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智刚 发表于 2015-12-24 16:17

房子70年产权将变成永久产权?你想太多了!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刚刚落幕,关于70年房屋产权将会取消的消息就喧嚣尘上。传言说:以后房产没有40、50、70年的限制,大家以前纠结的这些将毫无意义!以后都将是统一不动产权证!以后房子将永远都是大家的!永久产权!
    这种说法的由来源自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告,公告中表示,中国将鼓励房地产开发商降低房价,以消耗一部分库存。国家将推动地产商的整合,并鼓励他们改变自己的营销策略,并撤销对房屋所有权过时的限制。
    而取消70年产权的说法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时候,就被认为埋下了伏笔。9月27日,国土资源部透露,全国31个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完成;同时,BJ、上海、重庆、江苏、贵州已经全面完成所辖区域市县职责整合任务。9月22日,深圳市的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正式更名为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为全国一线城市中,首家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城市。另有消息称,房产证也将正式退出广州的历史舞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不动产证不仅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还详细标明了“起和止日期”和房屋取得价格,让交易透明化、明确化。
多种信息叠加在一起,简直能完整拼凑出一幅“永久产权”的路径图。不过,这显然是一种误读。
    房屋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得到《宪法》保护。根据《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我们一般说的40年、50年、70年的设限是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
在土地私有化之前,取消70年的土地使用权是毫无可能的。
    70年的产权限制让人如此不安,无非是担心到期了怎么办。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至于续期是有偿还是无偿,《物权法》中并未明确规定。但是《土地法》上写着,土地使用到期限得继续交钱。两个法中一个告诉你可以有权利继续住,另一个法告诉你再交点钱,交多少钱,续多长时间,却并没有明确规定。有声音就此认为,这或许是在“过时的限制”内。
不过,取消房屋所有权限制更重要的是为不动产登记开路。不动产登记制度有两个功能:一是明晰和保护产权,二是便利和保障交易。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施意味着中国将形成一套独立的、全国联网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和制度,这套系统是今后房产税全面征收的基础,并将对未来的房地产调控手段产生影响。
    关于产权,还有很多待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细则,不过,70年土地使用权的取消,在眼下是看不到可能性了。

我心中华 发表于 2015-12-24 16:33

活在天朝
有太多的“惊喜”

学会 发表于 2015-12-25 09:56

左手一个中国特色,右手一个国际惯例,左右开弓打得你晕头转向。

不忽悠 发表于 2015-12-26 08:51

对他们有利的,就与国际接轨,
比如涨油价时,我们的油价太低了,需要与国际接轨,但是人家霉国佬现在油价相当于人民币3块钱一升了,又说为了治理雾霾,抑制石油消费,油价不降了。咋就不与国际接轨了?

刘有凡 发表于 2015-12-26 15:32

搞个小区房给你个70年的产权又能咋地?我就不信南漳县城现在还有70年前盖的房子还住了的人?(可能有网友要对这话来挑刺了)
南漳的房子能住上个三五十年都让老百姓笑了,还扯那么远做什?

北风那个吹 发表于 2016-1-6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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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 发表于 2016-1-6 21:47

如果鼻子眼睛还是你的在这个世道你就算是守住心了。

相对简单 发表于 2016-1-7 13:58

想了也白想,不如不想!

山水哥哥 发表于 2016-1-7 16:49

水镜大道61号桐树店“龙天车艺”转让,专营洗车、贴模、美容等,适合夫妻创业,联系电话电话一三八八六二零五五零八

心雨 发表于 2016-3-8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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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之声 发表于 2016-3-9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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