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才 发表于 2013-6-19 09:56

老印刷厂内一重大安全隐患谁来管????

       南漳老印刷厂内也就是紫荆城洗脚城私自加盖的一宾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至今无有关部门干预;
   
一是宾馆的住房安全隐患,该宾馆是在原印刷厂的杂件车间的简易平房上 ,私自加盖成了五层,该房当时属于简易车间所以说当时也没下地基只是用几个石头做的平房地基。墙是按当时简易厂房做的空心墙,在这个基础上 ,该老板竟不顾他人安全竟违建加高成了五层 ,并改成宾馆营业,试想一下,有个稍大点的震动该房屋经得起吗,住酒店的客人,安全能有保障吗??、就好比大人踩在小孩肩上 随时就有倒下的可能,这种房子做宾馆,是拿人的生命做代价的,不知有关部门是如何审批这个宾馆的!!!他的消防设施及安全通道都不具备为何能开门营业??

二是用电安全,该酒店和洗脚城共有空调近80台 ,相当于一个工厂 用电负荷之大可以想象的,应该独立安装变压器,可不止供电部门为何给他接在印刷厂居民用电的一个变压器上,造成 居民无法正常生活。电压一直偏低,负荷增大导致经常跳闸,短路,人们可以去看看紫荆城的电源开关线路已经烧了几次了 黑乎乎的,最终会因电路问题引发大火后 估计就有有关本门重视了,但是那个代价是难以估量的!一到冬天喝夏天用电高峰,居民就苦不堪言,灯不亮,空调不能用 ,与电力部门投诉多次至今也没说法。
    还有其他隐患不想多说 请有关部门和领导亲自去走访一下原印刷厂的老职工 了解一下房子的安全和用电安全隐患,及早排除不安全因素。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美景 发表于 2013-6-19 12:08

城管局、消防队、派出所都可以管的

liguangxin1975 发表于 2013-6-19 13:00

要珍惜自由表达的话语权。互联网为人们提供了自由表达的舆论平台,但如果把自由理解为自己想说什么就说什么,那是对自由的无知。自由与自律不可分,自己享有自由应以不妨害他人自由为前提,个人在享有自由权利时,应依法尊重他人权利,并服从道德、公共秩序的需要。网上活跃分子在享有自由发言权的同时必须为自己的言论承担社会和法律责任,谨防为赚得一时的“喝彩”而背离公义、触犯法律。

邮差风之子 发表于 2013-6-19 13:13

{:soso_e127:}路过中

什么都不想说 发表于 2013-6-19 21:15

今日播报上说,直接叫襄阳省的领导来管。

CCW1993 发表于 2013-6-19 22:11

该管的没人管

simonwei258 发表于 2013-6-20 09:49

这些地方最好不要管,烧死那些卖银嫖唱的。

有没有心动 发表于 2013-6-21 21:16

有猫腻

布丶衣 发表于 2013-6-23 15:03

支持下

天下杂谈 发表于 2013-7-3 08:17

   虽然网络言论自由,但要以事实为根据呀,哥们!好像我在那里住的时候不是这种情况,规模也不大,大概只有二十几个房间,怎么可能有八十几台空调呢?白天入住的时候大概看了一下房子的外观,不像你所说的那种情况。这房子也经历了汶川地震的波动,也没有出现什么异常。作为一个业主,创业也挺不容易,不要恶意攻击哟!

从头再来 发表于 2013-7-3 17:26

simonwei258 发表于 2013-6-20 09: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些地方最好不要管,烧死那些卖银嫖唱的。

wzg29e

荆山翁 发表于 2013-7-3 18:51

路过,我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看!仅仅是路过!

我爱家乡 发表于 2013-7-4 10:12

有关部门来

来自: 南漳水镜论坛 iPhone客户端

天下杂谈 发表于 2013-7-13 20:14

网络的言论自由,离不开事实为根据。任何歪曲事实的自由都是莫须有的。

独自悲伤 发表于 2013-7-19 19:04

我支持,我也在里面住,上次省里文明调查打电话给我,我都忘记这事了。每天半夜喇叭按了不歇,别人要不要休息?

独自悲伤 发表于 2013-7-19 19:07

我支持,我也在里面住,上次省里文明调查打电话给我,我都忘记这事了。每天半夜喇叭按了不歇,别人要不要休息?

独自悲伤 发表于 2013-7-19 19:08

天下杂谈 发表于 2013-7-13 20:14
网络的言论自由,离不开事实为根据。任何歪曲事实的自由都是莫须有的。

事实是如此,你不是印刷厂里的人,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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