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
〔2011〕127号
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我们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取消部分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2月1日起,取消253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
此前,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9号)规定取消的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有关地方仍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的,应一律取消。
请县政府有关领导答复一下,到现在为止,交通部门目视国家法律,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地方仍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 请县政府有关领导答复一下,到现在为止,交通部门目视国家法律,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地方仍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
早该取消了。现在的机动车检测还有啥意义。 {:7_487:} 不继续收.他们吃啥? {:soso_e115:} 怎么没有领导来答复呀?收费起来你们是最积极的,取消你们就无语了。 {:7_479:} 请大家永远把贴子顶起来,让政府部门暴一下丑闻。取消一年多了,我看他们出政策在放屁。 有良知的公民请顶起来! DFS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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