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追的兔子 发表于 2014-2-27 18:42

南漳事故处理结果

 新华网武汉2月27日电(记者李伟袁志国)近日,湖北南漳县“11·20”脚手架坍塌事故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南漳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王举生,党组副书记、局长尤明立等22名事故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

狼追的兔子 发表于 2014-2-27 18:44

 去年11月20日晚7时许,湖北省南漳县一在建工地脚手架倒塌,刚刚浇筑的100多平方米的混凝土,从5楼倾泻而下,将12名工人掩埋。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5人受伤。

  据了解,经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高支模的实际承载力无法达到施工总荷载的要求而导致坍塌,多家单位在事故中负有责任。金南漳公司(金南漳项目建设单位)、宏天公司(项目实施承包单位)、大正公司(项目监理单位)等单位相关责任人员均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由于南漳县建设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失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王举生被党内严重警告,党组副书记、局长尤明立被撤职,南漳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李晓飞、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副书记张爱民、副县长晏兆品等人被给予记过处分。

学会 发表于 2014-2-27 19:11

事故造成7人死亡,却没有责任人偿命。我只想说呵呵...

平峰 发表于 2014-2-27 20:52

死亡人数不能超过7人。   超过了性质 就不一样了。

决尘 发表于 2014-2-27 20:58

平峰 发表于 2014-2-27 20:52
死亡人数不能超过7人。   超过了性质 就不一样了。

全部开除不开除不解民恨

无心 发表于 2014-2-28 05:01

这么大的事故未必就只处理一个局长?其它的人都没有他的责任大?看看处理结果明显的有问题、负责安全的人?吃这碗专业饭的人?都没问题?

无心 发表于 2014-2-28 05:04

局长有问题,谁任命的他?没有问题?他是不是学搞城市建设的?

无心 发表于 2014-2-28 05:05

安排个不会开车的人去开车,大家说会有什么结果!

无心 发表于 2014-2-28 05:12

是不是处理个手脚子干净的人不会拖泥带水?

无心 发表于 2014-2-28 05:15

他是不是第一责任人?分管他的人怎么处理的?这么大的事故只用一个局长出来顶罪是不是不公?

荆山小白菜 发表于 2014-2-28 08:58

            有句名言说的好:外行用外行领导内行,出一事事一出必出事。尤局长在任期间听不进良言,你看他用的管安全生产的几个人,有几个是行家里手,成天是官迷,正经业务不学不抓,经常邀请被管理对象卡五星,还拿公权力到施工企业入干股,成天摆出一付老板的架势,留须拍马,迎来送往,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谁到建设局主事用了这样的人,谁必会出事。会玩事的人最终把事玩出来,会玩人的人最终把自己玩进去。

先看看 发表于 2014-2-28 09:27

 南漳县11·20较大建筑施工坍塌
  2013年11月20日18时20分许,襄阳市南漳县金南漳国际大酒店新都汇酒店及附属商业用房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50万元。经调查认定,南漳县“11·20”较大建筑施工坍塌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11人,给予党纪处分11人,给予组织处理1人。

先看看 发表于 2014-2-28 09:28

 南漳县11·20较大建筑施工坍塌
  2013年11月20日18时20分许,襄阳市南漳县金南漳国际大酒店新都汇酒店及附属商业用房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50万元。经调查认定,南漳县“11·20”较大建筑施工坍塌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11人,给予党纪处分11人,给予组织处理1人。

聪明的野牛 发表于 2014-2-28 09:46

决尘 发表于 2014-2-27 20: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全部开除不开除不解民恨

官官相卫啊

刘有凡 发表于 2014-2-28 12:37

这等结果放在天朝不稀奇,所以俺只能淡定。

荆山小白菜 发表于 2014-2-28 15:40

         只能怪他自己。重用带病的人管理行业安全生产,投机钻营政治前途,不学无术,漂浮行事,表态放空炮,真抓是臭弹。

女医生 发表于 2014-2-28 16:40

王局与尤局成了牺牲品!

