 2011-11-22 21: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楚天都市报
A2要闻2011.11.22 星期二
亲戚关系??提前做啥子去了撒,南漳信息网也和你是亲戚关系??劳之晕死了!!!!!!!!!
我要参与
发表于 2011-11-23 08:13
QQQQQQQQ 发表于 2011-11-23 01: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亲戚关系??提前做啥子去了撒,南漳信息网也和你是亲戚关系??劳之晕死了!!!!!!!!!
一场狗咬狗的战争?
wzg27e
我要参与
发表于 2011-11-23 17:39
苍天 发表于 2011-11-23 09: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现在的政府官员多是用权维护自己的利益的,若是公正用“法”恐怕败多胜少
现在当官的是只允许他做,不允许你说。
一旦你把事搞大,认起真来,他们就央球了。
你以为当官的比普通百姓要聪明多少?
{:soso_e113:}
不想说话
发表于 2011-11-30 19:39
{:soso_e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