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金南漳大酒店的老板郭自会被判了几年啊
郭自会,男,金南漳公司总经理,金南漳项目施工实际承包人,2013年11月21日被南漳县公安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南漳县金南漳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南漳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29日,单位性质为私营,法定代表人王长城,总经理郭自会(王长城的妹夫,项目实际投资人)。该公司履职不到位,管理混乱;在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安全和质量监督手续的情况下,违法组织金南漳项目施工;私刻南漳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公章、伪造规划管理部门批复文件,对原规划设计进行变更,增加商业用房天井部分;而后又擅自变更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将天井原设计的轻钢网架玻璃结构顶棚更改为钢筋混凝土顶板,变更设计均未经过图审等相关手续,直接交与施工方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又擅自要求施工方将原设计标高22.47米的天井部分加高至29.8米。 2013年11月20日18时20分许,襄阳市南漳县金南漳国际大酒店新都汇酒店及附属商业用房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以下简称“高支模”)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50万元。 王长城是不是那个中央华府的老王啊 放心好了,为了GDP不会有事的! 好啊,,,, 我操不上这心啊 光私刻公章,伪造公文就可以判一年了,其他的至少3年起,而今眼目下,正在风头上,各方面样子还是要走的,3-5年的实刑是少不了的。 只怕郭为了自保,立功心切,将他行郁的官员供出来就有好戏看了,狗咬狗一嘴毛,说不定放屁带出屎来,牵出一个个“小苍蝇”来,那南漳至少会清静几天 {:7_492:} 老板判刑是难免的,监管部门是否知情,以及知情后是否依法处理还是默许了这一情况,所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监管部门不存在说不知情,那为什么知情了没处理以至于导致了这起特大事故,谁给了相关部门默许的权利。 判刑是忽悠人的,关不了几天会回来了,现在是钱重要,而不是惩罚重要 萨摩德之剑 发表于 2014-3-25 12: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光私刻公章,伪造公文就可以判一年了,其他的至少3年起,而今眼目下,正在风头上,各方面样子还是要走的,3 ...
不能看老王私刻公章,伪造公文表面文章,其实,这是-条F·B利益链条,如果不是利益团伙内鬼,老王有多大胆,有多大底气,敢伪造公章、公文,假若,浇灌工程能按操作规程进行,遵循工程工期,层层加固,也许能够蒙混过关,只是天不佑贼,胆大妄违,自己玩大了,判老王刑不是问题所在,问题是,严厉追究审批、监管、监督、检查主管单位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只有如此,以后事故或许会少一点点。只有严惩内鬼,才能给事故逝者和巨大经济损失一个交待 路过了 {:7_491:} 这是我的微店,请大家多多关照
http://wd.koudai.com/s/160451808
大家都来免费注册微店,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楼主sb,回去洗洗睡吧..关你屁事,管好自己一亩三分地,小心哪天摊自己头上 我听说郭只是投资方吧,这事的主要责任人应该是施工方 关系复杂,背景厚道,不会咋样的。你看负有监管安全生产的官员仍然在岗在位瞎折腾,南漳县人民政府根本没有把省政府的处理决定当回事,放纵该负事故责任人逍遥法外。叹尤明立是个傻瓜蛋。 {:8_504:} {:7_485:} {:8_504:} 萨摩德之剑 发表于 2014-3-25 13: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只怕郭为了自保,立功心切,将他行郁的官员供出来就有好戏看了,狗咬狗一嘴毛,说不定放屁带出屎来,牵出一 ...
把当官的站一排隔一个枪毙一个,起码有50%漏网的。 {:8_504:} 继续飘过...... {:7_487:} 似乎不止私刻公章、伪造文件,还有几个娃子班家伙呢? {:8_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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