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山风 发表于 2011-12-17 19:29

封贴

本帖最后由 过山风 于 2012-1-4 14:46 编辑

都是误会,都过去了

说明下 发表于 2011-12-19 12:09

我是才子专卖店的老板,今天才听说才子上论坛了,所以就丢手机的事来说明下。因为平时我一般不在店里,但那天正好我在。所以情况我很清楚。第一,时间绝不是LZ所说的3分钟,我估计下最少有20多分钟LZ才转来。第二,绝没有说没理LZ,一直都很积极的帮他找,和分析有可能丢失的地方。    但在LZ很分明的表现出我们拿了他手机的情况下,换作任何人也只能无语了。LZ走后我的营业员一直哭到下班,说自己活到40岁还没被别人这样怀疑过。 事后,LZ又通过熟人和我说这件事,我当时说如果LZ这样强烈怀疑我拿他手机的话,我可以买部手机送给他。但他在很不负责任的在论坛上片面的说这件事,我是有理由对他采取法律上的诉讼的。才子男装在南漳6年了,我粗估计下,拾到顾客的手机不下于30部,现金不下2万元,都完好的替顾客保管和退还。当时当班的营业员都曾经还过顾客遗失的信用卡和部分现金了得,这都是有据可查的,因为被还的顾客都成了才子最忠实的客户了。       最后还是一句,我可以买部新手机送给LZ,前题,必须在论坛发帖澄清此事,和对我的营业员道谦。

天下无霜 发表于 2011-12-18 20:53

直接报警不就行了
一个字:笨

天下无霜 发表于 2011-12-18 20:56

没得维权意识,这就是中国人的悲哀
报警后在等待警察来这期间,任何人都不会进入此店的,谁想进去,你就告诉他,我在该店丢了东西,已经报警了,你们请等警察解决事情后再来,顾客也会好奇的,那样,老板责无旁贷的会帮你找出来了

大宝 发表于 2011-12-19 11:05

警察管个毛

路过看过 发表于 2011-12-19 12:40

才子老板说的也有理,试衣服的过程中,是容易丢东西.试想下,如果个个遗失的物品都被服务员拿了,这生意还用做吗?店岂不早都被砸掉了.

烦球人的狠 发表于 2011-12-19 13:59

这个广告打的好,我都想来买衣服了,呵呵
开玩笑,淡定{:soso_e106:}

美的净水机 发表于 2011-12-20 08:35

{:7_484:}

静雨0 发表于 2011-12-20 09:31

是不是走路上的时候掉了我有时候装口袋的时候不小心没装进去掉地上了!一般做生意是不会这样的!

玩家 发表于 2011-12-20 10:04

只能说明贼娃子喜欢光顾这个店,大家小心点!

子墨含香 发表于 2011-12-20 10:17

现在年关将近,小偷特别多,要好好保管自己的财物。支持才子老板的说法,因为我自己也是做生意的,也有自己的门店,一般顾客的东西遗忘在店面,我们都会积极与失主联系,确实联系不到失主的,我们都会妥善保管,等失主回来认领,因为我们不可能为了一时的小利而毁了自己店面,砸自己的招牌,失去自己的顾客。

nzgq 发表于 2011-12-20 10:46

把监控调出来看下就明白了。

凌云 发表于 2011-12-20 10:49

   前天晚上城东某酒店吃饭,回家时已经十点多,步行到徐庶庙砖瓦厂附近了才想起包丢在酒店,又折回去找,庆幸的是,包还在原地未动!店主说:尽管你们走后没得人进来,但是,你还是看看又有没有丢东西?我找出钱包:钱还在,银行卡还在,身份证也还在!一起都还在!
    临走,老板说:放心!只要是丢在我们店里,就不会出错!
    当时,我跟老公都很感动!

布谷鸟 发表于 2011-12-20 11:06

在有些人的眼里就好象商家都是奸商。一部手机几个钱呢,再说你也没有确切的证据是掉在了店里,楼主在论坛上诋毁别人店家是不正确的表现。

吾试升飞 发表于 2011-12-20 11:15

才子老板说的对,你去试衣服,有可能把手机忘在衣服口袋里了,你走了,又有别的顾客来试衣服,拿走了手机,员工就很冤枉了,处理的办法有很多的,解决好问题,要讲究一个办法。相信这个世上好人还是多数的。

