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儿飞 发表于 2013-10-18 15:13

城管真无敌!

    城管之恶,早已是万夫所指。虽然城管制度面临着如此大舆论压力,但只要城管一出事,就被“临时工”,就被“实习生”,就被“卧底”。
    城管执法为城市的运转提供了不竭的动力,为城市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坚实的支撑。但与此同时,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也值得我们思考,城管暴力执法、任意执法是当今城管执法的一个突出问题,其频频发生的暴力执法行为已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个人财产及生命安全。
    我不知道城管在执法的过程中是否可以抢东西,但是今天我看见了,抢了满满一车的货物,看似微不足道,但背后又有多少小贩的付出与辛酸?
    城管之恶,绝不是一个城管素质的问题,而是一个谁使之恶的问题。城管,只是城市管理的棋子。诚如被废止的收容遣送制度,一个罪恶的制度激发和驾驭着一群人去作恶,与另一群人人为地形成对立的局面。城市管理的边界和方式,其实完全掌握在决策者的手里。且不论城管的素质高或低,没有人生下来就喜欢专司找人作对。城市管理的边界和方式,只需要主政者的一句话就可以改变。如果一个城市容不下一个小贩,不是城管容不下一个小贩,是市长容不下一个小贩。如果市长说这个小贩是他爸爸,那么我想应该没有一个人人敢碰他一根手指头。
    城管大多也都曾是普通人,城管的家人也大多是普通人,为何普通人不能站在普通人的立场上,在执法的时候多一些沟通,多一些宽容,多一些反思?
    执法固然重要,但是执法的时候可不可以文明些?抢,qiǎng 形声。字从 扌,从仓,仓亦声。“仓”指“粮仓”。“ 扌”与“仓”联合起来表示“动手夺粮食”。本义:开仓夺粮。引申义:夺取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我想,这样的字眼,不适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吧!

愤怒青年 发表于 2013-10-21 17:35

这是南漳

long123 发表于 2013-10-21 17:53

你当城管后不见得比别人做得好,关键是中国老百姓就这素质。
今年城管功劳很大,走在街上很整洁。

long123 发表于 2013-10-21 17:54

城市如果没人管估计走路都不行,对城管多一些理解,不良城管不代表城管的全部

刘有凡 发表于 2013-10-21 20:52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邮差风之子 发表于 2013-10-22 10:34

我路过我顶

听风看水望月 发表于 2013-10-22 11:25

{:soso_e114:}

车夫 发表于 2013-10-22 11:38

不要再说城管了,你环境改了这么多怎么不好好表扬他们,今天早上还看见陈晓焕在街上亲自带队,现在有几个这样的人了。领导的力量是无穷的。表率啊!!!

聪明的野牛 发表于 2013-10-22 18:38

执法要有程序啊 ,,行政处罚法,好像城管不属于这个法律规范的范围

zhangmeiqi 发表于 2013-10-22 19:24

走菜市场这条路的时候,LZ想过城管吗?

2007灵魂工程师 发表于 2013-10-22 19:27

有的不管也确实不行

发小 发表于 2013-10-22 20:53

请问城管:在万山街购物摩托车应该停在那?烧汽油的摩托车属不属于机动车?小汽车能停在划好的线内,摩托车不能停,摩托车不是车吗?你们放了提示牌不能停摩托车的牌子吗?你们在全县都宣传了吗?买个东西出来摩托车被十几个城管抢的抬上他们的车拉跑了。这不是在搞歧视主义吗?

学会 发表于 2013-10-22 21:48

满满一车战利品,战士打靶把营归。

荆山小白菜 发表于 2013-10-23 09:41

{:soso__14347937040236606360_1:}

我是神也是人 发表于 2013-10-23 10:00

{:soso_e163:}

路过看过 发表于 2013-10-23 10:59

实话实说,南漳的城管这两年比前两年进步多了,虽然哥还是见球不得他们!

玉溪山WXF 发表于 2013-10-24 08:15

发小 发表于 2013-10-22 20: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问城管:在万山街购物摩托车应该停在那?烧汽油的摩托车属不属于机动车?小汽车能停在划好的线内,摩托车 ...

就是,我就不明白一个两轮为什么不能停在路边,城管有这个权力吗

清泉石 发表于 2013-10-24 09:24

南漳是变了一个样

千年一叹 发表于 2013-10-24 10:48

没有城管,不知道南漳会乱成啥样子!挺城管!

dandan 发表于 2013-10-24 14:39

不是为城管说话,这是一份里外不是人的工作,他管得好你们觉得应该,那是他份内之事,做的不好,收人东西就得挨批,那为什别人的没收,就单单收他的,想过没有。有的时候不是城管过份,而是商家不听。当然,原因是共有的。

聪明的野牛 发表于 2013-10-24 20:42

反革命言论啊,,,注意再来一次文革

天苍地大 发表于 2013-10-24 23:20

至于城管的功过以及它的存在是否合法交由历史去荡涤,姑且不作评论。我只是对“城管执法”一词不太明白。既然涉及到“法”必定来自于国家政府,也必定有其章程与条文,更会广泛宣传以至于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使之人们自觉按章程约束自己的行为,似这样还会有何矛盾冲突发生?(也许是我孤陋寡闻有而没见)

棍舞狂花 发表于 2013-10-25 10:09

发小 发表于 2013-10-22 20: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问城管:在万山街购物摩托车应该停在那?烧汽油的摩托车属不属于机动车?小汽车能停在划好的线内,摩托车 ...

确实如此,摩托车、自行车也应该有停车的地方啊!总不能扛到身上去买东西吧?

天苍地大 发表于 2013-10-25 20:13

棍舞狂花 发表于 2013-10-25 10: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确实如此,摩托车、自行车也应该有停车的地方啊!总不能扛到身上去买东西吧?

难道“法”是口中在行动中产生的?

mittfy 发表于 2013-10-28 22:29

不要一味的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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