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 发表于 2011-3-26 20:36

一锄头一个,砸死一个少一个。痛快

小笨孩 发表于 2011-3-2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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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无泥 发表于 2013-3-23 09:08

【中华论坛】从城管队长被一锄头打死引发的思考


    (转) 3月20日湖北省英山县城管执法局城东执法大队队长段金寅在制止止违章建筑施工时,被当事人用锄头击中头部死亡。同样作为一名执法干部,我在深思究竟是什么造成现在的恶劣执法环境和尖锐的官民冲突还有那国家信访局门前越来越长的上访队伍?一名国家赋予职权的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正常执法时要随时冒着生命的危险!是野蛮自私的人性?是腐败贪婪又自私无能的领导?还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中国法律体制?
    从1999年我迈出大学校门,我就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政府机关,从乡镇政府一步步干到县政府,近13年的工作经历让我认识到在中国目前的政府机关根本不存在公平公正,权大于法已是不争的事实,领导能决定一切,而不必受任何监督和追责;那些被处理的贪官污吏哪个不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或者是遮挡整个腐败阶级的遮羞布;你以为人民真的天真到不知道没有监督体制肯定会无官不贪的道理。所谓的纪检司法体系都成了领导手里的统治工具,请注意我的用词是领导手里的工具,在机关工作没有背景的普通公务员跟普通老百姓一样不过是被官僚剥削压迫的阶层,饱受中国权贵阶层剥削压迫的普通公务员都不会反对我这样说。
    如果你问我那位老人为什么敢抡起手里的锄头,我告诉你整天脑子里都是票子女人用下半身思考问题的官僚们,,他不是勇敢,他是绝望,因为这个老人已经对生活失去了希望,他没有房姐表哥的“钱”途,没有老有所依的社会保障,没有贪官污吏的当面人背后鬼的奸狡,没有普通公务员和其他工薪阶层拿着一点可怜薪水苟且偷生的觉悟,没有歌星大款暴发户悄然移民海外的绿卡,一句话,他已经没有了继续忍耐下去的理由,他不想再苟且偷生,不想再用茫然的双眼需找虚幻的公平正义,他只能一锄头狠狠砸下去,他没有逃跑,他已经清楚地认识到了自己的结局.......

daniel711 发表于 2013-3-23 10:08

你这叫标准的胡机八砍,社会不公不是你杀人的理由,一句话,冲动是魔鬼,儿子请你切记呀!!

一兰 发表于 2013-3-23 10:33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百姓真的点了一回灯。

无言的结果 发表于 2013-3-23 10:52

一兰 发表于 2013-3-23 10: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百姓真的点了一回灯。

只怕这灯点得有点险乎了吧,把自己给点到法院判决书上了

荆山草寇 发表于 2013-3-23 10:57

执政党应该好好反思一下。

天苍地大 发表于 2013-3-23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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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苍地大 发表于 2013-3-23 13:12

苍天 发表于 2013-3-23 13: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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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苍地大 发表于 2013-3-23 13:12

荆山草寇 发表于 2013-3-23 10: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执政党应该好好反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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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苍地大 发表于 2013-3-23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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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苍地大 发表于 2013-3-23 13:17

daniel711 发表于 2013-3-23 10: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这叫标准的胡机八砍,社会不公不是你杀人的理由,一句话,冲动是魔鬼,儿子请你切记呀!!

打酱油去

水宜家 发表于 2013-3-23 13:27

{:soso_e179:}

青青河水 发表于 2013-3-23 19:42

daniel711 发表于 2013-3-23 10: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这叫标准的胡机八砍,社会不公不是你杀人的理由,一句话,冲动是魔鬼,儿子请你切记呀!!