荆山翁 发表于 2011-12-20 11:23

相信这家商店不会要顾客东西,记得偶开彩票店时拾到手机不下十部都还失主了,但有一次一顾客说手机丢在偶店了,当时就是偶值班,偶没看到,偶反复问其他顾客也都说没看到,但那顾客硬说手机在偶这,无语啊。老子光彩票都买了几十W还黑他个手机不成?!现在想起来都烦这事,天地良心谁要是要了他手机全家都不得好死!但这事就是说不清,他就是不信。他当时还到过别的很多地方他却认定在偶那丢的……楼主偶相信做门面生意的无论是营业员还是店主都不会要你手机的,这其中一定有别的原因。偶不开店好多年了,这事偶一直想起来就烦,并且也十分瞧不起那顾客(还是某单位的头)!手机虽说不值钱,但里头的信息重要,希望你早日找到手机。

向华强 发表于 2011-12-20 12:45

南漳弹丸之地啊·嘎嘎·发帖的碰上老板了·兄弟你自己也说没证据了干嘛还发上论坛了?这的确有点不负责任·换句话说才子的老板真有权利告你的·都是安分守己的人民闹僵了都不好了蛮··

五林森 发表于 2011-12-20 13:59

{:7_479:}

石榴王子 发表于 2011-12-20 15:44

才子服装店在哪里?我要专程到店里买衣服!

李强 发表于 2011-12-20 17:07

天下无霜 发表于 2011-12-18 20: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得维权意识,这就是中国人的悲哀
报警后在等待警察来这期间,任何人都不会进入此店的,谁想进去,你就告 ...

唉!你是个人才!报警真管用吗?未必吧!

李强 发表于 2011-12-20 17:09

说明下 发表于 2011-12-19 12: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是才子专卖店的老板,今天才听说才子上论坛了,所以就丢手机的事来说明下。因为平时我一般不在店里,但那 ...

买个手机还给人家就有点过了!一个手机算个啥撒,主要是手机上的数据找不回来了!

川天下 发表于 2011-12-20 17:53

吵啥玩意儿,店里有没有监控啊,看监控。

清泉石 发表于 2011-12-21 15:27

淡定呀,真实的过程大家都没有经历过,什么事情都有可能的,大家都不要把话说绝了。

说说 发表于 2011-12-21 19:46

再大的火气也不能把这样的帖子往上发啊?不知道管理员是怎么审核的

说说 发表于 2011-12-21 19:47

人家是开门面做生意的,不会为了一个区区的旧手机而让自己的信誉损坏的。楼主自己好好想想吧?

熊猫 发表于 2011-12-22 23:44

过年了,小心贼,它们的手法太NB了,天天都见到手机和钱包丢了的事

tpyjca 发表于 2011-12-23 07:56

{:7_486:}

了解 发表于 2011-12-23 08:35

{:7_487:}

打工仔 发表于 2011-12-23 09:52

小事,小事,淡定

刘流牛 发表于 2011-12-23 10:12

J8一个破手机有什么大不了的?
这样没头没脑地就怀疑店主
甚至公然在事情没搞清楚前就发到论坛对一家店实名发贴
你自己以为这样就能有结果?
在南漳开个店也虽然不容易
一般情况下顾客丢个手机、钱包啥的
应该不会不还的吧
如果这点小便宜也沾的话
我看这个人早被市场淘汰了
还能开这样大的店?

总的来说
楼主这个帖子发的有点鲁莽,呵呵!

但是太多 发表于 2011-12-23 22:32

我是才子店的老顾客了---虽然我还不知道他们姓甚名谁,但是我十分认同他们的服务和品德,楼主所言的情况不可能会构成完全的事实定论,理由十分的牵强,这样不负责的推论怕是要吃官司的呢!

秋兰 发表于 2011-12-24 17:03

{:7_479:}

蓝柏轩 发表于 2011-12-25 15:33

谢谢你啊,好帖子不顶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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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 发表于 2011-12-26 08:49

你在她店铺里:她就要对你的人身财产安全:找她赔:::::::::::::::

笑看。。人生 发表于 2011-12-26 09:55

现在好些小偷都假装顾客,趁你试衣服的时候偷东西。

要正义不要邪恶 发表于 2011-12-26 11:33

自己应该注意安全防范!

腐竹 发表于 2011-12-27 12:27

说事的地方

子心 发表于 2011-12-27 22:39

石榴王子 发表于 2011-12-20 15: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才子服装店在哪里?我要专程到店里买衣服!

城关万山路,县政府斜对面

小笨孩 发表于 2011-12-27 23:20

{:7_479:}

昏猫 发表于 2011-12-28 09:38

这样的事情啊,还是搞搞清楚后再说。一般说来,做门市生意的不会不注意这方面事情的处理的。但是特殊的情况除外。最好是在自己无辜时千万不要再造成别人的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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