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乱用远光灯 交警罚其看大灯5分钟(图)
晶报讯(机动记者 吴文娟/文 赖犁/图)在夜晚驾驶的司机经常有这样的经历:迎面而来的车打着远光灯,真正“亮瞎眼”!昨晚,深圳交警开展体验式执法,对违规使用远光灯的司机进行现场教育,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神处罚”引围观和吐槽
“看你还敢乱用远光灯吗?从现在开始,交警蜀黍查到乱用远光灯的,就让他看5分钟。”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官方微博@深圳交警 8月1日发布的一则微博火速蹿红,还得到@人民日报、@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 等官方微博的关注。截至昨晚,微博已被转发1900多次,点赞400多次。
有网友质疑此举是体罚,但也有人赞成此举。“太白_积雪”说:“别这么弄啊,涉嫌体罚,不合法的。”“一树红妆笑汗青”说,情感上非常赞成,但不知法理上是否合适。“糟蹋不是东西”则从技术上分析说,如果感到不适,完全可以闭眼。
被罚者说“确实不好受”
“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一直以来受到广大车主和市民的投诉,不少网友也通过@深圳交警 告状,声讨随意使用远光灯的司机。”深圳市交警局表示,从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1日,交警共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10074宗。
交警昨晚实践了前述体验式执法,但并没让被查者看足“5分钟”。首个被查的司机说,由于之前道路照明情况不好,开了远光灯,行驶到红荔路时忘了关。她随后半蹲在开着远光灯的车前面,体验了几秒钟。“确实不好受,我知道错了。”
“我们这次查处跟以往不一样,我们是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关键是让驾驶员知道,懂得‘我什么行为是错的’,会正确地使用自己的灯光,了解到自己违规使用灯光会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市交警局机训大队副大队长邹德印表示,不强制被查车主进行体验。
据介绍,四种情况不应使用远光灯:照明条件良好的情况下;在会车的情况下;车辆在隧道、高架桥等地方行驶时;停车或车辆停止前进时。对于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将处300元罚款,计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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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镜路县医院对面宝视眼镜 交警干得好 宝视眼镜店 发表于 2014-8-6 21: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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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很及时啊 沁园净水机 发表于 2014-8-6 19: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条规定好!能有效减少事故率
建议全国交警推广,尤其是南漳 呵呵交警们太有才了,这都想得到,不过那些开车的是得这样惩罚他,罚款也就50—100 在他们看来就当一炮卡五星就解决了,还是的现场这样来处理,来的实在,南漳交警们,你们终于办实事了。 这个南漳交警应该好好学学!!!!!! 一句话。这绝不可能在南漳,南漳交警要么开罚单,要么只收钱,要么就是等着你去送钱(交罚款)。 值得提倡 子心 发表于 2014-8-21 17: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句话。这绝不可能在南漳,南漳交警要么开罚单,要么只收钱,要么就是等着你去送钱(交罚款)。
已经注明了深圳交警,提倡南漳交警学习这种处罚方式,南漳很多人素质低下,光靠罚款治标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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