马屁精,狗腿肚子。

一兰 发表于 2013-3-23 20:33

无言的结果 发表于 2013-3-23 10: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只怕这灯点得有点险乎了吧,把自己给点到法院判决书上了

你和政府讲道理,他跟你耍流氓;
你和政府耍流氓,他跟你讲法制;
你和政府讲法制,他跟你讲国情;
你和政府讲国情,他跟你讲接轨;
你和政府讲接轨,他跟你讲文化;
你和政府讲文化,他跟你讲孔子;
你和政府讲孔子,他跟你讲老子;
你和政府讲老子,他给你装孙子

杨家将 发表于 2013-3-24 07:31

天苍地大 发表于 2013-3-23 13: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013年3月16日,湖北英山城管执法局城东执法大队大队长段金寅在执法过程中,遭违建者熊某某背后偷袭,头部被锄头重击。至昨日,段金寅宣布脑死亡,凶手已被刑拘;同时,湖北省住建厅号召将在全系统开展向段金寅学习的活动。
  对于以上的新闻报道,老金谈以下看法:
  1,最近城管执法事件频频曝光,有城管打人的,也有城管被打的,为什么城管执法总与“打人”挂钩呢?我们的城管队员在执法水平上究竟体现出了多少“法制观念”?城管可以依章对违章人员进行“法治”,但是,究竟有多少城管队员在“法治过程中”是讲“法制”的?体现出了多少“法制精神”?
  城管粗暴执法,自身不讲法制,是城管队员在执法事件中造成冲突的重要原因之一;
  2,许多城管队员根本不懂什么是“法律”,什么是“规章”,这两者之间在执行上究竟有什么区别?这是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频频“出事”的根源。
  法律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专门委员会多方论证后制定并颁布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各地方人民法院监督实施,法律是至高无尚的,任何人触犯法律,都将被人民法院绳之以法;
  规章仅仅是各级地方政府的行政规定或行政命令,行政规定并非都是合法的,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公安部今年初公布执行的“闯黄灯扣6分”的规定就是一种行政规定,而这一规定明显存在不合法性质,因为道路交通法明确的法律规定是“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起“警示”作用。因此,依据道路交通法,闯黄灯并不犯法!
  因此,当政府制定的行政规定在实施过程中“与情不容,与法不容”时,就会产生诸多冲突。问题是,政府职能部门总是“以章代法”,很少关注法律的约束,而把“行政规定”作为“法律”来执行,统称为“执法”,这就是城管执法频频出事的“症结”所在!
  3,“因公殉职”就一定是“英雄模范”吗?在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这起“打人致死案件”并作出判决之前,一个政府部门的厅领导就可以随意作出全系统向死者段金寅学习的决定,这同样与“法制精神”是不相容的,关于向死者段金寅学习的决定,理应在这起案件得到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依据判决结果再决定与否。

  4,一个普通的城管队员,他们与老百姓最贴近,他们的工作做好了,就可以让中国梦更具体地与老百姓的梦想结合在一起;反之,如果他们粗暴执章,与老百姓格格不入,他们就容易阻断中国梦与老百姓的梦想结合在一起,从而使中国梦成为“虚幻的梦”。要实现中国梦,城管部门现行的执法理念就必须进行彻底的改革,让城管队员的执法水平更多地能够体现出“法制精神”。


  附:实拍城管执法被人用锄头砸后脑致脑死亡

玉溪山WXF 发表于 2013-3-24 08:24

{:7_492:}

乐万佳服务中心 发表于 2013-3-24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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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义和信息中介 发表于 2013-3-25 17:00

刘有凡 发表于 2013-3-25 18:36

哥真的很佩服那个砸的人!

天苍地大 发表于 2013-3-25 20:59

一兰 发表于 2013-3-23 20: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和政府讲道理,他跟你耍流氓;
你和政府耍流氓,他跟你讲法制;
你和政府讲法制,他跟你讲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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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苍地大 发表于 2013-3-25 21:02

daniel711 发表于 2013-3-23 10: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这叫标准的胡机八砍,社会不公不是你杀人的理由,一句话,冲动是魔鬼,儿子请你切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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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z蓑笠农耕 发表于 2013-3-26 09:18

城管执法的悲剧,干什么事情都要讲究方式方法哟,双方都要理性,冲动是魔鬼哟,俗话说:说话做事要留有余地,不要过头。有道理。

一切随风 发表于 2013-3-26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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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fzdg 发表于 2013-4-10 18:20

南漳军翔百货周大生专柜买的戒指和项链,现在曝光了,南漳有人管吗?{:7_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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