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评南漳司法干部是错还是对
有网友N发了大量的帖子,批评南漳司法干部,请大家评评谁对谁错:
”南漳司法干部,非法敛财有方
前不久,南漳司法局(当时局长陈某五,现已调离)出台一项政策:在现司法局机关院内建单元房,出售给干部,价钱比市场价便宜的多,要者先报名并交12万元购房款,其余以后再说。由于南漳司法局干部百分之九十五的都有住房,且大部分还是两套以上,所以该政策一出,所有司法干部倾巢而出,蜂拥而上,所有干部全部报名。都想从中捞一把,有钱的捞大钱,没钱的捞小钱:有钱的(如局长之流),先垫钱买下,倒卖后捞大钱;没钱的就以自己的名义给别人报名,得好处费2万元不等。
南漳司法局机关大院的土地是国有划拨土地,象他们这种使国有划拨土地商品化并私分的行为是非法的、违规的,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怎么就没人管呢?"
{:soso_e179:}有道理,应该顶一下 {:soso_e155:} 一般司法干部没有错,以组织的名义,谁都趋利,应该买。一般购买的干部行为合法 {:soso__16984349925490629196_1:} 据我听说的情况,你说司法干部敛财有点冤枉。这是局长陈某五搞的一个把戏。他局长陈某五集资五个月,临他走时,什么手续都没有办,不知道老早把钱集起来想干什么。要真是这样,司法干部敛什么财了?好像舍财了吧,五个月存款利息也是好几千啊。我还听说,局长陈某五当时集资时说年底就动工,今年底就交房,好多人就赌一把,贷款交的房款呢。不过,也有人,局长陈某五慌慌忙忙的集资,想拿大家的钱堵他挥霍的窟窿的。 {:soso_e100:} {:soso__7028688790268946902_2:} 不管对错,司法买房应当停止。 {:7_490:} 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现任局长还可怕。我有一好友把他老爹的一颗桂花树以15000元买去了,他嫌弃他老爹卖少了就让他老爹反咬一口说让人偷了,还要我那好友在拿50000元来了事,不然逮他人,你们说可气不。 肖堰漂流的地方 发表于 2012-5-30 09: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据我听说的情况,你说司法干部敛财有点冤枉。这是局长陈某五搞的一个把戏。他局长陈某五集资五个月 ...
你知道的太多,这样不好啊。 错错错,都是司法局的错! {:soso_e113:}这个地方是咋球搞的撒?骚JB多事{:7_493:} 南九龙 发表于 2012-6-30 13: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现任局长还可怕。我有一好友把他老爹的一颗桂花树以15000元买去了,他嫌弃他老爹卖少了 ...
老Z应该有这个脑筋wzg29e 南九龙 发表于 2012-6-30 13: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现任局长还可怕。我有一好友把他老爹的一颗桂花树以15000元买去了,他嫌弃他老爹卖少了 ...
我靠,这湛局也会是这样?楼主说话要有证据哟,这样的话不可以乱说滴/ 本帖最后由 快刀斩乱麻 于 2012-7-2 21:47 编辑
南九龙 发表于 2012-6-30 13: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现任局长还可怕。我有一好友把他老爹的一颗桂花树以15000元买去了,他嫌弃他老爹卖少了 ...
据李庙派出所透露,此人姓曾,盗挖银杏树时,看中了一棵桂花树,此树树形很好,曾某趁户主不在时,用勾机将树挖走,由于时间仓促,曾某在挖树过程中还毁坏了户主的房子。户主报案后,警方立案侦破,目前侦破完毕,正在办理批捕手续。另据物价部门评估,此树价值数万元,曾某将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7_479:} 无风不起浪,浪了这么久,也不见有啥进展 快刀斩乱麻 发表于 2012-7-2 21: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据李庙派出所透露,此人姓曾,盗挖银杏树时,看中了一棵桂花树,此树树形很好,曾某趁户主不在时,用勾 ...
偷树的是龙门一带的个混混,只当人家是一般的山里人,老实!先挖了再说,大不了事后赔点钱了事,结果挖的不是个家.wzg27e 南漳司法干部做的很好 1335959728 发表于 2012-7-3 08: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无风不起浪,浪了这么久,也不见有啥进展
就是。 逮他人??? 吓人噢。 无风不起浪,浪了这么久,也不见有啥进展。。。 笑天下 发表于 2012-5-29 14: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道理,应该顶一下
wzg24e 偷树的曾某,zheng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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