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奇冤!宜昌五峰镇委书记拒绝受贿得罪领导被判入狱
我叫曾璟,男,1969年10月1日生于湖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渔峡口镇,土家族,大专文化,国家公务员,原任五峰县五峰镇党委书记,住五峰镇西北路14号。于2010年5月4日被纪律双规,8月3日被刑事拘留,8月17日被逮捕。年底,五峰县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提起公诉并以贪污罪判处我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我感到很冤枉,内心的苦闷无处诉说,只能婉转通过朋友帮我把真相发到网上,希望能引起关注!
我没有贪污、也没有受贿。为什么被双规,为什么又被判刑,原于2010年,我在担任五峰镇党委书记期间,五峰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向丽的某关系要承包公路硬化工程,托人两次给我送钱,第一次是1万元,被我拒绝后,第二次送的5万元,我再次拒绝,没有走后门,秉公办事,激怒了向丽,没过几天我就被双规了。
2010年5月4日起在宜昌市纪检处双规三个月(92天)。我认为自己在任书记、镇长以来无过错,秉公办事,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勤勤恳恳,一身清白,对宜昌市纪委中的审查人员无端指责、横加罪名,侵犯人权有反感情绪,不按其意愿就范。于是又激怒了市纪委中的审查员,在无口供的情况下,仍然捕风捉影、时空颠倒、张冠李戴,给我列罪四宗——受贿三宗、贪污一宗。于2010年8月3日给我戴上手铐,移送五峰县拘留所。交县检察院惩处。在拘留所关押五天后,不让律师会见,检察官回答要等市纪委市检察院批准后才能会见。
目前,一审、二审采信的证据均为公诉方出具的证人证言(且有利害关系的),对公权力机关的书证给予否定,判决、裁定认定我犯贪污罪,证据均不足,一切都是因为我得罪的领导想方设法想置于我死地,怕我一旦无罪释放影响她的仕途和官位。多次威胁我不要再申诉,并想尽一切办法截申诉途径和截访。
如今,我只希望更多的网友能帮我呼吁下,我只希望能得到公平的审判,无任何领导包办和示意下的裁决,还我一个清白,还大家一个真相!一个好干部,坚持原则,代价不能这么大!
真的假的,是不是别人给的多就包给别人了。
{:7_479:} {:7_493:} 发到天涯论坛上! 官场嘛就是这样的游戏规则 深表同情! 说的和真的一样,光有你的交代法院怎么判你刑啊? 本帖最后由 一兰 于 2011-12-8 10:04 编辑
天呐,还有冤官啊? 宜昌的事帖子怎么发到这里来了?申诉也要找到省里去啊. 果真是个好书记,该镇老百姓咋不起来拥戴哈子! {:soso_e199:}{:soso_e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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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就是战场。你还不是一个好官,原因是你连自己都还不会保护!痛心!
真的可以上诉啊 晕,好官不好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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