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从12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11月28日,襄阳广电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从12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将由750元上调至900元,上调幅度达到20%。据介绍,这是继1995年湖北省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第八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我市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市区、襄州区、枣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为900元,宜城市、老河口市、谷城县、南漳县、保康县为750元。与调整前相比,市区增加了150元、襄州区、枣阳市增加了230元,其他县(市)分别增加了80元、150元。
{:7_485:} 一纸空文
啊,这样啊 穷山区就是不一样啊!越穷,工资越低,恶性循环。 有的单位工人的工资才六百来元,怎么办?站着说话不腰痛。 {:7_485:} 有用么?
明调暗降
这种手段 ZF 玩的顺溜多的去了 提到1000就回来!
工资标准太低生活很艰难。 本帖最后由 开锁王 于 2011-11-30 22:09 编辑
涨了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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