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山小白菜 发表于 2014-11-14 15:09

征而未用的土地抛荒多年,谁之责。

          南漳县城关镇船湾村八、九两个小组的村民耕地被政府征而未用达五年之久了,按照“土管法”规定农民耕地征而未用达两年的农民有权收回复种。闲置这么多年的损失,谁来担负,农民望田种不上,谁之责。

山顶的鹰 发表于 2014-11-15 12:15

莫乱说,当心请你去喝茶

黄昏 发表于 2014-11-16 20:12

皇帝诏曰;此地征为建皇陵使用,由王子亲自督办;钦此;

无所是从 发表于 2014-11-17 08:30

没有一个人负责! 当事人都升官发财了!

飞虎神鹰_WWWfc 发表于 2014-11-17 08:39

节哀吧兄弟

聆听1 发表于 2014-11-19 09:54

{:soso_e129:}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征而未用的土地抛荒多年,谁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