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哥 发表于 2012-11-12 22:19

收取燃气开户费,违法!!!!

燃气开户费早在2001年4月16日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就已经严令取消。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该费用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这些费用已经计入房价,不得冠以任何名义重复收取。

东风哥 发表于 2012-11-12 22:27

买房子的朋友顶起来!!

兵荒马乱 发表于 2012-11-13 06:04

{:7_493:}

兵荒马乱 发表于 2012-11-13 06:04

顶顶顶

abc674522615 发表于 2012-11-13 08:30

{:soso_e185:}

975638198 发表于 2012-11-13 16:48

{:soso_e142:}

其实不想走 发表于 2012-11-13 19:30

支持

东风哥 发表于 2012-11-13 19:44

{:7_484:}

隐者 发表于 2012-11-13 20:07

{:7_490:}

漳家人 发表于 2012-11-13 20:18

乱收费如此严重..........

食为天 发表于 2012-11-13 21:35

是的,乱收费

yjn 发表于 2012-11-13 21:42

问题是究竟是谁收得了这笔费用呢?开发商自己,还是又是所谓的代收?

兵荒马乱 发表于 2012-11-13 22:01

{:7_492:}

南山 发表于 2012-11-14 09:02

除了不装还有球门儿。

乐万佳服务中心 发表于 2012-11-14 10:31

{:7_486:}

清泉石 发表于 2012-11-14 11:04

{:7_486:}

逆风飞扬XYH 发表于 2012-11-14 12:09

{:soso_e100:}

刘有凡 发表于 2012-11-14 12:31

南漳是特区,中央的政策到南漳能适用吗?????

饭冰冰 发表于 2012-11-14 14:06

刘有凡 发表于 2012-11-14 12: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南漳是特区,中央的政策到南漳能适用吗?????

wzg24e

贫僧住青楼 发表于 2012-11-14 20:13

{:7_479:}{:7_479:}{:7_479:}{:7_479:}

三个人 发表于 2012-11-14 21:18

收我费用2400元呀!明天我去找公司总裁。

拯救中国 发表于 2012-11-15 13:19

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

不老泉 发表于 2012-11-15 13:54

{:soso__16984349925490629196_1:}

风中猫 发表于 2012-11-15 14:11

{:soso_e109:}{:soso_e113:}

您好 发表于 2012-11-15 17:00

{:7_485:}

听风看水望月 发表于 2012-11-16 15:23

{:soso_e100:}

水中鱼空中鸟 发表于 2012-11-17 09:08

{:7_484:}

563918002 发表于 2012-11-17 11:19

东风哥 发表于 2012-11-12 22: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买房子的朋友顶起来!!

说是这样说,可开发商照收不误,有啥办法啊?

凤凰涅磐-臻 发表于 2012-11-17 11:32

{:soso_e185:}{:soso__16984349925490629196_1:}

东风哥 发表于 2012-11-17 19:26

563918002 发表于 2012-11-17 11: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是这样说,可开发商照收不误,有啥办法啊?

县物价局投诉!投诉人多了自然重视里!

东风哥 发表于 2012-11-17 19:29

刘有凡 发表于 2012-11-14 12: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南漳是特区,中央的政策到南漳能适用吗?????

现在都改革开放了,你怎么还奴性为改!
我觉得南漳不是特区!
人民有说话的权利!

东风哥 发表于 2012-11-17 19:35

刘有凡 发表于 2012-11-14 12: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南漳是特区,中央的政策到南漳能适用吗?????

《奴性未改》只是比喻,没有针对你,没有别的意思。

刘有凡 发表于 2012-11-17 20:08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这个又不是啥子稀奇事!!

千篇一律 发表于 2012-11-17 20:38

{:soso_e185:}

东风哥 发表于 2012-11-17 20:57

刘有凡 发表于 2012-11-17 20: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这个又不是啥子稀奇事!!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wzg12e

美艺装饰 发表于 2012-11-18 17:02

{:7_479:}

东风哥 发表于 2012-11-21 22:02

{:7_484:}

东风哥 发表于 2012-11-25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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