棍舞狂花 发表于 2012-3-28 15:28

北京首次以诈骗罪追责小产权房开发商

2012年3月13日上午,建设和销售小产权房的开发商李风景(右一)在北京一中院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李风景在北京市房山区常乐寺村擅自建设、销售“青龙湖庄园”别墅,且在政府部门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仍然继续销售,共向近20名购房人销售房屋,获得购房款730余万元。

  据悉,李风景是首个因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被追究合同诈骗罪刑事责任的开发商。犯合同诈骗罪最高可至无期徒刑,而此前被追刑责的开发商,所获罪名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最高刑期为7年。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系教授、房地产专家郭馨梅认为,这一变化说明国家在加大力度治理小产权房。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4562/17381069.html

微笑的心 发表于 2012-3-28 15:38

有房的、没房的我们面对如此该肿么办咧?

妈是一朵花 发表于 2012-3-28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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棍舞狂花 发表于 2012-3-28 16:13

都说法不治众   全国小产权开发商数不胜数      也只有枪打出头鸟了

水镜湖 发表于 2012-3-28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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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 发表于 2012-3-2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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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 发表于 2012-3-28 21:37

      小产权房盛行现象是当今社会穷富分化严重的一个缩影,买小产权房实际是不得已而为之,所谓大产权房如此荒唐的高,谁买得起?要想杜绝小产权房,除非将所有穷人都杀光。那些贪官污吏喝足了人民的膏脂,腰缠万贯,当然不需要买小产权房,也瞧不起小产权,他们要的是高档别墅、休闲山庄。那些要把小产权房严厉制裁叫得最响的人就是这种人。

棍舞狂花 发表于 2012-3-29 09:40

学会 发表于 2012-3-28 21: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小产权房盛行现象是当今社会穷富分化严重的一个缩影,买小产权房实际是不得已而为之,所谓大产权房如 ...

说的有道理   小产权房应该规范    而不是简单的制裁

与君同乐 发表于 2012-3-29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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