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声依旧哦 发表于 2015-4-3 18:17

东巩林业派出所视法律当儿戏

东巩林业派出所视法律当儿戏
东巩林业派出所在办理东巩镇莲花池村盗伐林木一案中,对违法者盗伐的林木不采取任何法律文书将证据固定下来,随意轻描淡写说一下,“在未处理前双方都不能动”,然而违法者现已做成袋料。报告给东巩林业派出所,林业派出所不理不睬。不说法律不允许这样做,连自己的人格也丧失了。谁来追究他们的责任呢?也可能是社会上流传的“警匪一家吧”。

新希望 发表于 2015-4-7 09:29

同志们:你们换位思考一下,法律是有弹性的,还要考虑人性化执法。

名扬四海 发表于 2015-4-9 15:45

执法不公,作为执法部门不能秉公执法,忽视法律必遭深究!

水镜山庄 发表于 2015-4-5 10:12

1、清河主路边门面房出售,三间两层,一楼全框架,另有仓库、厨房、厕所

    二楼四室两厅一厨一卫,已装修,价面议13995797880

2、清河路边有旧民房四间一层,小屋两间,水旱田若干,有菜园。电话13995797880


帮忙介绍成功的付1000元感谢费

经验教训 发表于 2015-4-7 08:27

{:soso_e179:}

经验教训 发表于 2015-4-4 11:34

是谁这么大胆,敢挑战公安机关,找省巡视组反映情况。

名扬四海 发表于 2015-4-4 14:11

挑战法律,忽视宪法和习大大的治国方针抗衡,意味着玩火***啊!

名扬四海 发表于 2015-4-6 14:38

传播能量!

新希望 发表于 2015-4-7 09:31

尽管当事人确实违法了,对于执法不公的现象不是一天两天的问题。

nzkk 发表于 2015-4-7 11:03

举报电话:027-12388

爆牛 发表于 2015-4-7 11:06

{:soso_e103:}

水仙花 发表于 2015-4-8 11:50

问题没有结论之前,请不要乱言论

水仙花 发表于 2015-4-8 11:50

{:soso_e186:}

三个人 发表于 2015-4-8 16:05

不作为:检察院管

经验教训 发表于 2015-4-9 08:14

{:soso_e171:}

名扬四海 发表于 2015-4-10 23:17

…………

名扬四海 发表于 2015-4-14 18:29

……

经验教训 发表于 2015-4-15 09:37

{:soso_e171:}

绿色起点 发表于 2015-4-15 10:22

请问一下,问题解决了没有

三个人 发表于 2015-4-16 10:41

坚持“双学”、以上率下。我们要一级学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要求下面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自己过硬,才敢碰硬。

名扬四海 发表于 2015-4-16 14:05

……

经验教训 发表于 2015-4-21 08:32

{:soso_e164:}

屁屁想吐 发表于 2015-4-21 20:06

楼主你眼红???莲花池很背的地,那穷乡僻壤的,田都是石头加土那种,你让那留守的人吃啥子??我去!我有亲戚以前在那住,所以了解点。

★水镜可乐★ 发表于 2015-4-21 22:03

林业部门这些年好像都不管这砍伐的事了吧,这几年林业内部人员都把白果树挖得差不多了,怎么有脸管老百姓?

qq369 发表于 2015-4-22 20:14

中国不就这样么, 有钱的人视法律为无物,官商向来就是一家

涛声依旧哦 发表于 2015-5-18 20:36

南漳县林业局就莲花池盗伐一案做出一下林罚决定
(2015)020号文件   1责令余万军补种林木930株。2并处罚盗伐林木3倍的罚款6003元。至今没有看到结果。这是写给人看的,把法律视为儿戏……

来来往往记住你 发表于 2015-5-22 17:28

经验教训 发表于 2015-4-7 08:27


{:7_479:}

来来往往记住你 发表于 2015-5-22 17:29

{:soso_e176:}

来来往往记住你 发表于 2015-5-22 17:30

{:soso_e176:}

水仙花 发表于 2015-5-24 11:03

{:soso_e179:}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东巩林业派出所视法律当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