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借车的悲...剧……
本帖最后由 南漳哈弗车友群 于 2015-1-21 10:06 编辑花都又出新闻了 饭局上将车借给朋友开去接人,朋友因酒驾酿下1死3伤的惨祸。昨日从区法院获悉,肇事司机因犯下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入狱8年,而借车给他的车主,因草率借车之举同样对事故发生应承担责任,被法官判决与肇事司机连带承担近60万元的赔偿。主审法官发出感慨:“本案提醒每个车主,借车要谨慎,对自己的爱车管理疏忽会惹来终身悔恨……”。 又长知识了,借车免开尊口,同意就转走! 别怕得罪人!
{:soso_e127:}无妄之灾 借车的和劝酒的,出了事故是要负责任的。 不是早就说过,车和老婆概不外借吗,看来一点不假。 {:soso_e103:} 车和老婆概不外借{:soso_e185:} 不是早就说过,车和老婆概不外借吗,看来一点不假。但是。。。。。。。。。。。。。。现在不自觉的人也很多 因为车买有强险也商业险,出了车祸时,保险公司所有的赔偿是针对车险的,严格意义上说是保险公司买单,与车主本人关系应该不大,楼主的贴子应该交待清楚! 南漳哈弗车友群 发表于 2015-1-22 10:42
车和老婆概不外借
不可借,可偷 学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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