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mwgi 发表于 2014-3-29 12:36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后,劳动部门办事更难了。。。。

电视上看到办退休要找原单位,我的原单位十多年前都破产了,人事档案在自己手里(办理养老金返还时领的),原单位破产没人管。马上要到退休年龄了,找到原单位从前管人事的,请人家帮忙,人家说早下岗了要做自己的事,再说也没人发工资,还是你自己办吧!无奈回来找劳动局:不行,要你原单位来办!一幅拒人千里之外的感觉。。。
请问县劳动局:群众路线教育就是给下岗工人找麻烦,当皮球T?

恨天 发表于 2014-3-30 23:31

漳城是我家 发表于 2014-3-31 11:43

说实话,这个事情确实考虑欠妥,觉得给部分老百姓增添了不少麻烦。

漳城是我家 发表于 2014-3-31 11:48

有些破产企业不存在了,找谁?有些脱离单位好多年了,成为个体缴费群体好多年,找谁?主管局没义务管破产企业,没义务去管曾经与此单位有劳动关系的缴费个人,这些人又该找谁?难道这部分人活该?所以说出台文件,或做出某个决定前要考虑好,不要光考虑自己办事简单。请问你们深入到群众路线中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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