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风
发表于 2013-11-21 16:36
可以参照以下标准赔付。
视频:云南威信脚手架垮塌7人遇难 每人获赔60余万 - 搜狐视频
http://tv.sohu.com/20120610/n345206055.shtml?qq-pf-to=pcqq.group
nzgs1981
发表于 2013-11-21 16:37
走自己的路 发表于 2013-11-21 11: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这次动静大点怎么处理了。薛坪在建的房子塌了,人死了,还不是没人管吧。
???
拙言
发表于 2013-11-21 16:44
{:soso_e126:}
lym1982222
发表于 2013-11-21 17:50
安全隐患
布谷鸟
发表于 2013-11-21 19:38
向已经牺牲的工人表示哀悼!一路走好。问正在治疗中的伤员早日康复!
zw371
发表于 2013-11-21 19:55
说什么只有2人死亡,领导是不是良心都被狗吃了。。。那么多人去看了,谁不知道死多少人。你可以报道,但是你管的住别人的嘴吗?救援的人也会说的。。。。早听救援的消防官兵说了。还什么死2人。5人在医院什么的{:soso_e119:}
学会
发表于 2013-11-21 21:38
恨天 发表于 2013-11-21 14: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事故发生后,______高度重视,______当即作出批示,要求不惜______搜救______人员,全力抢救伤员,查明事故 ...
目前死者情绪比较稳定...
湖北小华
发表于 2013-11-21 22:01
说句实在的真相很多人都知道 惨啊看朋友手机里拍的人都 被水泥凝固了 看小编人数实报不''是包不住的很多人都在看'都在关注'祈福
夏之阳
发表于 2013-11-21 22:09
愿伤者早日康复
都都
发表于 2013-11-21 22:23
二十一号的下午在现场的抢救的同事就说了 在混凝土里面就挖出来了5.6个尸体~有半截身子的~有头分离的~有缺胳膊断腿的~政府敢说这样的夜也在医院抢救中码吗?死多少人不知道旅具体的~但是现场围观的人员也能猜到差不多 就死了2~3个?可能吗??????中国人笑了,
净无泥
发表于 2013-11-22 06:58
为逝者祭奠,为存者焚香,向官者默哀!
笑天下
发表于 2013-11-22 08:30
关注
笑天下
发表于 2013-11-22 08:31
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5人受伤
我心中华
发表于 2013-11-22 08:33
愿这样的事故不要再发生
我心中华
发表于 2013-11-22 08:35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领导需负:1、行政责任: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荆山小白菜
发表于 2013-11-22 08:44
{:soso__15960872840493620282_3:}
青竹流溪
发表于 2013-11-22 08:53
哦,学习了生产安全知识“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南漳这起事故属重大安全事故{:soso_e189:}
子心
发表于 2013-11-22 09:07
有的说伤亡16个.求真像
星光
发表于 2013-11-22 09:19
监理单位,县政府职能部门、县政府分管领导要好好反思一下。南漳不能因穷,而忽视安全生产。整个南漳建筑市场乱求得很。无证人员从来多。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睁只眼闭只眼。这下要好好查查。整个南漳市场凡是无资质的从业人员一很清退出建设市场,包括各个建设工地在在内。否则安全事故仍然会发生。
南漳电大分校
发表于 2013-11-22 09:22
{:soso_e110:}
清泉石
发表于 2013-11-22 09:50
到处都在盖房子,不出事才怪。
大维
发表于 2013-11-22 10:32
这是现任领导追求政绩不顾安全的结果
1460238976@qq
发表于 2013-11-22 10:46
笑天下 发表于 2013-11-22 08:30
关注
为死者默哀,为伤者祈祷,为官者之前
的不作为无语……
希望这样的事以后不在发生!
雪萌萌
发表于 2013-11-22 11:07
习李组 发表于 2013-11-21 10: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酒店就是中央华府开发商换个马甲出来盖的,是几个仙桃汉川卖服装的投资开发的,一群水货班子,只认钱不 ...
你咋知道的,好像听说是卖衣服的。。。
雪萌萌
发表于 2013-11-22 11:08
子叶 发表于 2013-11-21 12: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又一惨案哦。早该整治了。要钱不要命。还好俺家亲戚都没在那。现在都回家休息了。心惊胆寒啊。 ...
就是
秋雨无声
发表于 2013-11-22 11:09
为死者默哀,为伤者祈祷
雪萌萌
发表于 2013-11-22 11:12
我看私人户盖房子的还不少呗,只是大型的停了而已
好事者
发表于 2013-11-22 11:12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兵荒马乱
发表于 2013-11-22 11:15
青竹流溪 发表于 2013-11-22 08: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哦,学习了生产安全知识“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 ...
3--9人,属较大事故。
都都
发表于 2013-11-22 12:04
据说是埋里面是二十三个人~有五个抢救~死了多少你们自己看……
csq25008
发表于 2013-11-22 12:13
{:soso_e111:}
独爱你
发表于 2013-11-22 13:46
愿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民生群声
发表于 2013-11-22 14:37
都都 发表于 2013-11-22 12: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据说是埋里面是二十三个人~有五个抢救~死了多少你们自己看……
以官方公布数据为准,请不要造谣传谣。
石榴王子
发表于 2013-11-22 14:53
任何时候,安全都要排在第一位。
光棍
发表于 2013-11-22 14:57
安全出来了,才晓得去停工、检查。早干什么去了?这里面商人有问题,官更有问题。
墙纸客服
发表于 2013-11-22 16:08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检查是应该的!大家看看有大的媒体来,向他们 请教下:南漳为什么没有70年产权的房子呢,南漳不属于中国管辖吗
尚居整体衣柜
发表于 2013-11-22 16:21
{:soso_e126:}
追忆过去
发表于 2013-11-22 16:41
大事件怎能不关注?
主公
发表于 2013-11-22 16:56
关注 中
神州骑行俱乐部
发表于 2013-11-22 19:27
家里的顶梁柱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