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是金_M1dSd
发表于 2014-9-21 10:37
拆迁工作难道就是这样开展的吗?
小西门原机械厂现被打着旧城改造的旗号,计划开发为商住小区。在未和所在居民有效沟通的情况下,胆大包天,公然无视法律,践踏人权,公然侵犯合法商户通行自由,干扰正常营业,断人饭碗,逼迫就范!朗朗乾坤,堂堂水镜大道,人民法院隔壁,人民利益谁来保障,天理何在,法律何存!法制到底为谁而制定,人民的政府不能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工作恐怕不是只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吧!拆迁工作难道就是这样开展的吗?
csl
发表于 2014-9-22 12:29
楼主说的好。给个赞
三国演义
发表于 2014-9-22 14:44
路过!
热火年华
发表于 2014-9-22 15:55
哥只看不说话
阳光明媚168
发表于 2014-9-22 16:27
呵呵,文笔不错。
无所是从
发表于 2014-9-22 16:51
有毛用呀,多少人拿了钱了!
七牙
发表于 2014-9-22 18:33
楼主说的好。给个赞
黄昏
发表于 2014-9-22 22:09
SF!
玉溪山WXF
发表于 2014-9-23 09:28
个人也觉得南漳的职能部门霸道的很,习大大啥时侯打打小老虎啊
MEI
发表于 2014-9-23 10:03
反抗啊,反抗,不能助长恶风气。
飞虎神鹰
发表于 2014-9-23 14:49
支持楼主
shenjing
发表于 2014-9-23 14:52
我是来给10找媳妇才上水镜论坛的
积雪草
发表于 2014-9-23 21:28
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关系就是狼和狈的关系,住在法院隔壁又怎样?法院是个为老百姓说话的地方吗?
积雪草
发表于 2014-9-23 21:30
我的回复呢?
错爱一生
发表于 2014-9-23 21:32
去告啊
木目心xf
发表于 2014-9-24 21:34
党叫这样干的
csl
发表于 2014-9-25 14:21
{:soso_e100:}
楚天之子
发表于 2014-10-3 20:29
狼狈那个啥的,有本事给习大大说,只有他收拾得了{:7_489:}
仲达
发表于 2014-10-4 08:40
有很多偏远穷的地方,想拆迁,可是没有开发商去,知足吧
★水镜可乐★
发表于 2014-10-4 22:15
和他硬搞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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