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
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作出了明确规定,一些部门和地方也制定了相关规章规定和地方性法规。近年来,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也要看到,在公共场所吸烟的现象仍较普遍,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仅危害公共环境和公众健康,而且损害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工作,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就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重要意义,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自觉维护法规制度权威,自觉维护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
二、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其他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要带头不吸烟。同时,要积极做好禁烟控烟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
三、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要严格监督管理,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四、要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机关内部禁止销售或提供烟草制品,禁止烟草广告,公共办公场所禁止吸烟,传达室、会议室、楼道、食堂、洗手间等场所要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各级党政机关要动员本单位职工控烟,鼓励吸烟职工戒烟。卫生、宣传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禁烟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禁烟控烟的良好氛围。
五、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领导干部,要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支持 顶一个 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太好了,深受其害 是的,一定要做到“少抽烟,抽好烟”!免得公共场合又有人拍到“九五至尊”找事。这文件,有内涵啊... 好事,要是能做到 最好! 顶一下,希望能做到 南漳司机交流QQ群 112955727 南漳县正在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2013年南漳电视台《百姓零距离》栏目暴光了你局在凤凰大道和苗圃路交叉口设立垃圾处理中转站一事:老百姓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没引起城管局领导的重视:直到今天城管局领导还是我行我素在那里扰民:
请城市管理局:局长为群众服务:宗旨:我提几条建议:
一:垃圾在这里处理:把新修的宽敞明亮的路面损毁了:你看地面乌黑:乱七八糟。
二:你看看给交通安全带来了严重安全隐患:垃圾车把路面占完了: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三:一到秋高气爽时间:天天这里臭气熏天:给附近老百姓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老百姓怨声载道呀。
四:热天城区人民没地方休闲:基本都在这条宽敞明亮的道路上散步:一走到这地方都把鼻孔用手捂住快步跑开:臭的叫人吃不住。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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