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公积金事件后,我给县委提点建议
近段时间,网上网下都在热议陈局长任司法局长两年挪用职工住房公积金数十万元的事,为了杜绝今后,我给县委提点建议。一、强化届的观念,单位负责人尤其是一把手不要频繁更换。今后,最好不是提拔,不是不称职,不是受处分,就要让他干慢一届再动。这可能对县委来说,做到有点难,因为这限制了权力。任职时间太短,就会出现一些人想放几把火就走,捞一把就溜的思想。
二、严格离任审计。离任审计有严重违纪问题的,象这种挪用行为的要一律给于免职,动机不纯的还要给以处分。(指今后)
三、职工的“五险一金”资金要从财政直扣,交给有关机构,不要让单位事后再交,不给挪用留机会。
四、各局财务人员有财政部门委派,免得让不懂行的人当财务人员,免得让同流合污的人当财务人员,也使财务人员能够有胆量抵制违纪开支行为。
五、司法局这次挪用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县委要派人进行调查。现在众说纷纭,有的说挪用是为了办正事,有的说是用去大吃大喝,有的甚至说上了腰包。调查清楚了给群众有个交代,也可以分清,是好人犯错误,还是坏人办坏事。 说得好,赞一个. {:soso__8961432591078930798_3:} {:soso_e179:} 有道理 {:7_490:} 调查清楚了给群众有个交代, 有些网友,还是有见识的 {:soso_e179:} 制度问题 建立规章制度,对单位一把手的权力要有一定约束,否则容易产生腐败,司法局的事要彻查 蹲时间长了更不好 基础打牢了 更好捞钱 强烈要求县政府给个回应 {: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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