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是金_M1dSd 发表于 2014-9-21 10:37

拆迁工作难道就是这样开展的吗?

小西门原机械厂现被打着旧城改造的旗号,计划开发为商住小区。在未和所在居民有效沟通的情况下,胆大包天,公然无视法律,践踏人权,公然侵犯合法商户通行自由,干扰正常营业,断人饭碗,逼迫就范!朗朗乾坤,堂堂水镜大道,人民法院隔壁,人民利益谁来保障,天理何在,法律何存!法制到底为谁而制定,人民的政府不能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工作恐怕不是只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吧!拆迁工作难道就是这样开展的吗?

csl 发表于 2014-9-22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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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 发表于 2014-9-22 14:44

路过!

热火年华 发表于 2014-9-22 15:55

哥只看不说话

阳光明媚168 发表于 2014-9-22 16:27

呵呵,文笔不错。

无所是从 发表于 2014-9-22 16:51

有毛用呀,多少人拿了钱了!

七牙 发表于 2014-9-22 18:33

楼主说的好。给个赞

黄昏 发表于 2014-9-22 22:09

SF!

玉溪山WXF 发表于 2014-9-23 09:28

个人也觉得南漳的职能部门霸道的很,习大大啥时侯打打小老虎啊

MEI 发表于 2014-9-23 10:03

反抗啊,反抗,不能助长恶风气。

飞虎神鹰 发表于 2014-9-23 14:49

支持楼主

shenjing 发表于 2014-9-23 14:52

我是来给10找媳妇才上水镜论坛的

积雪草 发表于 2014-9-23 21:28

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关系就是狼和狈的关系,住在法院隔壁又怎样?法院是个为老百姓说话的地方吗?

积雪草 发表于 2014-9-23 21:30

我的回复呢?

错爱一生 发表于 2014-9-23 21:32

去告啊

木目心xf 发表于 2014-9-24 21:34

党叫这样干的

csl 发表于 2014-9-25 14:21

{:soso_e100:}

楚天之子 发表于 2014-10-3 20:29

狼狈那个啥的,有本事给习大大说,只有他收拾得了{:7_489:}

仲达 发表于 2014-10-4 08:40

有很多偏远穷的地方,想拆迁,可是没有开发商去,知足吧

★水镜可乐★ 发表于 2014-10-4 22:15

和他硬搞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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