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米煮成花饭 发表于 2014-3-22 13:33

求助,我租的门面房十一月才到期,房东却要我马上搬

求助,我租的门面房十一月才到期,房东却要我马上搬地方。
找个懂法的朋友帮一下。房东没有和我签定正式的租房合同,只是他老婆给我写了一个收到房租的收据。
如下
“收到房租费***元,计***元整,2013年**月-2014年**月”落款日期和签名


“*号代表数字”,具体多少这里就不用写明了。

指间的温度 发表于 2014-3-23 20:43

律师在等钱上门。去

langziaqi 发表于 2014-3-23 21:56

有这个收据就已经足够了,这叫既成事实,法律同样视为有效合同的。打官司告他呗,

刘有凡 发表于 2014-3-24 18:03

标准的欺软,至于是不是怕硬还待楼主去考证下。

忧世忧生 发表于 2014-3-24 21:46

根据收据上的金额可以得出租期,但没有写明违约的责任,所以打官司不值得,边找其他门面边跟他扯吧,你占理,利用这一点让他赔偿你一些房租吧,以后涉及到金钱还是谨慎点,不害人,但要预防被人害。

三国演义 发表于 2014-3-27 14:42

呵!违约是要给违约金的,不过在南漳就不好讲了!

清泉石 发表于 2014-3-27 15:03

找律师估计有点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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