荆山小白菜 发表于 2014-3-3 09:00

{:7_486:}

快乐男人 发表于 2014-3-3 11:05

照理说,习大大,就应该有军事专业、MBA、政治经济学等专业吗?外行,行政长官下面有分管领导

杜康 发表于 2014-3-4 19:49

平峰 发表于 2014-2-27 20: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死亡人数不能超过7人。   超过了性质 就不一样了。

我觉得你应该研究下安全法规!这个死亡人数不是以7人作为界限的!

荆山小白菜 发表于 2014-3-4 22:44

          该事故处理结果告诉南漳人民,事故遇难亡魂不冤,直管建设工程安全的公仆们处理轻飘飘,跟没责任一样。连个渎职罪都没粘上,万能的钱啊…

平峰 发表于 2014-3-5 12:28

杜康 发表于 2014-3-4 19: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你应该研究下安全法规!这个死亡人数不是以7人作为界限的!

这个你专业

荆山小白菜 发表于 2014-3-6 08:25

{:7_483:}

秋兰 发表于 2014-3-7 08:37

{:7_482:}

荆山小白菜 发表于 2014-3-10 09:03

{:7_483:}

荆山小白菜 发表于 2014-3-11 17:10

{:7_483:}

快乐男人 发表于 2014-3-12 10:09

围观

快乐男人 发表于 2014-3-12 10:28

援引《南漳阳光网》:尤明立3月3日在城建系统工作例会讲话:“11.20”事故调查报告已公布,我们要充分理解上级组织提出的意见,面对生命,对我们的任何处理都是微不足道的。在上级组织正式决定没有到来之前,要守卫好阵地,抓好手头工作,要把握安全的关键问题,研究重点环节,拿出有力措施,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山野村夫 发表于 2014-3-12 10:46

》:尤明立3月3日在城建系统工作例会讲话:“11.20”事故调查报告已公布,我们要充分理解上级组织提出的意见,面对生命,对我们的任何处理都是微不足道的。在上级组织正式决定没有到来之前,要守卫好阵地,抓好手头工作,要把握安全的关键问题,研究重点环节,拿出有力措施,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荆山小白菜 发表于 2014-3-12 14:55

{:7_483:}

荆山小白菜 发表于 2014-3-17 08:26

{:7_483:}

荆山小白菜 发表于 2014-3-19 08:41

{:7_483:}

荆山小白菜 发表于 2014-3-19 08:43

      这样的处理结果,不服众的结果,F·B的结果。

荆山小白菜 发表于 2014-3-20 08:44

{:7_483:}

荆山小白菜 发表于 2014-3-21 14:29

{:7_483:}

荆山小白菜 发表于 2014-3-26 08:39

{:7_483:}

工农兵 发表于 2014-3-27 22:17

亡羊要补牢哦

荆山小白菜 发表于 2014-3-29 09:40

{:7_483:}

问鼎中原 发表于 2014-3-29 17:31

无心 发表于 2014-2-28 05: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么大的事故未必就只处理一个局长?其它的人都没有他的责任大?看看处理结果明显的有问题、负责安全的人? ...


不能看老王私刻公章,伪造公文表面文章,其实,这是-条F·B利益链条,如果不是利益团伙内鬼,老王有多大胆,有多大底气,敢伪造公章、公文,假若,浇灌工程能按操作规程进行,遵循工程工期,层层加固,也许能够蒙混过关,只是天不佑贼,胆大妄违,自己玩大了,判老王刑不是问题所在,问题是,严厉追究审批、监管、监督、检查主管单位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只有如此,以后事故或许会少一点点。只有严惩内鬼,才能给事故逝者和巨大经济损失一个交待

问鼎中原 发表于 2014-3-29 17:43

山野村夫 发表于 2014-3-12 10: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尤明立3月3日在城建系统工作例会讲话:“11.20”事故调查报告已公布,我们要充分理解上级组织提出的意见 ...


不能看老王私刻公章,伪造公文表面文章,其实,这是-条F·B利益链条,如果不是利益团伙内鬼,老王有多大胆,有多大底气,敢伪造公章、公文,假若,浇灌工程能按操作规程进行,遵循工程工期,层层加固,也许能够蒙混过关,只是天不佑贼,胆大妄违,自己玩大了,判老王刑不是问题所在,问题是,严厉追究审批、监管、监督、检查主管单位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只有如此,以后事故或许会少一点点。只有严惩内鬼,才能给事故逝者和巨大经济损失一个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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